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長沙宣判了一起“殺妻”的倫理慘劇。母親和妻子因“蒸臘魚是否放姜”爭吵,湖南人袁博于是把妻子殺害并自首。這雖然是一起極端事件,但不妨借此深入探討一下“婆媳矛盾”該如何解決。
婆媳矛盾是一個普遍的時代命題,極端案例隨處可尋。在當今時代,婆媳沖突往往難以避免。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讓問題出現(xiàn)——當然這并不是說不結婚。事實上,有些情況下婆媳矛盾的確不突出:比如,整個家庭的財務狀況相對寬松自由,就能減少很多矛盾。
在媳婦看來:婆婆通常不懂教育小孩,消費觀、生活方式、家務觀念都很陳舊。在婆婆看來:媳婦不懂盡孝,讓自己權威喪失,媳婦消費觀讓自己無法“養(yǎng)兒防老”。
以上提到的矛盾,有些代際因素根本是不可能消除的,畢竟是婆婆和媳婦是兩代人。有些則是轉型時期——現(xiàn)代化、城市化所造成的時代矛盾,也基本上無法化解。即便不是農村婆婆和城市媳婦這樣突出的對比,別的婆媳矛盾多多少少也存在上述因素。
想要家庭和諧,需要把“大家庭”分解為一個個“核心家庭”,所以,成家后“夫妻關系”應放在“與父母的關系”之上。在這種思路下,“不與父母長期合住”是可以考慮的選項,并不是不孝。
婆媳關系自古以來就是一大難題,并沒有放諸四海而皆準的解決方案,但在今天這個年代,樹立核心家庭理念、遵循家庭小型化的規(guī)律,的確有助于婆媳矛盾的化解。權且拋磚引玉,以供大家進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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