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令的簡介 酒令,是酒席上的一種助興游戲,一般是指席間推舉一人為令官,余者聽令輪流說詩詞、聯(lián)語或其他類似游戲,違令者或負(fù)者罰飲,所以又稱"行令飲酒"。
酒令歷史來源
作為古代專門監(jiān)督飲酒儀式的酒官,最早出現(xiàn)于西周后期?!对娊?jīng)· 宴之初筵席》:"凡此飲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監(jiān),又立之史。"所謂酒監(jiān)、酒史就是酒官。漢代有了“觴政”,就是在酒宴上執(zhí)行觴令,對不飲盡杯中酒的人實行某種處罰。
總的說來,酒令是用來罰酒。但實行酒令最主要的目的是活躍飲酒時的氣氛。何況酒席上有時坐的都是客人,互不認(rèn)識是很常見的,行令就象催化劑,頓使酒席上的氣氛就活躍起來。
飲酒行令,是中國人在飲酒時助興的一種特有方式。酒令由來已久,開始時可能是為了維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設(shè)立“監(jiān)”。漢代有了“觴政”,就是在酒宴上執(zhí)行觴令,對不飲盡杯中酒的人實行某種處罰。在遠(yuǎn)古時代就有了射禮,為宴飲而設(shè)的稱為"燕射"。即通過射箭,決定勝負(fù)。負(fù)者飲酒。古人還有一種被稱為投壺的飲酒習(xí)俗,源于西周時期的射禮。酒宴上設(shè)一壺,賓客依次將箭向壺內(nèi)投去,以投入壺內(nèi)多者為勝,負(fù)者受罰飲酒。
酒令成俗盛于唐代的士大夫間。在唐代詩文中酒令頻繁出現(xiàn)。飲酒行令在士大夫中特別風(fēng)行,他們還常常賦詩撰文予以贊頌。
白居易詩曰:“花時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當(dāng)酒籌。”后漢賈逵并撰寫《酒令》一書。宋代不但沿襲了酒令習(xí)俗,而且還豐富發(fā)展了酒令文化。單就記載介紹各種酒令的書就有《酒令叢鈔》、《酒杜芻言》、《醉鄉(xiāng)律令》、《嘉賓心令》、《小酒令》、《安雅堂酒令》、《西廂酒令》、《飲中八仙令》等。酒令是中國酒文化的一枝色彩卓異的奇葩。宋蔡寬夫詩話云:"唐人飲酒必為令,以佐歡樂。"從地下發(fā)掘的考古材料也證明,唐代是一個喝酒成風(fēng),酒令盛行的時代。如1982年在鎮(zhèn)江丹徒丁卯村一座唐代銀器窯中,發(fā)現(xiàn)了"論語玉燭"酒籌筒和五十根酒令籌,這是十分寶貴的唐代酒令資料。唐代的酒令名目已經(jīng)十分繁多,如有歷日令、罨頭令、瞻相令、巢云令、手勢令、旗幡令、拆字令、不語令、急口令、四字令、言小字令、雅令、招手令、骰子令、鞍馬令、拋打令等等,這些酒令匯總了社會上流行的許多游戲方式,這些游戲方式為酒令增添了很多的娛樂色彩 唐代以后,酒令游戲仍然盛行不衰,其名目也越來越多。這些酒令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猜射性的,它們或猜詩,或猜物,或猜拳,總之,它們都是以猜測某些東西的方式來決定勝負(fù),然后進(jìn)行賞賜或罰酒。
酒令是飲宴時勸酒佐興的一種游戲。最初是指在宴席上監(jiān)督他人飲酒之人,先秦時代就已有之,後逐漸演化為游戲。不過,在唐以前,人們宴集飲酒,以酒令助興還不普遍
,《梁書.王規(guī)傳》:「湘東王時為京尹,與朝士宴集,屬規(guī)為酒令,規(guī)從容對曰:『自江左以來,未有此舉?!弧雇跻?guī)因為「未有此舉」而不愿行令,可見酒令在那時還不流行。
