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和大家分享兩個故事。
安妮和他交往了五年的男朋友,決定分手了。她很清楚地認為,他們不可能走進婚姻了。她說:也許是性格問題,也許只是不愛了吧。
她覺得既然確定不愛了,就沒必要為難自己為難對方。
她主動提出了分手。
男朋友可能早就有預料,所以答應得也很爽快。
最后他們決定,吃一頓飯,當做這幾年感情的好聚好散。
飯桌上,也不知道怎么的,兩個人都有些唏噓,于是喝了不少。
平時很君子的他,這次卻提出一定要最后做一次的要求。在安妮萬般不情愿的狀況下,他強行和她發(fā)生了關系。
事后,安妮十分生氣,因為他違背了我的意愿,讓原本能好聚好散的感情,變得結局很丑陋。
男友為此忽然提出不分手了,想要結婚。
然而安妮說,之前她曾經(jīng)各種暗示,他都覺得和我結婚還沒準備好,現(xiàn)在突然提出來,是一種搪塞,也可能是害怕節(jié)外生枝。
安妮最后還是離開了他。但對于這次被強迫的“分手炮”,她心里依然感到非常不是滋味。
她說,我永遠也不會原諒他。
2.
她是我的高中同學。
她是個漂亮的女人,也比較會打扮,聚會上總會成為焦點。那些男同學都喜歡亦真亦假地對她說:高中的時候,你就是我的夢中情人。
尤其是知道了她還單身的時候,這些男同學似乎更瘋狂了。其中包括那個過去的班長。
每一次聚會,她都會被安排坐在這個班長旁邊。他也對她特別照顧,大家都看得出那是非??桃獾?。
于是那些同學都喜歡起哄,認為他們就是一對。
而她根本沒任何感覺,也只是在他們起哄的時候笑一笑。
但她沒想到,她不好意思的笑被當成了默許。
在一個悶熱的夏天夜晚,他們又邀請她去聚會,原因就是因為班長來了。而每次他來,都會把大家聚在一起。
她雖然并不是很想,但還是不好拒絕。那天她去晚了,發(fā)現(xiàn)一群男同學都喝了很多酒。
然后,她也被灌了不少。
那晚班長看起來喝了很多酒,然后他們還去酒吧接著喝。直到凌晨時分,最后剩下的幾個人才意興闌珊地散去。
這時候她也感覺很暈,另外兩個男同學匆匆忙忙走了,于是送她回家的任務就是班長的了。
她被班長扶著攔出租車,上車后斷片了,什么也不記得。等到她忽然醒過來,是在一個酒店的大堂。
迷糊中她看見班長在前臺開房,她被班長緊緊摟著。她當時是拒絕的,而且想掙脫,但班長的手臂緊緊地摟著她的肩膀和手臂,無法掙脫。
她是迷迷糊糊被拉著進了電梯,然后到了房間。記憶一時模糊一時清晰,但一個很清晰的念頭是,離開這里。
但是她當時感覺自己毫無縛雞之力,想反抗卻力不從心。而班長卻是很有力氣,感覺他根本沒有喝醉,而是有備而來。
事后她不記得有沒有進入,也可能是剛開始,當他發(fā)現(xiàn)她月事還未完,就停止了。
她推開了他。她清晰記得床上留下了紅色的痕跡。
接著那人就去洗澡了。這時候她已經(jīng)酒醒了大半,爬起來收拾好就往外跑,她還記得當她打開門的時候,他在里面說,你干嘛要走,留下來陪我呀。
當時她真想沖進去揍他。
事后,這個班長毫無歉意,甚至一副無辜的樣子。
另一個男同學甚至說:你那么漂亮那么騷,哪個男人不想睡你?你不愿意為啥要和他喝酒?都是成年人,別那么大驚小怪。
她一聽真是氣炸了,恨自己當時沒留心眼,收集所有證據(jù),去報警性侵。
但是即使是報警,又有什么用呢?她甚至無法解釋自己是怎么和他到了酒店,進入房間。
在自愿和被迫之間,太難界定,估計警方也無法判斷。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對方是脅迫。
除非有很明顯的證據(jù)。即使是調(diào)監(jiān)控出來,也可以說你是半推半就,或是假裝反抗。
愿不愿意,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些同學都認定了她就是自愿的。甚至有人說,她就是故意挑逗別人,勾引他上鉤……
這件事讓她郁悶了很久。她默默退出了所有同學群,再也不去參加那些亂七八糟的聚會。
她無法理解,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怎么就被人當成了蕩婦?難道身體被侮辱還不夠,還要侮辱人格?
她甚至因此抑郁了很長一段時間。
3.
有人問,以上這些男性的行為,構成性侵嗎?
