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格局變化 作者 黃大陸
《淵海子平·寶法之一》云:“子平一法,專以日干為主,而取提綱所用之物為命,次及年日時支以表其端。凡格用月令提綱,勿于旁求年日時為格。今人多不知其法,于此百發(fā)百失……”
從這段話我們可以看出,子平算命算的是什么命呢?算的是“提綱所用之物”!算的是格局!但是,“今人多不知其法”,整天琢磨的是如何平衡八字五行、扶抑日元、調(diào)節(jié)氣候,而不知“月令提綱之物”為何物,不知格局為何物。
什么是“提綱所用之物”呢?就是月令用事之神。而所謂“月令用事之神”就是子平書中的“節(jié)氣歌”或“人元用事歌”所說的逐月當值司事之神。如歌訣中的“寅宮丙戊各七朝,十六甲木方堪器”兩句,說的就是寅月頭7天為丙火用事,次7天為戊土用事,余下的16天為甲木用事。這用事之神就是子平所說的“用神”,也就是算命所要算的“命”?!度〞?#183;論人元司事》說的很清楚:“故支中所藏者主命,謂之人元,名為司事之神,以命術(shù)言之為月令用神。經(jīng)云:用神不可損傷,日主最宜健旺,是也。”
這就是說,子平算命術(shù)就是以月令司事之神(即用神)為八字核心來展開推算的。“次及年日時以表其端”,表誰的端呢?表月令藏干的端。意思就是月令用神通過年日時干支表露出來,以此表露者作為用神的代表,與其它干支構(gòu)成格局,幷以此格局推斷命運。《淵海子平·寶法之二》說:“子平之法,以日干為主,先看提綱為重,次用年日支合成格局,方可斷之。”其義即在于此。
但是,這個月令用神會變化嗎?一般的子平學(xué)者都認為這用神是不變的。理由是:用神是根據(jù)子平《人元用事歌》所說的逐月司事之神來確定的,生于何時則得何用神。假如生于寅月頭7天以內(nèi)之命,用神就是戊土,生于次7天之內(nèi)的,用神就是丙火,生于余下16天之內(nèi)的,用神就是甲木,這一經(jīng)確定,便無論月令透出什么天干或月令怎么合化,用神也無法隨之而改變。
細看《淵海子平》、《三命通會》、《神峰通考》這三大子平經(jīng)典,確實均未發(fā)現(xiàn)有專題論述用神變化的章節(jié)。在諸如《定格局訣》、《金不換骨髓歌》等專講取用定格的命理文章中也均不曾論及用神變化。此外,在諸多所謂“盲派命理”的一些資料中,我們也沒有看見相關(guān)論述。也就是說,在諸多子平書中,唯一論及用神變化的,只有《子平真詮》一書,它有“論用神變化”、“論行運成格變格”的專題文章。
《子平真詮》有關(guān)用神變化的內(nèi)容是子平的東西嗎?我們可以采信嗎?如果我們不信它,跟著用神不變論者跑,那么就會遇到如下兩大難題:
首先,是各家的《人元用事歌》內(nèi)容并不完全一致。即以寅月為例,《淵海子平》為丙占7日,戊占7日,甲占16日;《星平會海》則有兩套,除了子平這一套,還有一套則說戊占7、2、3日,丙占7、2、3日,甲占16、5、4日;《三命通會》為戊占5日,丙占5日,甲占20日;《命理約言》則為丙占7日3分半,己占7日二分半,甲占16日5分;一些所謂“盲派命理”則更是花樣百出,有說己占3日,戊占5日的,有說壬占3日,戊占6日的等等,其余各月不同之處也甚多,而且都宣稱自己是子平教外別傳,是書上學(xué)不到的真東西。
在這般公理婆理唯獨沒有真理的局面下,《命理約言》的作者李素庵則力斥其非,主張不必拘泥這種人元分日法,他說:“舊書十二月支中所藏諸干,俱分日用事,相沿既久,遵若金科玉律,但實理不然……四時止有三百六十五日,乃每支中諸干皆共三十一日,豈非四時共三百七十二日乎?種種難通,將何說以處此,則各干分日,萬不可拘矣。”他主張“木火金水,分旺四時,各七十二日,土旺四季,各十八日,立春日始,甲木用事三十六日,驚蟄后六日,乙木用事三十六日,清明后十二日,戊土用事十八日,余仿此”。
