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一级a片免费看高清,亚洲熟女中文字幕在线视频,黄三级高清在线播放,免费黄色视频在线看

打開APP
userphoto
未登錄

開通VIP,暢享免費電子書等14項超值服

開通VIP
季惠林訴訟張寶玉轉讓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
(2000)滬一中經終字第1519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民事判決 (2000)滬一中經終字第1519
上訴人(原審原告、反訴被告):季惠林,男,1963 年2月16日生,漢族,個體戶,住上海市長寧支路120 弄4號302室。法律文書送達確認地:上海市長寧支路 310弄4號302室
委托代理人:馬建芳,女,1962年5月16日生,漢族,住上海市姚虹東路潘家塔14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反訴原告):張寶玉,又名張玉, 1964年5月18日生,漢族,無業(yè),住所地:安徽省六安市石板沖鄉(xiāng)林灣村老家組
委托代理人:吳肇榮,上海市廣懋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季惠林因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2000)閔經初字第72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00年9月2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同年10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季惠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馬建芳,被上訴人委托代理人吳肇榮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審法院查明,1999年2月1日、7月10日,季惠林與上海市閔行區(qū)虹橋鎮(zhèn)新橋村東生產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各一份,由季惠林租賃上海市閔行區(qū)虹橋鎮(zhèn)新橋村東生產隊建筑面積28、24平方米的房屋各一間,開設靜雅茶苑、美食坊快餐店,租賃費分別為人民幣1,000元、 900元。合同規(guī)定,不得任意轉借租房給第三方。 1999年11月25日,季惠林與張寶玉簽訂轉讓合同一份,內容為:經雙方商妥,季惠林同意將承租的新橋路 160號兩間門面房約60平方米的美食坊飯店,及店內所有設備和餐具,轉讓給張寶玉,季惠林負責為張寶玉辦好美食坊的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店內現(xiàn)有設備和餐具及室內裝飾折價為人民幣3萬元整。合同簽訂之前,張寶玉已于1999年11月15日給付租金人民幣4,500元,并于同月20日實際經營美食坊飯店。合同簽訂當日,張寶玉向季惠林支付了轉讓費人民幣15,000元及租金人民幣 4,500元。之后,美食坊飯店由張寶玉經營。2000年2 月22日,季惠林申請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得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閔行分局的批準,字號為上海市閔行區(qū)虹橋鎮(zhèn)惠林美食坊。季惠林取得執(zhí)照后給了張寶玉。張寶玉自1999年11月20日經營飯店至今。季惠林與張寶玉未與生產隊簽訂房屋轉租合同,季惠林與張寶玉的轉租行為至今未得到生產隊認可。季惠林曾向張寶王索要剩余轉讓費人民幣15,000元。因未果,遂提起訴訟,要求判令張寶玉償付結欠的轉讓費人民幣15,000元。張寶玉則提起反訴,要求判令季惠林返還其已支付的人民幣15,000元。季惠林在原審第一次庭審中主張3萬元轉讓費系合同約定的店內現(xiàn)有設備和餐具以及室內裝飾折價款和營業(yè)執(zhí)照使用費等,在第二次庭審中又稱3萬元轉讓費系合同約定的店內現(xiàn)有設備和餐具以及室內裝飾折價款。而張寶玉則稱3萬元系整個飯店包括房屋、設備、營業(yè)執(zhí)照等的轉借使用費。
原審法院認為:季惠林與張寶玉簽訂的轉讓合同雖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但雙方關于季惠林承租的美食坊飯店的轉租事宜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季惠林擅自轉租,其與張寶玉轉租的約定無效。季惠林將上海市閔行區(qū)虹橋鎮(zhèn)惠林美食坊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轉借與張寶玉經營使用,在庭審中也承認3萬元轉讓費包括執(zhí)照使用費,其行為違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有關法律,該約定亦屬無效。季惠林與張寶玉關于店內設備和餐具及室內裝飾轉讓的約定建立于房屋轉租的基礎上,張寶玉受讓的意圖是利用轉租的房屋開辦飯店,房屋轉租無效亦就相應造成了財產轉讓的無效。季惠林要求張寶玉支付剩余轉讓費的主張,不予支持。張寶玉關于轉讓合同未得到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讓合同無效的主張,予以采納。季惠林與張寶玉基于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分別返還給對方。張寶玉反訴要求季惠林返還其已支付的人民幣 15,000元轉讓費的請求合理合法,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判決:一、季惠林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張寶玉財產轉讓費人民幣1,5000元;二、季惠林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一審本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610元,反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610元,均由季惠林負擔。
