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發(fā)現支付寶余額能進不能出的問題,到基本轉出余額,歷時3年多,雖然支付寶賬戶身份驗證問題仍未解決,但我已決定讓這個賬號休長假了。這是我最早注冊的支付寶賬號,試用其功能,賬戶余額只有一兩百元,偶爾登陸使用。2018年開始發(fā)現,使用賬戶余額,先要驗證身份信息,按提示操作,主要是綁定銀行卡,開通快捷支付,但由于早期銀行卡沒有預留手機號,無法開通,早期支付寶綁定銀行卡,是通過支付寶向用戶銀行卡打入二毛幾分錢,用戶把這點錢的數字填入系統(tǒng)提示的方框中,核對正確,就算綁定了。那時,查看農行卡余額,是在農行網站的公共客戶系統(tǒng)中,輸入卡號和密碼,就可以查看余額和交易記錄,這個系統(tǒng)只有查詢功能,沒有交易功能,是很安全的,不知何故,現在農行網站的公共客戶系統(tǒng)已經不存在了。目前,查詢農行卡余額,要通過打電話,手機短信或開通網銀的方式,比較麻煩,沒有人性化,由于有人聽力不好,有的銀行卡沒有關聯手機號,開通網銀需要到銀行柜臺辦手續(xù),對因病不宜出門的病人來說,很不方便。去年,我和支付寶在線客服交流過一次,根據支付寶的關聯認證規(guī)則,請求關聯認證,因為我的另一個支付寶賬號功能正常,可以將身份信息不全的賬號與之關聯,以此獲得認證,但客服那邊避開這個話題,只是查看我的賬號有沒有違規(guī)記錄,知道沒有違規(guī)問題后,不了了之,估計對方無權決定我的請求事項。一段時間以后,我再查看那個問題賬號,使用余額,還是紅字提示要先驗證身份信息的,但我試著將余額中的50元轉賬到我的另一個支付寶賬號,居然成功了,我以為形式上提示賬戶有問題,實質上賬戶問題已解決。然而,此后不久,賬戶余額又不能使用了,給手機充值,選擇余額付款,無法選定,但在賬單中還是有這條交易記錄,顯示交易關閉,交易未發(fā)生,為啥來一條記錄?此前我將此賬號綁定微博錢包,從微博錢包提現100元到這個賬戶余額,再轉入余額寶,都是可行的,余額能進賬卻不能支出,問題并不復雜,就是沒有解決,責任到底在哪一方?
如果依法辦事,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yè)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對于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一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驗證,可以開立Ⅰ類支付賬戶,賬戶余額僅可用于消費和轉賬,余額付款交易自賬戶開立起累計不超過1000元(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我這個所謂有問題的支付寶賬號綁定了本人常用的手機號,算是一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當初,從賬戶余額提現50元到銀行卡,后來,給手機充值幾十元話費,今年轉賬50元到我的另一個支付寶賬號,總共余額付款交易才有百余元,遠未到達封頂額度1千元,作為Ⅰ類支付賬戶,是合法合規(guī)的,應該能正常使用。問題出在支付寶按照Ⅱ類支付賬戶的要求,強制身份信息驗證,相當于強制用戶Ⅰ類支付賬戶升級為Ⅱ類支付賬戶,感覺這種做法欠妥。比如社保卡的升級換代,安徽省自2021年1月1日以來申領和補換的第三代社保卡同步生成電子社???,未換第三代社會保障卡,老卡可以繼續(xù)使用,無需特地去換卡,安徽省采用自然替換的方式發(fā)行第三代社會保障卡,已發(fā)放的社會保障卡仍可使用,按照卡的有效周期自然過渡到第三代社會保障卡,不強制更換三代卡,以自愿方便為主。支付寶應該參考社??ǖ淖龇?,讓用戶自愿選擇開立哪一類支付賬戶。我看到網上有人抱怨:“支付寶的坑爹功能,最新版的手機支付寶為什么余額寶只能轉入不能轉出?比如別人通過支付寶還你錢,默認轉到你的余額。如果余額提現,超出免費額度的提現收取0.1%的服務費;余額轉余額寶提到銀行卡,沒門。2016年10月12日之前,使用余額申購的余額寶不受影響,依然可以轉出到本人銀行卡。2016年10月12日起,從余額新轉入余額寶的資金,轉出時只能轉回到余額,不能直接轉出到銀行卡。在操作余額寶轉出到卡時,系統(tǒng)將自動區(qū)分資金來源,可以轉出的資金是從銀行卡轉入的資金,或是在10月12日前余額寶的資金?!蔽艺J為網友反映的問題并非支付寶的過錯,遵守反洗錢法,需要這樣做,只是支付寶沒有提前通知用戶,讓用戶有一個適應期。