《三命通會》在“論人元司事”一文的后面對此也持否定態(tài)度:“淵源淵海則以立春之后己土余氣幾日,艮土分野幾日,丙戊長生,先后各得幾日。卯月癸水寄生幾日,辰月陽水歸庫,陰水返魂,亦各幾日。殊不思丑月之用既足,春后又何余哉。分野者,聚一方之旺氣,長生者,歸母成孕,先后者,蓋有寅而后生丙,有丙而后戊生,寄生者,徒有虛名,乃無實位。歸庫者絕其生氣而收藏,返魂者,續(xù)其死氣而變化。此五行生死進退之玄機,豈可以幾日為限哉?”認為人元司事不必以幾日為限。
問題堵在我們面前:月令用神到底該怎么???上述各家哪家才是可以采信的呢?倘若我們采用某些所謂“盲派命理”的人元用事法訣,那么我們就得跟他們一起宣告《淵海子平》的人元用事法訣是假的,是祖師爺用來騙人的。然而,祖師爺有什么必要非得欺騙我們這些徒子徒孫呢?《淵海子平》一書可沒有一句半句吹噓他徐子平算命如何厲害如何神奇啊,編輯者徐大升既沒想辦班,也沒想函授,更沒想靠這本書賺錢,有什么理由他要整一些假東西傳給我們后人呢?要保守的東西他完全可以不傳不寫,為什么他要干這種損人而不利己的蠢事呢?難道不是后人因使用不好子平的東西而亂改亂編的嗎?
其次,就是當善用神遭到損壞時該怎么論?我們知道,子平之用神是分善惡的,善用神要保護性使用,惡用神要制約性使用,故《子平撮要法》云:“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印綬不可破,用之食神不可奪,若用七殺需要制……”但當用官被傷,用印被壞,用財被劫,用食被奪的時候,是否就一定會出現(xiàn)傷官見官、貪財壞印、財源被劫、梟神奪食等災(zāi)禍呢?假若用神不能變,那么結(jié)論就是肯定的。但這就會與很多命造的實際情況不符。
例如《神峰通考》作者張神峰之父張啟完之命,生于1476年農(nóng)歷4月18日辰時,八字為:丙申 癸巳 辛卯 壬辰。查《萬年歷》,這年4月5日立夏,《人元用事歌》云“初夏九日生庚金,十六丙火五戊時”,意即立夏九日后的十六天內(nèi)為丙火用事,所以用神為丙火官星無疑?,F(xiàn)在壬癸食傷齊透,無印解財救,顯然是用之為官被傷破了。這樣的命,是不是就得按“一官遭破,當推命入黃泉”的斷語而論斷呢?不能。因為命主不僅沒有在食傷旺相的大運中招災(zāi)而死,反而活得滋滋潤潤的。面對這樣的現(xiàn)實,張神峰自己是如何解釋的呢?他說:“辛生巳月,本用丙火,夫何貼身有申,破丙明矣。年干丙火,本為虛官可用,時有壬水破之,由是舍丙而從水也。行申酉比劫得生,安享其樂。”意即壬水傷官既然破了官星用神,就索性“舍丙而從水”,不用官星而改用食傷,所以走比劫運生食傷時命主能“安享其樂”。
張神峰的這種解釋成立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們就得認可用神變化這一說,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就無法解釋此命用神在被傷破的情況下命主還能“安享其樂”的事實。
又如某女生于1986年農(nóng)歷7月24日凌晨40分,八字為:丙寅 丙申 乙巳 丙子。查《萬年歷》,這年農(nóng)歷7月初3日立秋,《人元用事歌》云“孟秋己七戊三朝,三壬十七庚金備”,意為從立秋后的第十四天起為庚金用事,此命就正值庚金正官司事,但是申金正官逢刑沖,且有傷官蓋頭,自然屬于損用破格之命。然而,命主是不是就活得一塌糊涂呢?不是。命主在乙未、甲午大運中讀書一路領(lǐng)先,18歲以全市狀元考入北大,后又讀研讀博,僅22、3歲戊子己丑兩年,就因某項設(shè)計獲獎二三十萬元。
可見啊,張神峰的解釋是成立的,用神是可以變化的。類似這兩命的用神變化在《子平真詮》中是怎么說的呢?叫“去官就食”,就是不用官星而改用食傷的意思。子平書上還有“去印就財,發(fā)福最大”一說,什么意思呢?也就是不用月令印星而改用別處財星為用的意思?!对绿顿x》也說“格有可取不可取,用有當棄不當棄”,這“用有當棄”的意思不就是在說有時候可以去掉月令用神而不用嗎?《淵海子平·論傷官》云“此格局中多變化,推尋需要用心機”,這格局變化不是也包括了用神變化嗎?
