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貫徹落實<廉政準則>深入開展治理收送“紅包”問題工作的意見》,要求領導干部在職工大會上承諾拒收“紅包”的做法,而且對收“紅包”當事人一律先免職。
筆者看來,廣東率先出臺政策,以制度為依據(jù),是逐步消除“紅包效應”的最有力殺手锏,為廣大干部敲響了節(jié)日警鐘。
當今“紅包”,已超出了民間送禮那樣拿紅紙包錢的范疇,現(xiàn)在已演變成官場人情的變相潤滑劑,由此潤滑出的“紅包效應”,不能不警惕。切莫小看一個紅包,它生命力頑強,讓人內心產生細微變化,會使人根據(jù)它的“品質”產生親疏遠近,它的量變會促成 人的質變,最終形成一連串的“紅包效應”,危者更可能引發(fā)官場地震,政壇動蕩,不利于一方安穩(wěn),不少墮落者就是從收受紅包之類的小貪演變成大貪。年關“官拜”,一些人為了個人目的,千方百計向領導干部送紅包,給紅包穿上華麗的外衣,套上合理的用詞,“禮尚往來”、“略表寸心”、“盛情難卻”,明修著“風俗禮儀”的棧道,暗度以權謀私的陳倉,以禮代賄,有著高度的迷惑性。領導干部被紅包攻陷一次,嘗到甜頭后,其后多數(shù)往往欲罷不能,更則是索賄,許多領導干部墮落變質就是從一個一個看似合情合理的“小紅包”開始的,來者不拒,一步一步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
在制度的“他律”面前,還需廣大干部嚴格“自律”,“兩律”到位,“蒼蠅不盯無縫的蛋”。領導干部要潔身自好,堅守住自己的“第一包”,對紅包的危害要有深刻認識,對送紅包之人的不良用心要預先洞察。領導干部更要以身作則,不跨越雷池一步,不利用手中的權力謀求私利,否則“貪名”在外,有心計者就會“如蟻附膻”,被紅包攻心后,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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