至唐,宴集飲酒以酒令助興才開始流行起來。當(dāng)時士人,進(jìn)士題名後,往往要在曲江宴集,文人多風(fēng)雅,故席間常設(shè)明府(即宴席主持)、錄事(糾察坐客及行酒令之人)以酒令佐興。此風(fēng)【蟹】流蕩,逐漸成俗尚,故在唐代,從民間到士林,凡宴飲之會,多行酒令。
唐時宴飲時所用酒令,主要有三大類,即律令,頭盤,拋打。 細(xì)分則名目繁多,如「花枝令」、「雅令」、「招手令」、「打令」、「歷日令」、「急口令」等等。唐人詩文中就有吟詠飲酒傳令之事者,如白居易《就花枝》:「就花枝,移酒海,今朝不醉明朝悔,且筭歡娛逐日來,任他容鬢隨年改,醉翻衫袖拋小令,笑擲骰盤呼大采,自量氣力與心情,三五年閑猶得在。」
流行於唐代社會的酒令,當(dāng)然也在唐人小說中留下身影,成為唐人小說中一種頗具民俗意義的特殊意象。唐人小說中宴集歡會場景中常有飲酒傳令的描繪,這些酒令或本來就在現(xiàn)實生活中廣為流傳,或出於作者的隨文臆造,但均幽默機(jī)趣,多見奇致之思。 如在《玄怪錄.劉諷》中,描寫一群女鬼置酒於月下歡會,主要場面即為飲酒傳令,先是明府女郎舉觴澆酒,致祝詞;嗣後翹翹錄事獨下一籌,罰蔡家娘子。蔡家娘子持杯受罰。然後又一女鬼起立,提議傳酒令:
又一女郎起,傳口令,仍抽一翠簪。急說,傳翠簪過令,不通即罰。令曰:「鸞老頭腦好,好頭腦鸞老?!箓髡f數(shù)巡,因令翠綏下坐,使說令。翠綏素吃訥,令至,但稱「鸞老鸞老」。女郎皆大笑曰:「昔賀若弼弄長孫鸞侍郎,以其年老口吃,又無發(fā),故造此令?!?
鸞老令是唐代廣為流傳的酒令之一,《全唐詩》卷八九七收錄,此令為隋代賀若弼所做,起因如小說中所言:「昔賀若弼弄長孫鸞侍郎,以其年老口吃,又無發(fā),故造此令?!官R若弼仕周、隋,仕周,官至壽州刺史,襄邑縣公。入隋,因平陳有功,封右武侯大將軍。此為其嘲長孫鸞年老口吃而造,屬於酒令中的急口令,它巧妙利用「l」與「n」、「h」之間的相近發(fā)音,造成發(fā)音拗折,不易說得流暢,讀來具有十分強(qiáng)烈的喜劇效果,因而也營造出歡快熱烈的氛圍。
大多數(shù)唐人小說中的酒令出於作者的隨文臆造,這些酒令,除營造歡快熱烈的氛圍之外,
也成為刻劃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在飲酒傳令中,自然而不動聲色地展現(xiàn)人物的才情與品性。
如《玄怪錄.來君綽》,小說里來君綽與秀才羅巡、羅逖、李萬進(jìn)等亡命海州,途中夜投一宿處,主人威污蠖「命酒洽坐」,席間主人「談謔交至」,來君綽諸人幾乎「不能對」,於是來君綽欲以酒令挫之:
君綽頗不能平,欲以理挫之,無計,因舉觴曰:「君綽請起一令,以座中姓名雙聲者,犯罰如律?!咕b曰:「威污蠖?!箤嵶I其姓。眾皆撫手大笑,以為得言。及至污蠖,改令曰:「以座中人姓為歌聲,自二字至五字?!沽钤唬骸噶_李,羅來李,羅李羅來,羅李羅李來。」眾皆慚其辯捷。
來君綽本以別致出奇的酒令挫損威污蠖,卻被對方輕易對出,在相互的酒令對答中,威污蠖的「辯捷」之才也被成功地表現(xiàn)了出來。 酒令在唐人小說中被創(chuàng)造性地賦予了多種功能,除以上所列之外,有時,
酒令也成為小說中男女主人公傳情達(dá)意的方式。在酒令游戲中,還可以寄寓興亡之勢。如《大業(yè)拾遺記》中,有一段文字描寫隋煬帝於宮中小會,行左右離閤令,即以拆字喻李淵將代隋煬帝:
帝於宮中嘗小會,為拆字令,取左右離合之意。時杳娘侍側(cè),帝曰:「我取杳字,為十八日?!硅媚飶?fù)解羅字為四維,帝顧蕭妃曰:「爾能拆朕字乎?不能當(dāng)醉一杯?!瑰煸唬骸敢谱螽嬀佑?,豈非淵字乎?」時人望多歸唐公,帝聞之不懌,乃言:「吾不知此事,豈為非圣人邪?」