再說呢,用神所構(gòu)成的格局是推斷人生事業(yè)類型的主要依據(jù),如果用神不變,就意味著人生的事業(yè)類型不變,然而現(xiàn)實中很多人早年當官,中年經(jīng)商,晚年搞藝術(shù),如果單憑月令用神所構(gòu)成的某一種格局就斷然推不出這種事業(yè)類型的變化趨向。
因此,用神是可以變化的,而且是必須可以變化的,否則就太死板了,不足以推算千變?nèi)f化的人生際遇。那種執(zhí)泥于《人元用事歌》而不知變通的論命方法是既不符合子平本義,也是經(jīng)不起實踐檢驗的。我們雖然在《淵海子平》、《三命通會》等書上找不到用神變化的專題論述,但是能找到諸如“去印就財,發(fā)福最大”等用神變化的蛛絲馬跡,何況《子平真詮》還有“論用神變化”的專文呢。
值得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子平真詮》一書幷沒有采納被一般命師視為金科玉律的“人元用事歌”,徐樂吾先生在注解此書時附加了一份“十二月人元司令分野表”,這不是《子平真詮》原有的東西。通讀《子平真詮》也不見有任何地方要求得按“人元司令分野表”來取用定格。作者在“論用神”的專文中明確指出:“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這里固然強調(diào)取用神要“專求月令”,但是并未說要以月令中的司事之神為用,而是說“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成格。這“月令地支”四字的含義在很大程度上僅僅是指月令地支的本氣藏干,而不是其中的司事之干。這在該書的“論用神變化”一文里說得較明白:“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變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庫也。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如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 ”意即用神取自月令,但因月令中有幾種藏干,這就得根據(jù)所透之干來取用定格了。以寅月為例,寅的本氣為甲木,本當取此甲木為用神,但若甲木不透而透丙火,那么就取這丙火為用神,此即為用神變化。這種變化就好比杭州知府不管事,而由副知府(同知)出面管事。倘若寅中的甲丙皆不透而透戊土,那么就以戊土為用定格,好比是一二把手都不管事,只有讓第三把手管事了。
不難發(fā)現(xiàn),《子平真詮》這種不直接以人元用事之神為用定格,而以月令本氣藏干及所透之物為用定格的方法,與《淵海子平·寶法之二》那種“取提綱所用之物為命,次及年日時支以表其端”的方法是完全一致的。很顯然,這種取用定格的方法才是子平所傳的正宗方法。只要我們仔細研究《淵海子平》中的所有命例,就不難發(fā)現(xiàn)其中正格取用的方法就均屬于這種方法。如果說子平他人家有什么尚未公開傳授給后人的秘訣,或許就是這用神變化吧。萬幸的是,《子平真詮》將此秘法完整地泄露了出來,這真是我們后學(xué)者的福分啊。
也許有人會問:不以人元用事之神取用定格,哪《淵海子平》還弄什么“人元用事歌”???難道是子平他老人家沒事玩兒的?這個問題我們要這樣看,子平以月令司事之干為用神,其目的是為了取月令藏干中的最旺者,但是司事之干固然旺,難道藏干透出后不也是一種旺的表現(xiàn)嗎?如果說月令藏干是樹苗,那透干不就是長成的參天大樹嗎?月令是一個單位,其中的藏干誰透出誰就相當于是法人代表,是這個單位出頭的主兒。司事之神雖然有力,如果它不出頭露面,便如一個有能之人屈居人下,不能主事。而透干者就跟劉備似的,雖然勇不及關(guān)張,智不及諸葛,但他領(lǐng)頭主事,關(guān)張諸葛就都得聽他驅(qū)使。所以呢,《子平真詮》不用人元司事之神,只以月令本氣或透干取用定格,這是既合情又合理的。
