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豐登,六畜興旺”是千百年來中國最普通的勞動人民的,最質(zhì)樸的愿望。《周禮·天官·皰人》記載:“皰人掌共六畜、六禽、六獸,辨其名物?!逼渲?,六畜指已經(jīng)被人類馴化和圈養(yǎng)的六種動物,分別是:馬、牛、羊、雞、犬、豚(豬)。
這些動物不僅能供人驅(qū)使,方便人們的日常生產(chǎn)和生活,還能充當肉食,不僅滿足了“肉食者”們的口腹之欲,偶爾也為常年從事農(nóng)桑的人們提供難得的優(yōu)質(zhì)蛋白,優(yōu)化了國民的飲食結(jié)構(gòu)。
但是,近年幾十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狗逐漸被人們特殊化。從前人們飼養(yǎng)動物,大多是為了或食其肉,或?qū)嬈淦ぃ颢@得什么實際可觀的收益??涩F(xiàn)代人對狗的看法卻著實成了例外,很多人養(yǎng)狗,只是為了把可愛的狗當成朋友、伴侶或者自己的孩子,來滿足自己被需要的心理需求。
越來越多的人認為,狗生來就只應該被溫柔地對待,而不該慘遭屠戮。導致一些吃過狗肉的人都不敢承認自己吃過狗肉,生怕不小心傷害到別人的感情。
其實在古代,狗肉是很珍貴的肉食,一般人是沒有資格吃的。“月令言食犬,燕禮言烹狗”。樊噲以屠狗為業(yè),據(jù)說其烹制的狗肉鮮酥誘人,沛公最喜食之,因此衍生出沛縣狗肉這一名吃。就是在今天,莫言先生許多的作品中也常常有吃狗肉的情節(jié)。說明吃狗肉在我國不僅有歷史淵源,現(xiàn)在也還在區(qū)域性的流行。
關(guān)于屠狗這件事,在北宋時期倒有一個有趣的典故。宋徽宗崇寧年間,有位太學博士叫范致虛。某天,他上疏給皇帝說:“陛下屬狗,狗是陛下的本命,現(xiàn)在京城有很多人,以屠狗為業(yè),會妨害陛下,應該下旨禁止百姓殺狗?!?/p>
這一建議雖然被宋徽宗采納,卻遭到了很多人反對。其中,有一個太學生,也就是范致虛的學生,提出抗議的理由最有意思:“神宗屬鼠,難道他會下令禁止養(yǎng)貓嗎?”(注:神宗是徽宗的父親)宋徽宗無言以對,只好將禁止屠狗的法令給取消了。
值得一提的是,明正德十四年,明武宗也頒布過一條類似的禁令,禁止人們養(yǎng)豬和殺豬。原因是他屬豬并且“朱”是當時的國姓。但這條禁令也僅僅維持了三個月左右,當時的內(nèi)閣首輔楊延和上《請免禁殺豬疏》,終止了這個禁令。不過終明一朝,豬這個字都是禁語,人們平時只能用“豕”來稱呼豬。
中國的古人篤信鬼神之說,而且忠君愛國,安分守時。幾乎所有以鬼神和君主的權(quán)威下達的指令,都會被視為金科玉律。人們無意去爭取個體的權(quán)利,但吃卻往往是個例外。連最刻板最苛刻的儒學經(jīng)典《禮記》上都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逼渲校嬍持旁谀信那懊?,如果有可能,人們還是希望盡量給自己爭取一點福利。
誠然,狗是一種可愛的動物,人們因為養(yǎng)狗而不忍食其肉,這并不足為奇。只是佛說眾生平等,仔細想想,那些成為我們盤中餐的生靈,又有哪個沒有一點靈氣呢?既然選擇了飼養(yǎng)它,那么它就可以有不同的用途,可以有寵物,當然也可以有食物。古人對此已有所劃分,《禮記·少儀》曰:“犬有三種: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也。二曰田犬,田獵所用也;三曰食犬,充庖廚庶羞用也。”不同用途的狗,其結(jié)局也不同。
雖然在物質(zhì)極大豐富的今天,狗肉已經(jīng)不是主流的肉制品了。在很長的時間里,我們被禁止吃牛肉,因為牛是農(nóng)耕文明的功臣。然而現(xiàn)在,除了素食者們,很少有人會不吃牛肉了。而作為傳統(tǒng)食畜,狗肉既無毒害,又不至于危險到野生物種的存續(xù),那么我們有什么理由去反對呢?對于將狗視為親密伙伴的人,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情感需求;而對于將狗視為食物的人,我們也應該尊重他們的飲食習慣。
參考資料:《曲洧舊聞》、《萬歷野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