流行於唐代社會中的酒令,在唐人小說中有多姿多采的呈現(xiàn),不僅使唐人小說充滿文辨幽默之趣,也成為烘托場景氛圍、塑造人物形象以及建構(gòu)故事情節(jié)的重要手段。同時,這些酒令的存在,無疑也給唐人小說烙上了濃郁的民俗風(fēng)情。
----------------------------------------------------------
文人酒令 文人酒令比較文雅,需要有相當(dāng)高的文化水準(zhǔn)方可操作使用。如果說的話,那么文人酒令則帶有“陽春白雪”的味道。
一是字詞類。 漢語言獨特的字形結(jié)構(gòu)為文人們在詞令上爭奇斗巧提供了廣闊的的臺。字詞令主要有:
1、八字令,每人說出一個帶“八”字的詞,此詞必是八個同類的總稱,說不出者飲。如“八仙”、“八卦”等。
2、拆字對令:令官到一拆字對聯(lián)的上聯(lián),要求在座者將下聯(lián)對出,對不上者飲。如“踏破磊橋三塊石,分開出路兩重山。”
3、詞牌合字令:此令要求說出三種曲牌名,三個曲牌的第一個字合起來成另一個漢字,不成者飲。如:木蘭花、卜算子、早梅芳;月下笛,西地錦。女冠子(腰)。
4、離合字貫詩文成名。如:品字三個口,水酉字成酒,口、口、口、“勸君更飲一杯酒”。
5、同色離合字貫俗語。如:同色茶如酒,呂字兩個口,飲荼大口,飲酒小口。
6、拆字貫詩句或俗語。如:一卜為下,二人說話,一人爭上,一人爭下;“青山在屋上,流水在屋下”。
7、離合字貫俗語。如門口問信,人言不久便來;八刀分肉,內(nèi)人私議不均。
8、推字換形。如:木在口內(nèi)為困,推木在上為杏;十在口內(nèi)田,推十往右為業(yè)。 二是詩詞令,主要有:
1、詩中含字令,背古詩一句,四言、五言、七言不拘。句中須含令官所規(guī)定的字樣。
2、作詩令,要求在席者每人作詩一首,順口溜亦可。
3、詩分真假令。葡萄美酒夜光杯(真酒 ),寒夜客來茶當(dāng)酒(假酒)。
4、女兒令。此令有數(shù)種行法,凡女兒之性情、言語、舉止、執(zhí)事,皆可言之,下七字用成句更妙。如:女兒難“相見時難別亦難”;女兒歡,“只言容易得神仙。”
5、改字詩令。將古詩讀錯一字,另引一句詩解之。不工者飲一杯,不成者飲雙杯。如:少小離家老回,(明是老大,何云老二?)只因“老大嫁作商人婦”。
三是回環(huán)令。
凡詩句中首尾二字相關(guān)或回反復(fù)者均可。如:“一馬當(dāng)先”(甲),“先睹為快”“快人快語”“上海自來水來自海上”;“人過在佛寺,寺佛大過人”。
四是籌令。
舊時籌令名目繁多,均在竹制之籌上刻飲、罰之令,臨席搖扯,對上即飲。一般酒籌多銹刻唐詩、寧詩、元曲名句 及文學(xué)名著之人名或名賢故事,每籌下注明飲酒對象及數(shù)量。
五是名賢故事令。
其法類似于籌令。行令方法,將籌插于筒中,行令時自令官起依次掣籌,按籌中刻寫的酒約行酒。
六是酒牌令。
以牌的形式,上刻所行酒令的內(nèi)容。使用時,只要任意抽取其中的一張牌,按照牌面上的飲酒法則行事即可。
七是故事令。
要求在席間或說賊,或講故事,或說笑話,講不了賭 飲酒,或者講出笑話不惹人笑者飲酒。
八是混合令。
既是綜合以上幾類酒令內(nèi)容的酒令,很難單獨劃分,故日混合令。
酒令分析
令的產(chǎn)生與中國古代酒文化的發(fā)達(dá)有很大的關(guān)系。
中國是一個具有悠久的釀酒歷史的國家,中國的古人歷來都很喜歡喝酒。