當然,《人元用事歌》也并非毫無用處。以月令透干取用,也要看這透干是血氣方剛的年輕小伙還是風燭殘年的耄耋老人。通過《人元用事歌》我們就能知道月令中的哪一種五行最旺,如果用神司令,那就表示該法人代表風華正茂,精力充沛,是個大有前途的好當家人。如果用神不旺,便如老病之人當家,雖然也可管事,但力不從心,禁不起大事。知道了這一點,對我們評判格局高低和推斷吉兇禍福的程度等方面都是有參考價值的。還有,在月令藏干都透出或都不透出的情況下,取哪個為用神呢?這時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月令本氣藏干和人元用事之神。所用呢,人元用事法訣還是有用的,只是不必分得太過精細,用得太過執(zhí)泥而已。
下面,我們再看看用神的變化需要一些什么條件以及變化的一般規(guī)則。
根據(jù)《子平真詮》有關(guān)論述,我們知道用神的變化有以下四種情況:一是八字有殺官可以自行成格,月令用神可以不用;二是月令用神因透干不同而變化;三是月令用神因會合而變化;四是月令用神被損壞或其數(shù)量太多而變化。
第一種情況呢,就是《淵海子平·寶法之二》最后一句強調(diào)的“凡格當以殺官言之”,以及《五言獨步》的“有殺只論殺,無殺方論用”之論,還有《子平真詮》“有官不論格局”之說。因為殺官是代表人的名譽、地位與合法身份,代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這些東西無所不在地制約著我們每一個人,誰想要正常地生活,就都得先面對這些東西。所以,諸格之中要以殺官格為先,這就是子平“凡格當以殺官言之”的用意。當然,這并不是說只要八字一見殺官,就放棄月令用神不論。而是說格格都要優(yōu)先考慮月令用神是否與殺官構(gòu)成格局,只有在月令不能與殺官構(gòu)成格局時,才考慮放棄月令而考慮別的殺官格。也正是基于這個原因,《淵海子平》與《三命通會》等書上才有“時上一位貴格”、“歲德正官格”、“歲德扶殺格”、“時上正官格”等不以月令為用的格局。
譬如李小龍命:庚辰 丁亥 甲戌 戊辰。年干有庚金七殺,與月令亥水能構(gòu)成格局嗎?不能。因為亥水位居地支,不能直接化泄隔柱天干的庚金,從而構(gòu)成印賴殺生格。在此情況下,就要放棄月令的亥水用神不用,而改用月干的丁火傷官,以它去制七殺,從而構(gòu)成傷官制殺格。因為用傷制殺,故而命主嗜好武術(shù),幷以之戰(zhàn)勝了無數(shù)對手(七殺),成了一代武學(xué)宗師與武打巨星。如果說用神不變,那么就是用亥水中的壬水印星為用神,當大運走到寅地時,寅亥合,化印為劫,用神化壞,命主就不可能在寅運中事業(yè)如日中天,大放光彩的。
又如袁世凱命:己未 癸酉 丁巳 丁未。本來月令為酉金財星,只因月干透殺,破了財格,便要先論殺格。癸水七殺有己土貼身相制,即可構(gòu)成殺邀食制格,不再用月令的財星為用神,這就是《五言獨步》“只要去殺星,不怕提綱重”這句話的含義。
再如瞿鴻機命:庚戌 癸未 乙亥 丁丑。月令透出丁火,是不是就以食傷生財格論呢?不行,“凡格以殺官言之”嘛,有官當先論官星。年官月印連續(xù)相生,構(gòu)成了印賴官生格。大運西北,適得其所,故而命主才是科甲出身的清朝宰相。若以食神生財格論,西北運為食傷財星的死絕之地,斷然無此貴氣。
另如胡林翼命:壬申 丁未 丁未 己酉。月令透出己土食神,幷生其坐下財星,似乎是食傷生財格。其實不然,有官先論官,此命丁火在未為陽刃,兇神當?shù)溃耆锌垂?,年干有壬水官星合制丁火,如此便?gòu)成了陽刃用官格。己土因貪生其坐下財星,已無克官之意,不破格局。故命主能縱橫沙場,斬將殺敵而臻大貴。
