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分是人民公社時期獨特的計工方式,社員干活叫“掙工分”。
那時的社員也是實行按勞計酬的辦法,生產(chǎn)小隊設有記賬員,每天收工前,就把大家集合起來,公布工分。
當記工員可謂是個苦差事,他不但每天記好出工的人數(shù),還要扣掉遲到和缺勤社員的工分。記工員不但要做事認真,還要經(jīng)得起別人的質(zhì)疑與指責,更要受得了委屈經(jīng)得起罵。有些社員喜歡找茬兒,不想干重活,還想多拿工分,老是覺著記工員給他記少了,罵罵咧咧不算完。雖然是個吃力不討好的活,但卻責任重大,直接關(guān)系到每個社員的切身利益。因為工分就是勞動付出的報酬,是一切實物分配與現(xiàn)金分紅的根本依據(jù)。拼死拼活干一天,也只就有10分工,要是漏記或搞錯了,不就是白干了嘛!一個公正公平的記工員,甚至比會計更重要。
那時候,男女老少社員根據(jù)體力劃分成不同的勞力。一個壯勞力干一天是10分,也叫一個工。婦女則根據(jù)農(nóng)活輕重,分別給予5分和7分不等。那些年老的社員,也是根據(jù)農(nóng)活的分類進行評分。工分是要大家公開評議的,你說我應該算10分,那好,給你一把鐵锨,和一個10分工的社員比翻地,你只要和人家干的一樣就給你10分。
每天收工時,隊長和婦女隊長都會接著派第二天的農(nóng)活,也是根據(jù)社員的體力,安排相應的勞動。如果有些活趕時間,也會安排個別不是壯勞力的干重活,那樣就給壯勞力的工分。那時能干的人都喜歡干重活,因為能多掙工分。工分是生產(chǎn)隊分配口糧的依據(jù),干的多就分的多,到年底每個工還能分到1毛錢。
在當時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基本全靠人力和畜力的情況下,男人是生產(chǎn)隊里的擎天柱。有時到晌午收工時,隊長就招呼大家說:今天出工的社員,無論男女隊上一律管飯!于是就去了一戶提前安排好的社員家,男勞力每人有一張烙餅,地瓜稀飯隨便喝。女人則沒有烙餅,只能喝地瓜稀飯。如果有突擊任務的重活時,生產(chǎn)隊也會買上一些鍋餅,再買上一個豬頭或是一掛豬腸子煮上,到地堰上摘些山豆角,燉上一大鍋。在農(nóng)忙時,這種做法是鼓勵社員多出工,多干活的犒賞。只是事前是保密的,往往只有隊長和會計知道,否則就失去激勵的效果了。那些偷懶沒去上工的,聽到后腸子都悔青了。
那些人口多,勞力少的社員也一樣能有飯吃。因為那時按照“人七勞三”的分配政策,這就使得壯勞力多的社員家庭經(jīng)常牢騷滿腹。而那些喪失了勞動能力的孤寡老人和“五保戶”,生產(chǎn)隊也照樣分配給正??诩Z。
以前到了學校放假的時候,我們這些中學生也到地里去干活。生產(chǎn)隊利用冬閑時候修水庫和整修大寨田,我們也想給家里多掙點工分,就到工地上去推土。他們嫌孩子推得少,就不讓我們推車。我們只好和女勞力一起抬土,其實這是個比推車更累的活,那杠子壓在肩上開始是酸,后來是痛,最后把肩膀都壓腫了。但為了掙那七分工,你就得堅持。像我這樣的抬一天土,只掙到七分錢,這就是那時候勞動的價值。(李百軍 攝影)
每天收工前,生產(chǎn)隊記賬員核實工分(1976年)
一個壯年勞力干一天是十分工(1977年)
外出干活的民工每天也是10分工(1977年)
年齡大的社員每天掙5到7分工(1977年)
女青年每天能掙7到8分工(1978年)
按農(nóng)活輕重隨時制定工分(1978年)
實行男女同工同酬(1979年)
責任編輯:楊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