一、語義場 ?。ㄒ唬┱Z義場 (1)語義場就是通過不同詞之間的對比,根據(jù)它們詞義的共同特點或關(guān)系劃分出來的類。屬于同一語義場的各詞義有共同的義素表明它們同屬一個語義場;又有一些不同的義素,表明詞義彼此之間的區(qū)別。 (2)共同義素表明各詞義之間的聯(lián)系,區(qū)別義素表示各詞詞義之間的區(qū)別。 處于不同語義場中的詞的意義會有所不同,這是受同一語義場中其他詞的詞義制約的結(jié)果。例如(P283): (二)語義場的層次 (1)語義場有不同的層次。 (2)上一層次中某個詞的義素必然為下一層次的各詞所具有,而下一層次又必然有自己一些特殊的義素。 (3)上位詞必有下位詞,下位詞也可以有自己的下位詞,對它的下位詞來說它又成了上位詞。例如(p284)。 (4)語義場的各項,也可以沒有共同的上位詞。例如(p284)。 (5)語義場同類屬詞雖然有一定聯(lián)系,但并不是一回事。 有些詞可以兼屬不同層次的語義場。例如“金”便分屬上下兩個層次。 (三)語義場的種類 1.類屬義場 類屬義場的成員同屬于一個較大的類,如“桌了——椅子——板凳”同屬家具類,“鍋——碗——瓢——盆”同屬廚具類,“紅——黃——藍(lán)——白——黑”同屬顏色類,“紙——筆——墨——硯”同屬文具類。 (1)類屬義場所概括的事物,往往超過所列舉的事物的總和,例如“桌椅板凳”實際可以代表一切家具,“鍋碗瓢盆”實際可以代表一切廚具,“煎炒烹炸”實際代表一切烹調(diào)的手法。 (2)漢語中的類屬義場的劃分并不一定符合科學(xué)分類的要求。很多分類都只是根據(jù)人們的某種思想、習(xí)慣,例如“家禽——野禽”、“害蟲——益蟲”。 2.順序義場 (1)順序義場的各成員按照某種固定的順序排列,例如“大學(xué)——中學(xué)——小學(xué)”。 (2)有些順序義場可以周而復(fù)始,叫做“循環(huán)義場”,如“春——夏——秋——冬”。 3.關(guān)系義場 (1)關(guān)系義場一般由兩個成員組成,二者處于某種關(guān)系的兩端,互相對立、互相依靠。例如“老師——學(xué)生。 (2)方位、過程也可以作為關(guān)系,組成某些關(guān)系義場。如“上——下”、“高——低”。 (3)行為動作過程也可以看作一種關(guān)系,從而形成關(guān)系義場。例如“買——賣”、“嫁——娶”、“收——發(fā)”、“來——去”、“交——接”、“輸——贏”等。 (4)關(guān)系義場的成員只有兩項。 二、同義義場和同義詞 (一)同義義場 (1)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組成的語義場叫做同義義場,義場中的各個詞叫做同義詞。 (1)絕對同義詞(等義詞):意義都相同,在語言中通??梢該Q用。在詞匯里比較少。如:“演講”和“講演”、“覺察”和“察覺”、“情感”和“感情”等。 (2)相對同義詞(近義詞):意義并不完全相同。一般所說的同義詞主要是指這類同義詞。“堅決——堅定”,都有拿定主意、不為外力所動搖的意思。“堅決”側(cè)重太態(tài)度果斷,跟“猶豫”相反;“堅定”側(cè)重立場穩(wěn)定,跟“動搖”相反。因此,“堅決”常用來表示行動、態(tài)度;“堅定”常用來表示立場、意志。 (3)同義詞主要從義項上看,只要有一個重要義項相同即可稱為同義詞。如“驕傲”在“引以為榮”這個義項上可以同“自豪”處于同一同義義場;“驕傲”另有“自高自大”義項,則與“自豪”無關(guān),而與“自滿”構(gòu)成同義義場。 (二)同義詞的差別 1.理性意義方面的差別 (1)意義的輕重 例如“輕視”和“蔑視”都有“看不起”的意思,但“蔑視”的程度顯然比“輕視”重。 (2)范圍的大小例如“邊疆”和“邊境”。 (3)集體與個體不同也可以說是具體與概括的不同。“信件”和“信”。 (4)搭配對象不同 例如“交換”可以和“禮物、意見、資料、產(chǎn)品”等搭配;“交流”則與“思想、經(jīng)驗、文化、物資”等搭配。“交換”搭配的對象大都是意義較抽象或所指范圍較大的詞。 2.色彩方面的差別 (1)感情色彩不同 例如“成果——結(jié)果——后果”都有“結(jié)局”的意思,但三者分別是褒義詞、中性詞、貶義詞。 (2)語體色彩不同 例如“父親”和“爸爸”,前者適用于莊重的場合,有書面語色彩;后者適用于一般的場合,有口語色彩。 3.詞性方面的差異如“突然”和“猛然”,“突然”是形容詞,“猛然”則是副詞。 (三)辨析同義詞的方法 辨析同義詞最重要的方法是從語境中去考察,考察它們可能出現(xiàn)的上下文語境,設(shè)想替換的可能性。一般來說可能替換的總是顯示出同義詞中相同的部分,不能替換的往往是差異所在。例如“安排——布置”。 (四)同義詞的作用 1.可以使語言的表達精確、嚴(yán)密。例如“望見、瞻仰、看”這一組同義詞,表達出不同的情景和感情。 2.可以使語體風(fēng)格鮮明。例如“望即以此為準(zhǔn)”就是“希望就拿這個作標(biāo)準(zhǔn)”。前者是書面語詞,后者是口語詞。 3.可以使文句生動活潑,富于變化。“毛病”與“缺點”、“開”與“解”、“拉”與“挽”,各是一組同義詞,分別使用,使語言生動活潑,富于變化。 4.可以使語氣委婉。如把“經(jīng)濟落后的國家”委婉地說成“發(fā)展中國家”,把“死”說成“老了”等。 5.同義詞連用,可以加強語勢,使語意完足。 6.兩個同義詞,拆散連用,交叉搭配,可以構(gòu)成成語。這樣的成語用起來能夠加重語氣,突出形象,增強表現(xiàn)力。 三、反義義場的反義詞 (一)反義義場 1、兩個意義相反或相對的詞可以構(gòu)成反義義場,這兩個詞互為反義詞。例如“上——下”是反義義場,“下”是“上”的反義詞。 注意:有的反義詞是人們在社會交際中常常把它們當(dāng)作同一范疇中相互矛盾對立的事物看待,成為習(xí)慣上的相對反義詞。如“紅”、“白”。 (1)構(gòu)成反義的兩個詞必須是屬于同一意義范疇的。因此,反義詞既是互相對立的,又是互相聯(lián)系的。 (2)反義詞是就詞與詞的關(guān)系說的,不是就詞與短語的關(guān)系說的。 (二)反義義場的類型 1、互補反義義場兩者中間不容許有非A非B的第三者存在。 2、極性反義義場兩者中間容許有非A非B的第三者存在。 注意: (1)反義義場兩種類型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改變。例如“不男不女”,“不進則退”。 (2)多義詞的每個意義都可能有反義詞。如“開”。 (3)有些詞,孤立地看彼此意義沒有明顯的相反或相對的關(guān)系,可是當(dāng)它們在一定的語言環(huán)境里對舉時就具有了反義關(guān)系。 (三)反義詞的不平衡現(xiàn)象 反義義場中的詞總是成對的,但是兩個詞之間的語義范圍,使用頻率并不相等,這樣就形成反義詞的不平衡現(xiàn)象。如“厚——薄”。 (四)反義詞的作用 1.運用反義詞,可以提示事物的矛盾,形成意思的鮮明對照和映襯,從而把事物的特點深刻地表示出來。 2.多組反義詞連用,可以起到加強語氣、強調(diào)核心意思的作用。 3.反義詞可以構(gòu)成對偶、映襯的句子,使語言更加深刻有力。 4.由于反義詞具有鮮明的對比作用,人們有時為了使語言新穎而又簡練,按原有的詞臨時創(chuàng)造一個反義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