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漢字的構(gòu)造,傳統(tǒng)有“六書”的說法。清代以后,一般采用許慎的名稱和班固的次序。即: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 ,日、月是也。指事者,視而可識,查而見意,上、下是也。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轉(zhuǎn)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者,本無其事,依聲托字,令、長是也。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法,轉(zhuǎn)注和假借是用字法。
1、象形:以圖畫為基礎(chǔ),來表示一件東西或一件事情。大部分象形字是獨體字,如日、月、山、川、人等,也有少數(shù)象形字把相關(guān)的事物一起畫出使意識更明晰,如瓜、果、眉、巢等(合體象形字)
2、指事:用象征性的符號指出事物特點以標示抽象概念的造字法。因為抽象的概念是畫不出來的,所以有指事一類。如上、下、本、末、亦、刀、寸、甘等。
3、會意:把相關(guān)的兩個或多個字符按照表示某種意義的要求合在一起,成為一個字,常常是兩個象形字的組合。如從、林、武、信、安、秉等。
4、形聲: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字,意符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意義范圍,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讀音類別。如“過、征、舉、叔”等。
形聲字結(jié)構(gòu)形式有:1、左形右聲2、左聲右形3、上聲下形4、上形下聲5、內(nèi)形外聲6、內(nèi)聲外形7、省形(省去意符的部分筆畫)如:亭,從高省,丁聲。8、省聲(省去聲符的部分筆畫)如:夜,從夕,亦省聲。9、亦聲:(聲符既表聲又表意,即會意兼形聲)如:娣,從女從弟,弟亦聲。
5、假借:許慎:“本無其字,依聲托事”。有些詞原先沒有為它造過專用字,只是從現(xiàn)成的字中選取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后來習慣了,這個字也就歸它使用了。如:莫。 6、轉(zhuǎn)注:許慎:“建類一首,同意相受。”即兩個字的部首相同、兩個字的意義有引申關(guān)系。如:考、老。
1、形聲字的結(jié)構(gòu)形式(形符和聲符的位置):
6種自然結(jié)構(gòu):
(1)左形右聲。如松、理、越。
(2)右形左聲。如雕、期、救。
(3)上形下聲。如茅、空、簡。
(4)下形上聲。如基、裳、姿。
(5)外形內(nèi)聲。如園、閭、街。
(6)內(nèi)形外聲。如辯、聞、閩。 反常的情況:如:
“視、祁、錦、欽、馮、和、蝕”是右形左聲,“釗、到”是左形右聲,“悶、問”是內(nèi)形外聲, “閨、閣”是外形內(nèi)聲,“孟”是上形下聲,“篤、筑、竺”是下形上聲。
形符和聲符不能按自然結(jié)構(gòu)分析:
(1)形符偏于一隅:修、倏、騰、滕、裁、栽、穎、潁、佞、疆。
(2)聲符偏于一隅:旗、施、徒、徙。
(3)形符藏于聲符中間:贏、羸、辯、辨、哀。
(4)聲符藏于形符中間:裹、衷、戚。
(5)互相穿插,分合離奇:隨、游、賴。
省形:省去意符的部分筆畫。必須補全才能起表意或表聲作用。如:釜,從金省,父聲。
省聲:省去聲符的部分筆畫,必須補全才能起表意或表聲作用。如:雷,從雨,田省聲。
亦聲:聲符既表聲又表意。如娣,《說文》:從女從弟,弟亦聲。
2、形聲字的意符:
①意符是表示形聲字的本意所屬的意義范疇的,因此和假借義無關(guān),和引申義沒有必然聯(lián)系。
②后起的形聲字所謂的“意符”不一定表示本意所屬的意義范疇。如“影”字,古書一般寫作“景”,以“日”為意符,而不是以后起的“影”字的偏旁為意符,“陰影”是引申義。
③有些意符所表示的意義范疇關(guān)系密切,可以互相通用。如“言”和“心”有相通之處,所以“?!庇謱懽餮耘浴.愺w字也可以是聲符的替換。,如《左傳·鄭伯克段于鄢》“不義不暱,厚將崩?!?暱字,李善《文選注》引作“昵”。
①古代文字:商金文、甲骨文。周金文。戰(zhàn)國西方周秦的“籀文”屬大篆文字。東方六國系統(tǒng)的文字是“古文”。秦小篆、秦隸。
②今文字:漢隸、章草、行書、魏晉真書(楷書)。
漢字由篆書到隸書的變化叫隸變。隸變徹底擺脫了篆書中遺留的圖畫意味,使?jié)h字完全革除象形性,成為由筆畫寫成的文字。當今漢字的筆畫系統(tǒng)在隸書中已經(jīng)形成。隸變是漢字發(fā)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次變革,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嶺。
隸變對漢字結(jié)構(gòu)的影響有三:
1、部首形體的變化:如“人”變?yōu)椤柏椤?,“心”變?yōu)椤扳唷薄?nbsp;
2、簡省或訛變。如“春”,從艸從日,屯聲,(上部訛變)?!案?,從攴丙聲(整體訛變)。
3、混同,是訛變的后果。有些原先不相同的偏旁,隸變后就混同了。如“服”小篆從舟而不從月,“膾”從肉而不從月?,F(xiàn)在楷書的許多偏旁,與它獨立成字時寫法不一樣,也是隸變造成的。如手旁寫作 ,網(wǎng)頭寫作 ,衣旁寫作 ,等等。
許慎按照六書原則,把篆文的形體結(jié)構(gòu)加以分析和歸類,概括出540個偏旁作為部首,凡一偏旁的字都歸屬其下,如“桃李松桂”都在“木”部。許慎又把形體相似或意義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形成系統(tǒng)性的部首體系。《說文》的部首是文字學原則(依六書體系)的部首,部首就標示著該字的本意所屬的意義范疇。
梅膺祚《字匯》把部首減為214部,具體字的歸部有了很大出入,變成了檢字法的部首。檢字比較方便,但有些地方難免喪失《說文》部首原有的作用。研究文字學的人,根據(jù)的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而不是檢字法的部首。(注:后代的《康熙字典》《辭?!范家罁?jù)《字匯》的部首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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