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qū)別根據(jù)工程設計文件深度編制規(guī)定2008版
原則1:初步設計應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
原則2: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對于將項目分別發(fā)包紿幾個設計單位或?qū)嵤┰O計分包的情況,設計文件相互關聯(lián)處的深度應滿足各承包或分包單位設計的需要。
a)初步設計一般要求內(nèi)容:
1設計說明書和目錄,包括設計總說明、各專業(yè)設計說明、節(jié)能設計專項內(nèi)容。
2各專業(yè)設計圖紙
3主要材料設備表
4工程概算
5專業(yè)計算書
b)初步設計圖紙設計深度限于篇幅簡要說明建筑專業(yè)內(nèi)容,具體參見深度規(guī)定
3. 4. 3 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1)標明承重結構的軸線、軸線編號、定位尺寸和總尺寸;注明各空間的名稱,住宅標注套型內(nèi)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wèi)生間等空間的使用面積;
2)繪出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配件,如非承重墻、壁柱、門窗(幕墻)、天窗、樓梯、電梯、自動扶梯、中庭(及其上牛)、夾層、平臺、陽臺、雨篷、臺
階、坡道、散水明溝等的位置;當圍護結構為幕墻時,應標明椿墻與主體結構的定位關系;
3)表示主要建筑設備的位置,如水池、衛(wèi)生器具等與設備專業(yè)有關的設備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間的防火分區(qū)和防火分區(qū)分隔位置和面積,宜單獨成圖;
5)標明室內(nèi)、外地面設計標高及地上、地下各層樓地面標高;
6)底層平面標注剖切線位置、編號及指北針;
7)繪出有特殊要求或標準的廳、室的室內(nèi)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據(jù)需要選擇繪制標準層、標準單元或標準問的放大平面圖及室內(nèi)布置圖;
8)圖紙名稱、比例。
2 立面圖。應選擇繪制主要立面,立面圖上應標明:
1)量端的軸線和編號;
2)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筑部件的可見部分,如門窗(幕墻)、雨篷、檐口(女兒墻)、屋頂、平臺、欄桿、坡道、臺階和主要裝飾線腳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頂、屋頂高聳物、檐口(女兒墻)、室外地面等處主要標高或高度;
4)可見主要部位的飾面用料;
5)圖紙名稱、比例。
3 剖面圖。剖面應剖在層高、層數(shù)不同、內(nèi)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如中庭與鄰近的樓層或錯層部位),剖面圖應準確、清楚地繪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關部
分內(nèi)容,并應表示:
1)主要內(nèi)、外承重墻、柱的軸線,軸線編號;
2)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如地面、樓板、屋頂、柵口、女兒墻、吊頂、粱、柱、內(nèi)外門窗、天窗、樓梯、電梯、平臺,雨篷、陽臺、地溝、地坑,
臺階、坡道等;
3)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建筑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4)圖紙名稱、比例。
4 對于貼鄰的原有建筑,應繪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C施工圖深度包括:
4.3.4 平面圖。
1 承重墻、柱及其定位軸線和軸線編號,內(nèi)外門窗位置、編號及定位尺寸,門的開啟方向,注明房間名稱或編號,庫房(儲藏)注明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類別;
2 軸線總尺寸(或外包總尺寸)、軸線間尺寸(柱距、跨度)、門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3 墻身厚度(包括承重墻和非承重墻),柱與壁柱截面尺寸(必要時)及其與軸線關系尺寸;當圍護結構為幕墻時,標明幕墻與主體結構的定位關系;玻璃幕靖部分標
注立面分格間距的中心尺寸;
4 變形縫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5 主要建筑設備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關做法索引,如衛(wèi)生器具,雨水管、水池、臺、櫥、柜、隔斷等;
6 電梯、自動扶梯及步道(注明規(guī)格)、樓梯(爬梯)位置和樓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編號索引:
7 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溝、地坑、重要沒備或設備機座的位置尺寸、各種平臺、夾層、人孔、陽臺、雨篷、臺階、坡道、散水、明溝等;
8 樓地而預留孔洞和通氣管道、管線豎井、煙囪、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墻體(主要為填充墻、承重砌體墻)預留洞的位置、尺寸與標高或高度等;
9 車庫的停車位(無障礙車位)和通行路線;
10 特殊工藝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及工業(yè)建筑中的地面荷載、起重設備的起重量、行車軌距和軌頂標高等;
11 室外地面標高、底層地面標高、各樓層標高、地下室各層標高;
12 底層平面標注剖切線位置、編號及指北針;
3 有關平面節(jié)點詳圖或詳圖索引號;