夏王朝的夏桀,曾"為酒池,可以運舟",商王朝的紂王曾"造酒池肉林",好為"長夜之飲",周王朝的穆王曾有"酒天子"之稱,他們都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愛喝酒的皇帝。
到了漢代,由于國家統(tǒng)一,經(jīng)濟(jì)繁榮,人民生活較為安定,因此飲酒之風(fēng)更為盛行。
西漢初,朱虛侯劉章在一次宴會中以軍法行酒,中有一人不堪其醉逃席,被劉章追回后斬首。
西漢時的梁孝王曾召集許多名士到梁苑喝酒,并令枚乘、路僑、韓安國等作賦玩樂。
韓安國賦幾不成,鄒陽替他代筆,被罰酒,而枚乘等人則得賞賜。這種在喝酒時制定出一定的規(guī)則,如有違反則必須受到處罰的做法,實際上已經(jīng)開創(chuàng)了酒令的先河。
酒令是我國酒文化中戛戛獨造的一朵別有風(fēng)姿的奇葩,它是勸酒行為的文明化和藝術(shù)化。今天,我們掌握酒令的有關(guān)知識,并把它適當(dāng)?shù)貞?yīng)用到飲酒活動當(dāng)中,可以調(diào)節(jié)氣氛,增添樂趣,陶情冶情,增進(jìn)智力,提高飲酒的文明程度。
-------------------------------------------------------------------
大眾酒令 大眾酒令以通俗易懂、簡單易學(xué)特色,不管文化水平高低都能很快地操作運用,在威信宴席上都占有壓倒優(yōu)勢。大眾酒令主要有以下十種形式: Quote:
1、骰令。骰(亦稱“色子”)令是古人常用的酒令之一。有時用一格骰子,最多可達(dá)六枚,依令限數(shù),因人、因時而定。此令簡單快捷,帶有很大的偶然性,不需要什么技巧,全憑運氣,特別受豪飲者歡迎。骰令各目繁多,主要有猜點令、六順令、賣酒令等。
2、猜物。把某物藏起來,使在席之人猜測其所茂之處。猜中者勝,猜錯者飲。主要有茂鉤、猜枚(又稱猜 拳)、猜花等。
3、指掌令。以指為戲,故稱指掌令,主要有五行生克令、一官搬家訟、抬橋令、石頭令剪子布令(此為日本拳)、大小葫蘆令、拳(又稱猜拳、拇戲)、打更放炮令等。
4、擊鼓傳花令。令官拿花枝在手,使人于屏后擊鼓,客依次傳遞花枝,鼓聲止而花枝在手者飲。
5、虎棒雞蟲令。二人相對,以筷子相聲,同時或喊虎、喊棒、喊雞、喊蟲,以棒打虎、虎吃雞、雞吃蟲、蟲嗑棒論勝負(fù),負(fù)者飲。若棒興雞、或蟲興虎同時出現(xiàn),則不分勝負(fù),繼續(xù)喊。
6、湯匙令。著一湯匙于盤中心,用于撥動匙柄使其轉(zhuǎn)動,轉(zhuǎn)動停止時匙柄所指之人飲酒。
7、地方戲名令。行令者每人說一種地方戲各,并指出一個名演員的說不上者飲兩杯,說出一半者飲一杯。
8、拍七令。從一數(shù)起,下數(shù)不限,明七(如七、十七、二十七等)拍桌上,暗七(即七倍數(shù),如十四、二十一、二十八)拍桌下,誤拍者飲。
9、投壹。設(shè)特制之壹。賓主依次投矢其中,中多者勝,負(fù)者飲。
10、揭彩令。令官將一張寫有數(shù)字的紙條用杯子扣在桌子上。合席之人除令官外均不知此數(shù)字,但要求這個數(shù)字必須在6—36之間。令官飲完,口中說出“6”字后再送給席間的任何一人,依次類推。如果所加數(shù)字之和剛好興杯中所扣數(shù)字相等,叫做得彩,則該人飲一杯酒。倘若又輪到令官而數(shù)字又未超過杯中之?dāng)?shù),則令官只許加“1”再送給他人,如果累計已超過杯中數(shù) ,那么該人與接者猜拳,過幾個數(shù)猜幾拳,輸者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