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忠獻公曾經(jīng)說:“無論遇到君子或小人,都應當誠懇對待他們。當我們確知對方是小人,只要淺交就行了?!?/p>
一般人對于小人欺侮自己的情形,一定要暴露出來,好讓大家斥責他,只有韓忠獻公不這么做。他的智慧足以明辨小人的奸詐,然而,他卻時常坦然承受,而且不曾表現(xiàn)難看的臉色。
《尚書》說:“必定要有容納的雅量,道德才會廣大;一定要能忍辱,事情才能辦得好!”(必有容,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濟。)
如果遇到一點點不如意,便立刻勃然大怒;遇到一件不稱心的事情,立即氣憤感慨,這表示沒有涵養(yǎng)的力量,同時也是福氣淺薄的人。
所以說:“發(fā)覺別人的奸詐,而不說出口,有無限的余味!”
《德育古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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