第二種情況呢,就是當月令藏干透露出來時,取用定格就要優(yōu)先考慮月令所透露之字,不必拘泥于沒有透露的用事之神或月令本氣之干(有殺官當先考慮)。如果所透之干不能構(gòu)成格局,則再考慮月令本氣之干或司事之干。
譬如明朝禮部尚書、理學(xué)名儒羅欽順命,生于1465年農(nóng)歷12月8日辰時,其八字為:乙酉 戊子 辛巳 壬辰。查《萬年歷》,是年冬月初九交大雪節(jié),《人元用事歌》說“假如子上十日壬,中旬下旬方是癸”,此命生于冬月下旬,用神應(yīng)該是癸水食神,子水的本氣也是癸水食神。但是,子水有戊土蓋頭,便是梟神奪食破格,這樣的話,只有走甲乙運去掉戊土時才是好運。然而事實相反,命主29歲一交乙酉運,流年逢甲寅,便被削職為民,居家十七年。直到申運庚午年45歲時才官復(fù)原職,遷太常少卿。為什么呢?因為月令在時柱透出了壬水,用神由原來的癸水食神變成了壬水傷官,傷官就要制,月干有戊土便構(gòu)成了傷官配印的貴格。這樣乙木就成了破格的忌神。所以命主走丙戌運生扶戊土時科場連捷,高中探花,一入乙運克戊土就立馬倒臺。45歲庚午年合去乙木,破格得救,故能東山再起,一歲三遷。這就是因月令透干不同而導(dǎo)致用神變化的實例。
又如鄧錫侯命:己丑 庚午 己巳 乙亥。月令用神本來是午火印星,印喜殺生,可是乙木七殺卻高懸于時干,不能直接生印,其坐下亥水還沖克印星,如此便不能構(gòu)成印賴殺生格。好在月干有庚金合制乙木七殺,可以另行構(gòu)成傷官制殺格。故而命主行伍出身,官至上將。因為用神由午火印星變成了庚金傷官,所以雖然是印星福神當令,命主卻出身貧寒,無現(xiàn)成之福可享。26歲后大運為丁卯丙寅,印星透清,這時格局又變成了印賴殺生格,故命主能大得貴人提攜,一路飆升,35歲時就成為四川“四巨頭”之一,手握重兵,威懾一方。有人會問:當印星透清時,會不會因制化兩立而破格呢?不會,因為印星透自月令,是原本的用神,不以制化兩立論。設(shè)若庚金透自月令,再見印星就屬于制化兩立了。
再如錢新之命,生于1885年農(nóng)歷7月20日午時,八字為:乙酉 甲申 丙辰 甲午。月令中的戊、壬、庚三個藏干均不透,取何為用呢?先要考慮的是壬水七殺,雖然申辰拱水,但因殺無制化,沒有構(gòu)成殺格。殺格不成,即以申金本氣財星為用,干透三印,格成財格配印。只要大運不走殺官運破財格,財旺自能生官,命主就能富貴兩全。實際上,命主曾任浙江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長,中央銀行理事,交通銀行常務(wù)董事,中興煤礦公司總經(jīng)理,中興輪船公司董事長,中華職業(yè)教育社董事會主席,駐法國公使等職,為江浙巨富。
另如董誥命,生于1740年農(nóng)歷3月27日午時,八字為:庚申 庚辰 戊辰 戊午?!度嗽檬赂琛吩疲喝戮懦允且遥展飵煊辔炱?。查《萬年歷》,這年農(nóng)歷3月8日就交了清明節(jié),此命當為戊土比劫用事。但戊土為比劫,不能為用。辰月中的癸水與乙木均不透干,這用神怎么取呢?按“有官先論官”的順序,應(yīng)該先取乙木官星為用,但因食傷蓋頭,便有了去官就食的意向,同時也是傷官去官的意向,只要能去盡官星,便是傷官傷盡的大貴之命。命主走了六十年南方運西方運,自然能去盡官星,所以當了三十年太平宰相。
第三種情況呢,就是當月令因合化而改變五行性質(zhì)時,用神也隨之變化。
例如某女命,生于1969年農(nóng)歷4月8日申時,八字為:己酉 己巳 戊戌 庚申。月令本氣為巳火,《人元用事歌》云“初夏九日生庚金,十六丙火五戊時”,查《萬年歷》,這年農(nóng)歷3月20日交立夏節(jié),4月8日的用事之神為巳中丙火印星,但是巳酉一合,又于時干透出庚金,如此則化印為傷,用神丙火變成了庚金。食傷喜財,命主自25歲進入壬申財運后,經(jīng)商大獲財利,一發(fā)數(shù)百萬。倘若以丙火印星為用而不知變化,火到申酉死,命主哪有那樣的好事呢?