答案是,所有未經(jīng)過“性同意”的性行為,都是性侵。
什么是“性同意”?這里給大家科普一下:
性同意(sexual consent)是指發(fā)生性行為前,獲得和給予對方明確的同意。
Consent(同意)是通過互相都明確的語言或行為,表達出來的一種清晰明了、毫不含糊的意愿,同意與之參與某種行為。
關于性同意,有幾個重要的概念需要了解一下: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同意可以隨時撤銷
過去同意與人發(fā)生關系,不代表現(xiàn)在也同意。而且任何一方都有權隨時撤回同意。
如果你覺得事情發(fā)展到讓你感到不適,就可以隨時收回之前的同意。
所以,你要很明確地告訴對方,自己對于這種行為感到不舒服,希望停止。
穿著性感不代表同意
劍橋大學Cambridge for Consent組織認為:并沒有確鑿的證據(jù)表明,穿什么樣的衣服和強奸案件之間有關聯(lián)。
就算是有,這也不應當成為被害者被指責的原因。女孩穿著再性感,也不代表她就同意和別人發(fā)生關系。
沒有哪種穿著是想招來強奸,因為強奸的本質(zhì)是未經(jīng)同意的侵犯。
那些“告誡”女生不要穿某種服裝,這樣的文化對于解決問題無濟于事,它只是把責任強加于受害群體之上。
喝醉酒也不代表同意
一個人喝了酒,并不代表他/她就應當被性騷擾。
正確做法是:如果有人因為酒精或藥物的麻醉而神志不清,你首先要做的是照顧他們,確保他們無恙,而不是趁人之危、占人便宜。
原因很簡單:頭腦不清醒或睡著的人是無法同意與人發(fā)生關系的。
4.
那么,女生去夜店就代表性同意嗎?
去夜店的女孩都是為了一夜情,她們都是easy girl。這是絕大部分人對女生去夜店的看法。
去酒吧放松的女生,經(jīng)常會被酒吧里的男人各種性騷擾。跳舞時上下其手,抱著女生一起跳舞,甚至有的可以直接帶回家。
但是,女生去夜店就代表著性同意嗎?
這只是部分男性的過分臆想,不要總把女生的行為都與吸引男性聯(lián)系在一起,大部分女生去夜店、去酒吧真的只是單純?yōu)榱吮牡虾染漆尫艍毫Χ选?/p>
男士不要因為女生去夜店就看輕她,別用古代貞潔觀那套綁架女性。
在任何情況下你都沒有權利性騷擾女性,即使是在夜店、酒吧等場合。
女生也別看輕其他去夜店的女生。別用古代貞潔觀那套綁架自己,對自己負責不意味著妖魔化夜店。
還有很多男性會認為,女生同意和他看電影,去旅行,甚至只是一起逛街,就認為女生是想發(fā)生性行為。
其實,真的不是這樣。
女生會認為,大家處在互相了解的階段,同意約會,只是有好感想發(fā)展下去,不等于就可以上床了。
其實男生和女生在性這方面的認知,確實是千差萬別的。
并不是說男性就是播種機,女性就是愛“作”,男女之間的不同,主要表現(xiàn)在需求的大相徑庭。
男生會認為只要女生愿意和我交往,就是默認了可以發(fā)生關系,至于以后,都是走一步算一步,根本不會去打算。
而女生和男生交往,更在意的是精神上的滿足感,更重視的是對方對于愛的流露和行為,至于是否發(fā)生關系,必須是在雙方非常愉悅和同意的情況下發(fā)生。
《進化心理學》分析,從基因傳遞的本能角度,男性可同時與多位女性發(fā)生關系并繁衍后代,而女性一旦懷孕則一年內(nèi)只能生育和照顧孩子。
這就代表了,女性在交往中需要承擔更大的后果,壓力比男性大得多。
如果說發(fā)生一次關系,男生要付出的是1%,那么女生要承擔的就是99%。
所以她們自然會本能地對性關系更謹慎,更在意,也更上心。這是進化論總結出來的規(guī)律,直到現(xiàn)在也不可能打破。
不管你信不信,男女在生理和心理構造上,有著太多的不同,是我們永遠無法去改變的。
如果你刻意去打破這個規(guī)律,那么可能是反人類的行為。
很多年輕女生不知道自己將承擔怎樣的后果,或面臨怎樣的未來。
至于那些已婚出來尋找刺激和精神安慰的女性,也許更是處于險境而不自知。
對于她們來說,只能用不斷的受傷害來加速自己的成長,這也是無知的代價。
即便是情侶或夫妻,在想要之前也應該明確表達自己的意愿,在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很多男性認為,結婚后可以隨意進行性行為,根本不在意女性的感受,不在意對方是否同意,這也是錯誤的。
遇到這樣的男性,趁早分開吧。像文章開頭的安妮,她的選擇是正確的,而且不拖泥帶水,不被男的帶進坑。
婚姻在不情愿的情況下草草開始,是對雙方的最大傷害。
即便結了婚,也不代表你對另一半有性支配權的。
一切都應該建立在“性同意”的基礎上。
“性同意”,應該是現(xiàn)代社會一切性關系的前提。
沒有經(jīng)過“性同意”的性行為,都是性侵。
最后,希望大家了解這些概念,學會保護自己,也懂得尊重他人。
同時,早早地給孩子開始性教育和防性侵教育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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