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網發(fā)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yè)務管理的通知(銀發(fā)〔2021〕259號)》,從支付受理終端業(yè)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yè)務監(jiān)測三個方面入手,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與此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jiān)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guī)范做出具體規(guī)定,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用于經營活動收款的規(guī)則將有重要調整,并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央行從發(fā)布新規(guī)章到實施,余留了4個多月的時間,可是,支付寶推出新規(guī),給用戶余留了多少時間?在我看來,網友反饋的支付寶余額能消費卻不能提現到銀行卡的問題并不是什么大問題,好歹沒有損失,而我的支付寶余額既不能消費也不能完全提現到銀行卡的問題才是令人崩潰的,系統(tǒng)提示,200多元余額寶中的196元不能提現到銀行卡,我用手機截屏了,準備上網提問,系統(tǒng)馬上彈出提示,親,您是否遇到了問題?以前在我給手機充話費只能選擇銀行卡付款而不能選擇余額或余額寶付款時,也遇到類似提示,我一般不理會,這次嘗試反饋提個意見和建議,支付寶余額能進賬不能出賬,不合法也不合理,我的這個賬號作為Ⅰ類支付賬戶,是合法合規(guī)的,1千元的余額交易額度未用完,應該能繼續(xù)使用,希望余額能消費,從微博錢包提現來的資金應可返還微博錢包,身份信息驗證方面,不宜片面強調銀行卡驗證,可以開啟關聯認證??晌覜]有收到回復,幾天之后,再用手機登上支付寶,發(fā)現余額可以完全提現到銀行卡了,只是由于身份信息不全,要收取0.1%的服務費;如果身份信息完善,可以享受2萬元的免費提現額度。為何此前不行,現在可以提現了?我想大概有三種可能的原因,一是我的賬號余額付款交易額度未用完;二是我曾經用此號轉出銀行卡資金500元,現在往回提現200多元,完全在合法范圍內,再說,違背反洗錢法的資金需要達到一定規(guī)模,幾百元的資金流動屬于正常情況;三是支付寶啟動增收的新規(guī)和渠道,只要收一點服務費,積少成多,法無禁止即可為。我操作提現時,心情急切,未留意系統(tǒng)默認到賬的銀行卡是一張空卡,此卡是老式磁條卡,綁定支付寶以后,更換為芯片卡,卡號與原卡不同,點擊提現,余額未扣款,我才注意到沒有選擇新卡號,讓我疑惑的是,這個賬號只綁定了兩張卡,我從銀行卡轉出資金的時候,也沒有選擇卡號,系統(tǒng)默認新卡,那為什么提現時系統(tǒng)默認老卡?假設老卡的卡號棄用后,有別人開立新卡,卡號正好是我的老卡號,那我這次提現的錢不就落入別人的腰包了嗎,雖說是不當得利,但人家可能覺悟不高,不愿歸還,誰愿意為二百塊錢打官司呢?發(fā)現提現卡號錯誤后,我立即再次提現到新卡,余額立即扣款,提現成功。
總的說來,支付寶是一個很好用的工具,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也不少,需要不斷改進。我作為一位用戶,自身也有問題,由于病休,不便到銀行辦手續(xù),委托在高三補習的小侄兒(弟弟的兒子)代我辦理,用他的身份證辦了那張老式磁條型的銀行卡,卡上存入的幾百塊錢都是我的,我以此卡注冊了支付寶,賬號綁定的手機號是我本人的,試用了好幾年,一直正常,近幾年才提示身份信息不全。也許有人會說,這個賬號可能違規(guī)了。我以為這在形式上好像不同常規(guī),實質上是合法的,屬于特事特辦。身份信息不能只看形式,而要看實質,卡是我的卡,手機號也是我的,登陸和支付密碼都是我設定的,一直在我掌控之下,這才是真實的身份信息。如果誰有這方面的興趣,建議在網上搜索“用我媽的身份證注冊支付寶”,會發(fā)現有很多用戶都是用近親屬的身份證注冊支付寶的。我常常留意銀行卡違法犯罪方面的情況,避免自己觸犯法律,比如了解詐騙罪(共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是指販賣、出租和轉借銀行卡以及與之配套的移動電話卡,詐騙了受害人的資金,支付結算金額為20萬元以上,非法獲利1萬元以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累計5張以上,等等,而我的銀行卡不是買的,也不是租借的,而是委托近親屬辦給我本人使用的,卡上存錢來自我本人,付錢到賬我本人的另一同名賬號,資金累計交易只有幾百元,沒有受害人,完全屬于正常賬號。