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所有的人可能都會遇到一個難題,親屬去世后在哪家銀行有存款?存款金額多大?很多人則抱怨銀行為什么不通知家屬來取錢?是否銀行要貪下這筆錢呢?
最近,都市現場綜合湖北新聞公共頻道報道,湖北一家銀行發(fā)現一筆巨額存款,長達11年都沒人再管過這筆錢。11年前存款65萬元、定期一年,這個賬戶有十一年的時間已經沒動過。
銀行工作人員經過查詢發(fā)現,存款戶主是個七十多歲的女性,是2010年3月在銀行辦理的定期存款,如今存款本息已累積到83萬多元。銀行工作人員通過儲戶預留的信息,輾轉與儲戶的子女取得了聯系。儲戶的子女說存款人是其母親,因病去世已經七八年,家人不知道有這筆存款,她們非常感謝銀行能主動告知存款情況。但下一步遇到的問題是,在母親已經過世的情況下,如何將這筆錢取出來?
這一案例說明了三個問題,這三個問題可能會對很多人有非常大的影響:
第一個問題,對銀行存款長期不動或者經常沒有人管理的存款,銀行是否有義務通知存款人及其親屬?
很多網友想當然地認為,一個人去世了,他的存款沒有人知道,這些存款肯定是歸銀行了。經常有人咨詢時對銀行指責說,銀行長期不動的存款為什么不主動通知家人?銀行是不是想將這些錢據為已有?
但實際上,銀行可能面臨著眾多的存款賬戶,銀行不可能對那些長期不動的存款去進行甄別并設法聯系家人,這個工作量是十分巨大的。每家銀行都有大量的睡眠賬戶,這些睡眠賬戶的情況也是千差萬別的,強行的通知家屬可能會存在法律風險。
最大的難點和風險在于,銀行根本無法知道存款人是否已經去世?如果在存款人還活著的時候,銀行將存款情況通知了家屬,銀行可能會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因為我國儲蓄管理原則的基本法律要求是:存款自愿,為客戶保密。一些老人的存款也許老人已經忘記了,但如果這些老人不希望自己的存款被親屬知道,而銀行通知的過程無意讓老人的親屬知道了,那么銀行就等于泄露了儲蓄的存款秘密,如果老人起訴到法院,銀行要承擔法律責任。
因此,銀行不通知存款人的家屬,有工作量大、工作難度大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有法律風險的原因。
第二個問題,老人去世以后如何查詢老人在銀行的存款?這個問題是很多人希望知道的問題
現實中可能會經常發(fā)生這樣的事,家里人并不知道老人的存款在哪家銀行,即使知道在哪家銀行有存款,也不知道有多少存款和存款存單、存折在哪里?密碼是多少?這對家里人來說確實是一個麻煩。
雖然我們一再提醒老年人,應該將自己的存款、理財賬戶情況進行一定的備份,在必要時可以告訴自己的家人,以免除事后的麻煩。現實生活中這樣做是非常困難的,因為確實發(fā)生了很多老年人由于將自己的存款、理財以及密碼告訴了家人,導致人還在、錢沒了。因此,現實中老年人往往不愿意將自己的存款、理財告知自己的家人,甚至有的夫妻兩人中只有一個人知道、另外一個人不知道的情況。
有的人可能會說,直接拿著存款人的身份證去銀行查詢不就可以了嗎?現實中是不可以的。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在1981年的《關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過戶和支付手續(xù)問題的補充通知》相關規(guī)定:“由于銀行不可能及時把握存款人的死亡情況,因此,對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現行儲蓄存款章程的規(guī)定和習慣的做法,即憑存款存單、存折付款(留有印鑒的須驗對圖章),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須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證?!?/p>
如何查詢銀行存款呢?根據《司法部、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2013年3月19日 司發(fā)通〔2013〕78號)規(guī)定:
經公證機構審查確認身份的繼承人,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查詢作為被繼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的存款信息。
也就是說,如果要查詢去世存款人在銀行的存款,繼承人可以向公證處申請進行公證,由公證處去銀行查詢或者由公證處開具存款查詢函。公證時需要持家庭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到殯儀館開具的死亡證明。當然公證也會有一定的收費。
第三個問題,存款人去世以后繼承人如何取出在銀行的存款?主要看具體情況如何
如果去世的存款人家屬有存單、存折和銀行卡,存款繼承人取款就比較簡單了,親屬完全可以在不告知銀行存款人已經去世的情況下,按照正常存款的代理取款手續(xù)即可。一旦出現存款糾紛銀行當然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查詢到的銀行存款,但卻沒有存單、存折和銀行卡等介質,更不知道存款取款的密碼,取款就比較麻煩。正常的做法是存款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證明,然后拿著繼承證明到銀行辦理存款繼承,就可以把這筆存款取出來?;蛘邞{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去銀行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xù)。
2021年2月4日,中國銀保監(jiān)會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發(fā)布了《關于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已故存款人免公證費可取存款1萬,最高或達5萬。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流程由原先“繼承公證+銀行審核”簡化為僅由銀行進行審查,有關流程更為便捷。其中,鼓勵銀行在1萬元至5萬元之間具體確定免公證提取限額。
根據上面的規(guī)定,存款人去世繼承人取款有兩個簡易的處理方式:
第一種方式是5萬元以內的銀行存款,只要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之一持財產證明、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到公證處現場簽署《承諾書》,保證本人在領取存款后依法將該筆遺產分配給其他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小額遺產繼承(保管)資格公證后,拿到公證書就可以去銀行取款。
第二種方式是存款人的幾名第一順位繼承人通過自行協商達成調解協議,協議中明確由其中一名繼承人為銀行存款的繼承人,其他遺產繼承人聲明放棄存款的繼承權,經過向法院申請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憑此法律文書就可以到銀行領取存款。
現在存款人去世以后的存款、理財如何發(fā)現、如何提取已經成為困惑很多人的問題,我們當然鼓勵老年人在嚴守自身財產安全的前提下,對親屬有一定的事后交代,但現實中仍然會面臨一些困惑和問題,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難題,我們不能希望銀行去通知你老人有多少存款,這是違法的行為。(麒鑒)圖片來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