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絕對沒有宣揚“色情小說無害論”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色情小說 對社會的沖擊可能未必是由于它所帶來的性誘惑,而是由于它對人類社會基本道德倫理的蔑視。
性禁忌是人類社會中最重要的禁忌,也是其他禁忌的基礎。假如肆無忌憚地徹底沖破了這個禁忌,那么,就社會生活中任何約束都將失去意義,人和禽獸之間,也就沒有區(qū)別了。色情小說由于過分強調人對性欲的渴望,往往會帶來道德觀念的極度淪喪?! ?span lang="EN-US">
比如,《燈草和尚》中,作者設計了一個誤會,讓父女二人交媾;《浪史》中的浪子,將母女二人并列在同榻上加以玩弄;《桃花影》中的夏非云,目睹了母親和魏云卿的通奸后,卻發(fā)誓非此人不嫁;更為過分的是《癡婆子傳》中的上官婀娜?! ?span lang="EN-US">
婀娜在十三歲的時候,受鄰居少婦的啟蒙而初通人事,遂即與其表兄偷嘗禁果,其后一發(fā)而不可收拾,先后私通者有奴仆、公公、大伯子、小叔子、優(yōu)伶、和尚、家庭教師等,丈夫之外,總共一十二人。
該書序云:
“嘗觀多情女子,當其始也,不過一念之偶偏;迨其繼也,遂至欲心之難遏。甚且情有獨鐘,不論親疏,不分長幼,不別尊卑,不問僧俗,惟知云雨綢繆,罔顧綱常廉恥,豈非情之癡也乎哉。一旦色衰愛弛,回想當時之謬,未有不深自痛恨耳。
”
一篇大道理說得煞是好聽,但書中反反復復的描寫給人的暗示卻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欲而不顧一切的人比比皆是,讀者如果可以承擔其事的后果,盡可大膽仿效。沒有一部色情小說的序言不說自己的目的乃是勸誡世人不可縱淫,可是我們清楚地知道,這不過是一個極其虛偽的借口?! ?span lang="EN-US">
色情小說還給人這樣一個暗示:一個男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欲,無論他采取什么樣的手段,都中可以原諒的;假如他成功地達到了自己的目的,那甚至是值得羨慕的?! ?span lang="EN-US">
所以,色情小說中的男女主人公,為了獲得對方的肉體,可以強奸,可以誘奸,可以欺詐,可以下迷魂藥,甚至可以殺人放火,即使讓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名聲掃地也在所不恤。小說寫到這個程度,它對于人心所起的毒化作用,當然是顯而易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