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陷于囹圉”的“圉”字,讀作yǔ,本為會意字。①是甲骨文的形體,內(nèi)部是一個面朝右跪著的人,雙手戴著刑具,外部是囹圄(牢獄)之形,表示犯人被關進監(jiān)牢之中。②是金文的形體,內(nèi)部的“人”形已省掉了,僅存一刑具。③是小篆的寫法。④為楷書的形體。
《說文》:“圉,囹圄,所以拘罪人。”許說甚確。實際上“圉”字也正是“圄”字的異體字。由關人之“牢獄”義又可以引申為“關馬處”或“養(yǎng)馬”,如《左傳·哀公十四年》:“圉馬于成。”也就是說:將在“成”這個地方養(yǎng)馬。又可以引申為“養(yǎng)馬人”稱之為“圉人”,古時多為奴仆,如《左傳·昭公七年》:“馬有圉,牛有牧。”
“圉”本有固定的范圍之意,所以這又可以引申為“邊境”或“邊疆”義,如《左傳·隱公十一年》:“固我圉也。”也就是說:鞏固我國的邊疆。《詩經(jīng)·大雅·召旻》:“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大意是:人民盡在流亡,我國的邊境也盡遭災荒。
——左民安《細說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