季惠林不服原審判決,上訴稱: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合同是財產轉讓合同,而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簽合同時并不知房屋要拆除,該合同是有效的;被上訴人雖然拒絕與生產隊辦理直接租賃手續(xù),但其卻直接向生產隊支付了房租,生產隊也直接向被上訴人收取了水、電費,故被上訴人與生產隊事實上發(fā)生了租賃關系,已與上訴人無涉;上訴人將價值3萬元的室內裝潢和價值3萬元的設備、餐具等財產共計6萬余元作價3萬元轉讓給被上訴人,有財產清單為證,被上訴人應將余款付清;原審法院判決文書制作草率,出現(xiàn)多處錯誤。請求撤銷原判,另行公正判決。
被上訴人辯稱:上訴人轉讓的是房屋、營業(yè)執(zhí)照和財產。上訴人轉租房屋未得到原出租人的同意,應屬無效;被上訴人得知房屋要拆除后未同意至生產隊辦理轉租手續(xù),但因找不到上訴人,才將房租直接交給生產隊的;被上訴人受讓設備、餐具及室內裝飾是建立在房屋轉租的基礎上,房屋轉租無效,相應造成財產轉讓也無效;被上訴人轉借出租營業(yè)執(zhí)照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guī),亦屬無效;上訴人是將財產使用權轉讓給被上訴人,而不是將財產出賣給被上訴人,上訴人提供的財產清單上的物品大部分是有的,但當時都是舊的,很多是壞的,并不值6萬元,被上訴人只應按每年1萬元支付使用費;系爭房屋已經在9 月底拆除。請求維持原判。
本院經審理查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轉讓合同中還約定:被上訴人從1999年11月20日開始使用美食坊,按季度付款,每月租費為1,900元;租用期從1999年11 月20日至2002年7月19日止。被上訴人1999年11月 15日及11月25日交付的房租共計人民幣9,000元,由雙方同至生產隊付出。涉訟房屋已于2000年10月因市政建設被拆除。本院曾要求被上訴人提供設備、餐具等財產的現(xiàn)狀,被上訴人未予提供。另原審判決書第6頁脫印了邊上一列字,本院在述及時予以補正。
原審法院查明事實有經雙方質證的證據(jù)為證,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本案訟爭合同名為轉讓合同,合同的內容包含了經營用房的轉租和設備、餐具及室內裝飾的轉讓等法律關系。上訴人將從生產隊承租的房屋轉租給被上訴人時雖未征得生產隊的同意,但生產隊得知上訴人轉租后,并未進行干預,而是直接收取了被上訴人支付的租金,應視為其認可了轉租,上訴人的轉租行為應認定有效。被上訴人并未與生產隊直接簽訂租賃合同,上訴人仍為轉租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稱轉租關系與其無涉不能成立。合同中關于財產轉讓的約定,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禁止性規(guī)定,亦屬有效。上訴人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guī),但被上訴人已停止了經營,故不宜因此確認房屋轉租和財產轉讓關系無效。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店內現(xiàn)有設備和餐具及室內裝飾折價為3萬元轉讓給被上訴人,該條款并未指明轉讓的是所涉財產的使用權,其真實的意思應是指所涉財產所有權的轉移,被上訴人稱僅轉讓財產使用權不能成立。上訴人已將設備、餐具等動產交付被上訴人,被上訴人已支付了人民幣15,000元,動產的價值并不因房屋的拆除而降低,被上訴人又未能提供動產的現(xiàn)狀,故其主張返還已付款項不應支持。但室內裝飾與房屋密切相連,被上訴人接受裝飾的轉讓,是基于房屋有近三年使用期的考慮。雙方之間經營用房的轉租關系由于房屋被拆除而實際解除,附著在房屋上的裝飾隨房屋的拆除而遭毀損,使原定近三年的使用期實際只使用了不足一年,此并非被上訴人過錯造成,上訴人仍要求被上訴人全額支付裝飾轉讓費不符合公平原則。故對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償付結欠轉讓費人民幣 15,0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酌情予以支持人民幣4,000 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九十七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2000)閔經初字第726號民事判決;
二、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人民幣4,000元,于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付清;
三、被上訴人的反訴請求不予支持。
一審本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610元,由上訴人負擔 447元,被上訴人負擔163元;反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610 元,由被上訴人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220元,由上訴人負擔447元,被上訴人負擔773元。
本判決系終審判決。
審判長 帥 ?
審判員 周 繼
代理審判員 周 ?
二OOO年十二月五
書記員 喬林
本站僅提供存儲服務,所有內容均由用戶發(fā)布,如發(fā)現(xiàn)有害或侵權內容,請點擊舉報。
打開APP,閱讀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類似文章
猜你喜歡
類似文章
內蒙古赤峰法院案例 | 城鎮(zhèn)居民所購宅基地上房屋在宅基地轉為國有土地后效力應如何認定?
商品房買賣認購書(協(xié)議)中的“定金”問題 案例分析
房屋存在抵押,法院可否判決過戶?
房屋預告抵押登記不能取得抵押權(2014)(最高院公報)
租賃合同糾紛上訴狀
拆房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承攬關系)
更多類似文章 >>
生活服務
分享 收藏 導長圖 關注 下載文章
綁定賬號成功
后續(xù)可登錄賬號暢享VIP特權!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點擊這里聯(lián)系客服!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