錢福命,生于1461年農(nóng)歷3月27日酉時,八字為:辛巳 癸巳 戊辰 辛酉,同樣是丙火印星用事,同樣也是巳酉合,但這個用神沒有變化。咋回事呢?原因是戊癸一合有合火之勢,引出丙火透干,巳火便不能隨酉金而變化,則以食傷吐秀格論。走卯運時在地支以印賴官生格論,因酉金傷官回沖卯木官星,故命主屢考不第。寅運殺印相生,命主三元及第,大魁天下。成了婦孺皆知的風流才子。己丑運巳火被合壞,命主36歲即辭官歸田,44歲就夭亡了。
又如汪鳴鑾命,生于1839年農(nóng)歷6月1日卯時,八字為:己亥 辛未 乙丑 己卯。查《萬年歷》,是年農(nóng)歷5月28日交小暑節(jié),《人元用事歌》云“未宮9日丁火明”,可知6月1日屬于丁火用事。但是月令不透丁火而透己土,則丁火難以作用。再看未土財星也因亥卯未三合被克壞,化財為劫,本為用神化壞,幸有月干辛金七殺以丑為根蓋頭制劫,格成月劫用殺。故命主于戊辰運乙丑年財旺生殺時中進士,后來官至吏部侍郎、光祿大夫。這是用神變化另成格局的實例。
第四種情況呢,就是當月令用神被損壞或其數(shù)量太多時,八字若有去此用神的意向則可考慮舍去月令用神而改用別的用神成格。
如陳嘉庚命,生于1874年農(nóng)歷9月12日辰時,八字為:甲戌 甲戌 辛亥 壬辰。查《萬年歷》,是年農(nóng)歷8月28日交寒露節(jié)進入戌月,《人元用事歌》說“戌宮九日辛金勝,三丁十八戊土具”,此命為戊土用事,戌月的本氣也是戊土,故當取印星為用神定格。可是,如果是印星得用,命主就能大獲長輩蔭庇,學(xué)業(yè)有成,還能吃皇糧,掌權(quán)印。但事實不支持這種論斷。命主出身平凡,只讀過幾年書,17歲后就下南洋經(jīng)商謀生去了,后來走東方財運時成了富冠南洋的橡膠大王。為何八字用印的人變成了大生意人呢?原因在于命局有甲木財星蓋頭克印,時柱又有傷官生財,構(gòu)成了去印就財?shù)母窬郑悦鳑]有成文人學(xué)士而成了商界大鱷。晚年走巳火官星運時,印逢官生,在地支上構(gòu)成了官印格,命主于76歲庚寅年出任中共全國僑聯(lián)副主席、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安享尊榮。這時候的甲木壬水都到了死絕之地,故沒有繼續(xù)經(jīng)商。
又如林青霞命,生于1954年農(nóng)歷10月8日酉時,八字為:甲午 甲戌 癸亥 辛酉。查《萬年歷》得知,是年農(nóng)歷9月13日交寒露節(jié)進入戌月,按《人元用事歌》推,此命也是戊土用事,戌月的本氣也是戊土,當取正官格無疑。但因甲木傷官蓋頭,破了官星,去官就食,改用傷官吐秀格。故命主沒有走仕途,而是在高中讀書時就被星探發(fā)現(xiàn),自此進入影視圈,一路紅火到現(xiàn)在。
再如某男命,生于1961年農(nóng)歷12月28日戌時,八字為:辛丑 庚寅 丁丑 庚戌。月令寅木的本氣為甲木印星,無官殺生印,有財星蓋頭壞印,如此之命是否屬于“獨印逢財,定斷魂歸地獄”的夭折之命呢?不是。命主在己丑運的戊申己酉年快樂成長,在戊子運的庚申辛酉年安然念書,在乙酉運的甲申乙酉年只是外遇穿幫,破了一點財。為什么重重財星壞獨印,命主都還能好好活著呢?原因就是命局已然財壞印,構(gòu)成了去印就財?shù)母窬?,印星反而成了破格的忌神,要去掉才好呢?/p> 需要注意的是,月令用神也不是一逢損傷就可以隨意去掉不用的,即如這辛丑造若是生在辛亥年,有了官殺生印,便不能去印就財。
用神變化除了上述四條因素之外,由于格局是由用神與相神構(gòu)成的,因此除了用神變化可以使格局發(fā)生變化之外,相神的變化也可以導(dǎo)致格局發(fā)生變化。