不過,我并不主張利用別人的身份證注冊支付寶,一般人最好還是用自己的身份證注冊,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我是不宜出門辦事的病人,萬般無奈,才找侄兒幫忙。我的另一個支付寶賬號是用自己身份證注冊的,一直能正常使用,是由于開通了快捷支付。2019年5月,工作數年的小侄兒暫回老家,我叫他把我支付寶上綁定的那張委托他辦理的銀行卡開通動賬提醒到我手機上,以便開通快捷支付,完成身份信息驗證,沒想到他卻利用這個機會開通動賬提醒到他的手機上,他原以為這是我的存入了大筆錢的銀行卡,我說是當初委托他辦理的只存了幾百元的銀行卡,他感到很意外。我手機未收到開通信息,他一邊說信息延遲,稍后會收到信息,一邊記下我的卡號,在他手機上操作了幾個小時,把我這張銀行卡綁定他當天注冊的第三個支付寶賬號,確認卡上只有幾百元,他才平靜下來。隨后我在電腦上操作支付寶開通快捷支付,叫他把手機上收到的驗證碼拿給我看,填上驗證碼,收到頁面提示,這個身份證注冊的支付寶賬號已額滿3個,不能再認證,但快捷支付還是開通了,所以能使用銀行卡上的錢,不能使用余額的錢,由于動賬提醒不在我的手機,而在他手機上,對我造成了不便,我決定盡可能不再使用這個賬號,只想把余額轉出來。問他為什么要把我的銀行卡開通動賬提醒到他手機上,并且將此卡綁定到他的支付寶,卡上是我的錢,這樣做的性質不就是無償占有我的資金嗎?學生時代還好,走上社會才幾年,不學好,只學壞,欺負到家里病人頭上了。我對他說,如果想用我這張銀行卡,可以再到銀行更改預留手機號為我的,讓我通過支付寶身份信息驗證后,把余額使用完畢,再注銷,否則無法注銷,他不吱聲,叫他把自己的3個支付寶賬號注銷1個,以便我的支付寶賬號能補全身份信息驗證,他還是一聲不吭,就像世外高人一樣,害得我左右為難。他對我造成傷害已有好幾次了,上一次是數年前叫他代買智能手機,他說有的手機店免費贈送智能手機,只要交幾百元話費就可以了。我給他600元,他到附近花園街拿回了一部二手智能手機,未開發(fā)票。我此前從未用過智能手機,試用了一下,叫他換個屏幕大一點的,并帶回發(fā)票。不料他換回了一部普通手機,沒有微信,卻有煩人的鈴聲,到了第二個月就欠費停機了,6百元錢就這樣打了水漂。20來歲的小伙子,在合肥受過三年大專教育,正是血氣方剛,怎么辦了如此糟糕的事!我在單位上班的十幾年時間,手機更換過兩次,也辦過手機卡,每次開出的發(fā)票都有我姓名、手機號、月租和店方經辦人信息,等等,而他那次開到的發(fā)票只是一張收到256元的收據,只字不提手機,不提因為什么事項而收了256元。我不知道這是哪家手機店黑心老板開的發(fā)票,幾百塊錢的生意,都不敢理直氣壯地寫全收據,好像寫明手機,就要攤上好大的事兒一樣,卑鄙無恥的猥瑣小人,只顧眼前利益,做一單算一單,能騙人則騙人。小侄兒曾在家里和我的年邁的母親吵架,隨手將我老母親的躺椅甩出一丈開外,在外面卻是膽小如鼠。如果我有他差不多的體力,會找那個黑心老板算賬,不是要打架,而是一把抓住對方的衣領,拖到鎮(zhèn)政府或公安派出所評理去。由于這次沒買好智能手機,我錯過了早期可用扣扣注冊微信的機會,非常后悔。當時我尚未意識到微信的重要性,沒有使用微信的積極性,只是在有微博和扣扣好友私聊要加我微信時,我才想到要買部智能手機,沒微信,少交幾個網友,也沒什么損失,然而事實不是這樣的,周圍人的生活圈子,微信聯系比較方便,拖到2018年,我才使用微信,好慘!我有好幾個渠道可以買智能手機的,最差的是網購。兄弟和晚輩老早就上我無線網絡刷微信,沒一個人提示我可用微信和支付寶交網費,他們只想要我記住他們?yōu)槲掖痪W費的恩。小侄兒高三時就已使用兩部智能手機,其中一部是用我的錢獲得的,他還收到我給他的5千多元的現金,一部分是母親叫我支持他上學費用,一部分是我直接送他的,可是他對我有多少幫助呢,好幾年不回來,我還一樣過。不知道支付寶方面工作人員看了我這個狀況以后,有什么感受,一味地強調銀行卡驗證能不能符合所有用戶的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不要把驗證身份的方法堵死在一條路上。另外,支付寶和扣扣等工具都是起源于電腦端,現在都在淡化電腦端功能,發(fā)展手機端功能。電腦網頁上支付寶余額提現1萬元,被阻止,提現5千元,說是48小時內到賬,結果35小時到賬,手機端支付寶余額提現1萬元,說是2小時內到賬,結果立即到賬。網頁上支付寶給固話寬帶交費,找不到收費的事業(yè)單位,手機端支付寶給固話寬帶交費,在生活繳費版塊填寫固話寬帶號即可。為什么厚此薄彼呢?我認為應當盡可能保留電腦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