14 每層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區(qū)面積和防火分區(qū)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宜單獨成圖,如為一個防火分區(qū),可不注防火分區(qū)面積),或以示意圖(簡圖)形式在各
層平面中表示;
15 住宅平面圖中標汪各房間使用面積、陽臺面積;
16 屋面平面應有女兒墻、檐口、天溝、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線)、變形縫、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天窗反擋風板、屋面上人孔、檢修梯、室外消防樓梯及其他構筑物,必要的詳圖索引號、標高等;表述內(nèi)容單一的屋面可縮小比例繪制;
17 根據(jù)工程性質(zhì)及復雜程度,必要時可選擇繪制局部放大平面圖;
18 建筑平面較長較大時,可分區(qū)繪制,但須在各分區(qū)平面圖適當位置上繪出分區(qū)組合示意圖,并明顯表示本分區(qū)部位編號;
19 圖紙名稱、比例;
20 圖紙的省略:如系對稱平面,對稱部分的內(nèi)部尺寸可省略,對稱軸部位用對稱符號表示,但軸線號不得省略;樓層平面除軸線間等主要尺寸及軸線編號外,與底層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樓層標準層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層次范圍及各層的標高。
4.3.5 立面圖。
1 兩端軸線編號.立面轉(zhuǎn)折較復雜時可用展開立面表示,但應準確注明轉(zhuǎn)角處的軸線編號;
2 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兒墻頂、檐口、柱、變形縫、室外樓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調(diào)機擱板、外遮陽構件、陽臺、欄桿,臺階、坡道、花臺、雨篷、煙囪、勒腳、門窗、幕墻、洞口、門頭、雨水管,以及其他裝飾構件、線腳和粉刷分格線等;
3 建筑的總高度、樓層位置輔助線、樓層數(shù)和標高以及關鍵控制標高的標注,如女兒墻或檐口標高等;外墻的留洞應標注尺寸與標高或高度尺寸(寬×高×深及定位關系尺寸);
4 平、剖面圖未能喪示出來的屋頂、檐口、女兒墻,窗臺以及其他裝飾構件、線腳等的標高或尺寸;
5 在平面圖上表達不清的窗編號;
6 各部分裝飾用料名稱或代號,剖面圖上無法表達的構造節(jié)點詳圖索引;
7 圖紙名稱、比例;
8 各個方向的立面應繪齊全,但差異小、左右對稱的立面或部分不難推定的立面可簡略;內(nèi)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關剖面圖上表示,若剖面圖未能表示完全時,則需單獨繪出。
4.3.6 剖面圖。
1 剖視位置應選在層高不同、層數(shù)不同、內(nèi)外部空間比較復雜、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間局部不同處以及平面、立面均表達不清的部位,可繪制局部剖面;
2 墻、柱、軸線和軸線編號;
3 剖切到或可見的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層地(樓)面、地坑、地溝、各層樓板、夾層、平臺、吊頂、屋架、屋頂、山屋頂煙囪、天窗、擋風板、
檐口、女兒墻、爬梯、門、窗,外遮陽構件、樓梯、臺階、坡道、散水、平臺,陽臺、雨篷、洞口及其他裝修等可見的內(nèi)容;
4 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門、窗、洞口高度、層間高度、室內(nèi)外高差、女兒墻高度、陽臺欄桿高度、總高度;
內(nèi)部尺寸:地坑(溝)深度、隔斷、內(nèi)窗、洞口、平臺、吊頂?shù)龋?br>5 標高。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的標高,如室內(nèi)陸面、樓面(含地下室)、平臺、雨篷、吊頂、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兒墻頂、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屋
面特殊構件等的標高,室外地面標高;
6 節(jié)點構造詳圖索引號;
7 圖紙名稱、比例。
4.3.7 詳圖。
1 內(nèi)外墻、屋面等節(jié)點,繪出不同構造層次,表達節(jié)能設計內(nèi)容,標注各材料名稱及具體技術要求,注明細部和厚度尺寸等;
2 樓梯、電梯、廚房、衛(wèi)生間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構造詳圖,注明相關的軸線和軸線編號以及細部尺寸、設施的布置和定位、相互的構造關系及具體技術要求等;
3 室內(nèi)外裝飾方面的構造、線腳、圖案等;標注材料及細部尺寸、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構造等;
4 門、窗、幕墻繪制立面圖,對開啟面積大小和開戶方式,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方式、用料材質(zhì)、顏色等作出規(guī)定;
5 對另行委托的幕墻、特殊門窗,應提出相應的技術要求;
6 其他凡在平、立、剖面圖或文字說明中無法交侍或交待不清的建筑構配件和建筑構造。
4.3.8 對貼鄰的原有建筑,應繪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土,并索引新建筑與原有建筑結合處的詳圖號。
4.3.9 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詳閣有關節(jié)能構造及措施的表達應一致。
上述施工設計圖紙設計深度限于篇幅簡要說明建筑專業(yè)內(nèi)容,具體參見深度規(guī)定
本站僅提供存儲服務,所有內(nèi)容均由用戶發(fā)布,如發(fā)現(xiàn)有害或侵權內(nèi)容,請
點擊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