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藥煎煮方法:
煎藥用鍋,以耐火的砂鍋或陶瓷鍋為宜。銅鍋或搪瓷鍋亦可用,鐵鍋不能用;煎藥用水一般以藥物總量的3~5倍為宜,煎煮前先浸泡(不宜用熱水)片刻,然后煎煮,第一次煎成后,再加水2~3倍量煎第二次(一付藥煎兩次)。
1、煎煮中藥輕煎劑,常為解毒藥:(芳香易揮發(fā)及花、葉類藥物)。用“強(qiáng)火”煎煮至沸,改用微火、第一次煮沸后15~20分鐘左右,第二次煮沸后10~15分鐘左右。
2、中煎劑:用“強(qiáng)火”煮沸后改用中火,第一次煮沸后25~30分鐘左右,第二次煮沸后20~30分鐘左右。
3、重煎劑:常為滋補(bǔ)、動(dòng)物、礦石類藥,用“強(qiáng)火”煮沸后改用“弱火”,第一次煮沸后40~50分鐘左右,第二次煮沸后30~40分鐘左右。
煎藥時(shí),要不時(shí)攪動(dòng),注意火候,防止藥物焦化或火力過(guò)猛使藥溢出,煎干、燒焦中藥,不得再用。
二、服用方法:
一日兩次,早晨飯前,晚上飯后或遵醫(y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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