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部比較完備的、與形勢相適應的管理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對于調整和加強新時期的保密工作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保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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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國家秘密?
《保密法》第九條規(guī)定,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后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jīng)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jīng)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它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guī)定的,屬于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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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秘密的等級有哪些?
《保密法》第十條將國家秘密的等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并原則規(guī)定了區(qū)分三個等級的標準: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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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期限有多長?
《保密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jù)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guī)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jù)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機關、單位對在決定和處理有關事項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jù)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布時即視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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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員分為哪幾類?
《保密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在涉密崗位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涉密人員),按照涉密程度分為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和一般涉密人員,實行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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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秘密事項應當如何解密?
解密的幾種方式:
(1)自行解密。國家秘密保密期限已滿,定密機關、單位未決定延長保密期限的,該國家秘密即自行解密。
(2)提前解密。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審核所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保密期限即將屆滿的國家秘密,應當在保密期限屆滿前進行解密審查。認為不需要繼續(xù)保密的,履行解密程序予以解密。
尚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秘密,經(jīng)審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對其進行解密:保密法律法規(guī)或者保密事項范圍調整后,不再屬于國家秘密的;公開后不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繼續(xù)保密的。
6
違反《保密法》造成泄密的,應負什么法律責任?
根據(jù)《保密法》第五章規(guī)定,違反《保密法》,泄露國家秘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jīng)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五)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七)在互聯(lián)網(wǎng)及其他公共信息網(wǎng)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八)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lián)網(wǎng)及其他公共信息網(wǎng)絡的;
(九)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tǒng)與互聯(lián)網(wǎng)及其他公共信息網(wǎng)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將未經(jīng)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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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保密法》第三條規(guī)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以上義務主體可分為兩大類,承擔不同的保密義務。一類是國家秘密知悉范圍內的人員,應該依法保守、保護所知悉、管理的國家秘密;一類是國家秘密知悉范圍外的人員,不得非法獲取國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國家秘密載體,在國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脅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