譬如月令為七殺,逢殺看印,八字有印作相神就可與七殺構(gòu)成殺印格;若是沒有印星呢,有食傷作相神制殺也行,可以構(gòu)成殺邀食制格;假若一無印二無食傷呢,這時若有劫財作相神合住七殺也行,可以構(gòu)成以劫合殺的格局;再假若既無印化食制,也無比劫合殺呢,那就要考慮從殺格了。
當然,從殺格屬于外格。但是,內(nèi)外格也是可以互變的。雖然此說在子平書上找不到現(xiàn)成答案,但有大量的真實命例支持這種說法。即如毛澤東命:癸巳 甲子 丁酉 甲辰。七殺當令透干,月干甲木印星坐敗地,時干甲木所坐辰土被酉金一合,其根已失,加之冬月火死,不受木生,所以不能構(gòu)成殺印格。殺無印化,是否有食傷制呢?有。年支巳火中就有戊土傷官合制癸水七殺,這樣便構(gòu)成了殺邀食制格。傷官七殺都是兇神,以傷制殺就是以暴制暴,所以命主好斗成性,提倡“槍桿子里面出政權(quán)”的暴力學(xué)說。
命主第一步走癸亥運,亥水沖去巳火,破了殺邀食制格,好在巳火一去,水大木漂,八字沒有了逆殺之物,格局便從內(nèi)格一變而成了外格中的從殺格。故而命主能在這步旺殺運中身體健康,學(xué)業(yè)順遂,家人平安。
第二步走壬戌運,丁火在戌得根,巳火仗著有戌土保護,格局又恢復(fù)為殺邀食制??墒牵叫鐩_,打開水庫,四海橫流,一點食傷難制眾殺,所以命主于此運中謀為阻滯,孝服重重。
第三、四步運為辛酉庚申,酉申金合去巳火,格局又變?yōu)閺臍?。故命主能于此運中進入中共權(quán)利核心,擔任中共中央局秘書、農(nóng)運會書記和國民黨代理宣傳部長。但是在1927年丁卯年后的幾個火土流年里,也因破壞了從殺格而起伏不寧,受到黨內(nèi)打擊和排擠。但是最終還是1934年農(nóng)歷年底召開的遵義會議上坐上了中共軍委主席的寶座,掌控了軍事大權(quán)。
自第五步大運起,連續(xù)三步為己未、戊午、丁巳,命局中的巳火到了旺地,格局又回到了殺邀食制格,且因食傷制殺有力,所以命主能戰(zhàn)勝強大對手,君臨天下27年。
又如朱家驊命:癸巳 丁巳 丁卯 丙午。月令不透食傷財星而透比劫,年干有癸水七殺制劫,可以構(gòu)成月劫用殺格??创筮\,前面有兩步為乙卯甲寅,甲乙木化泄癸水而生火,破了月劫用殺格,好在可以另成日元專旺格?;鸬媚旧?,木火通明,故命主學(xué)業(yè)優(yōu)異,獲得柏林大學(xué)博士學(xué)位。然后任北大教授、中山大學(xué)校長等職務(wù)。38歲交癸丑運后,扶起命中癸水,格局又變回了月劫用殺。癸水在丑得力,加之巳丑拱金,金生水旺,格局陡然提高,所以命主出任交通部長、中統(tǒng)局長、浙江省主席、組織部長、教育部長等高官。
事實說明:用神及其所構(gòu)成的格局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會隨著透干會支、用神太多或用神被損壞等因素而改變的。雖然除了《子平真詮》之外的子平書都沒有明確論及用神變化,但通過這些書中的許多命例可以發(fā)現(xiàn)用神變化的事實依據(jù)。因此可以說,格局變化是子平不肯輕泄的論命秘訣?!端难元毑健吩疲?#8220;去留舒配,論格要精”。不精于論格,就是不精于子平。要精于論格,就得在“去留舒配”這四個字上狠下功夫。我們要清楚地知道,用神在何種狀況下可以去掉或變化,在何種狀況下需要保留或保護,用神要與何種相神搭配才能構(gòu)成格局,怎樣的搭配才是最佳組合,在幾種格局并存時要以何格為主,等等,只有非常熟稔地掌握了這些知識,才算是正式步入了子平命學(xué)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