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清廷宣布廢除科舉,一位身在山西的舉人劉大鵬聽聞后頓感“心若死灰,看得眼前一切,均屬空虛”。
這種巨大的失落感來自于對科舉制度的依賴與熱望。如史學家羅志田所言,延綿千年的科舉考試制度,是“一項集文化、教育、政治、社會等多方面功能的基本體制”,它適應了耕讀社會的需要,為社會開啟了一條上升通道。從理論上,任何身家清白的男性都有可能通過考試擔任一定級別的官員,它在行動和制度上落實了中國傳統的“布衣卿相”夢想。古往今來,無數士子將一生押在科舉考試上,期望一朝躍龍門,光宗耀祖,衣錦還鄉(xiāng)。
在這樣巨大的壓力之下,旁門左道自然應運而生。伴隨著科舉考試的,是永遠無法徹查杜絕的舞弊行為。夾帶、抄襲、冒籍、倩代……即使清廷制定了《欽定科場條例》,將科舉考試納入法律范圍,也無法抑制這轟轟烈烈的舞弊風氣,終究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中國歷史上幾宗最大、最慘烈的科場舞弊案,都發(fā)生在制度最細密的有清一朝;而登峰造極者,莫過于咸豐八年的那一場戊午科場大案。
“條子”牽出舞弊大案
咸豐八年(1858),農歷八月,又是一個大比之年。
這一年順天鄉(xiāng)試的主考官,選中的是63歲的柏葰。八月六日,接到任命,他即刻與兩名副主考官—兵部尚書朱鳳標,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程庭桂在午門外坐上亮轎,直奔崇文門的貢院。
順天乃天子腳下、首善之地,又是錄取舉人最多的一省,首場試題都需由皇帝“欽命”,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因此,順天鄉(xiāng)試主考官必須由進士出身、具有真才實學的一二品大員擔任。柏葰于咸豐六年(1856)升任軍機大臣,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不久又任職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官秩為從一品,已近人臣頂峰。年過花甲而能再掌北闈大典,不禁讓他喜出望外。
鄉(xiāng)試三場,八月初九開始,至十六日結束。雖然十來天里也發(fā)生了種種讓人手忙腳亂的事情—例如考卷用紙來遲差點來不及刻英官員互相慪氣等等—但總算都一一解決,平平安安到了九月放榜。柏葰走出內龍門,鹿鳴宴后,便接到圣旨,“補授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再上層樓成為正一品大員,大學士而兼軍機大臣,“真宰相”也。
得意忘形的柏葰此時定然早忘了樂極生悲這句古話。然而他的人生最終卻印證了它。
最初的問題來自于一位文藝愛好者。愛好票戲的滿洲生員平齡榮登舉人榜第七名,令眾人嘩然,紛紛傳說“優(yōu)伶亦得中高魁矣”!旗人禁止登臺唱曲,然而平齡不過是個票友,勉強過關。此時卻有御史孟傳金密奏平齡的朱卷與墨卷不符,咸豐帝立即任命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兵部尚書陳孚恩和全慶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此事。復查之下,果然他的試卷有七處錯字,更要命的是,拔蘿卜帶出泥,有問題的試卷一下子激增到50本之多!柏葰即刻被革職,一夜之間從云端掉落泥地。
然而這還只是一個開始。在審查平齡的過程中,發(fā)現了更嚴重的“條子”問題,柏葰與副主考官程庭桂都卷入其中:兵部主事李鶴齡幫廣東士子羅鴻繹訂正關節(jié),代他向同考官浦安送條子,柏葰則受囑托最終錄取了羅鴻繹。而程庭桂的問題更嚴重,他的兒子程炳采在場外大收條子,其中不乏當朝大員家遞來的,包括陳孚恩的公子陳景彥。程炳采將5張條子藏在座墊里讓家人帶給父親,雖然程庭桂在左思右想后燒了條子沒有錄取這幾位舞弊者,但他兒子的行為已足以讓咸豐帝震怒。
“條子”是戊午科場案的關鍵核心問題,那么,何謂“條子”呢?這又要從科場上的種種舞弊行為說起。
登峰造極的舞弊手段
科舉發(fā)展至清代,登峰造極,而舞弊手段也是花樣百出,令人嘆為觀止。
最方便便宜的當然是夾帶小抄。袖珍版《四書五經》和寫滿蚊腳細字的小紙條至今還能看到,讓人感嘆“一考定終身”的制度的確能激發(fā)人走歪門邪道的智慧。從鞋底到帽纓,從座墊到糕餅,甚至嘴巴和肛門,凡是能藏紙條的地方,都有人嘗試過。乾隆九年(1744)順天鄉(xiāng)試查出了幾十個夾帶小抄的士子,在貢院外號枷示眾,竟嚇得2000多名心懷鬼胎的士子連試都不要考了,落荒而逃,貢院外蠅頭小抄散落一地。乾隆聞訊大怒,他詳細規(guī)定了此后應考士子的衣服鞋襪、筆管硯臺等等必需品的形態(tài),甚至規(guī)定糕餅必須切成小塊,考籃也得編成玲瓏格眼式樣。入貢院時更有兩道嚴格的檢查,要脫衣赤足,檢查下體,不禁令考生感慨“負凳提籃混似丐,過堂呼號直如囚”。
冒籍與倩代也是兩種常用的舞弊手段。冒籍類似現代的“高考移民”,就是假冒籍貫去名額較多或士子水平較低的省應試,以增加錄取概率。倩代顧名思義就是找槍手,花費會較貴,不過古代并無照片,準考證上的描述不過是些“面白”、“身中”之類模糊的詞語,因此只要打通關節(jié),找到愿意冒險的人,確也可行。當然,倩代的代價較夾帶要大得多。乾隆四十八年(1783),廣西士子岑照花了300兩銀子找人代考,居然得中解元,被揭發(fā)后立即處斬。不過晚清時期,尤其是在縣試中,請槍手已是常事。譬如魯迅先生,當他去南京讀書后,家人為了保留他的進學資格,也曾找人代他參加府試。此時槍手的費用已經大幅下降,不過銀元兩元。
另有一種偷龍轉鳳的舞弊手法,與倩代類似,但昂貴許多,那就是換卷。如嘉慶三年(1789)的湖南鄉(xiāng)試中,湖南士子傅晉賢求功名心切,狠心拿出1200兩銀子,交給書吏樊順成,請他幫忙。樊某買通了內場書吏羅文秀,在發(fā)榜前,將第一名彭峨的試卷偷偷抽出,把卷首的姓名、祖籍、三代等項裁割下來,換上了傅晉賢的。發(fā)榜后,傅某果然得中解元,十分風光。幸而彭峨在考試后放榜前曾將他的答卷默寫一份送給岳麓書院的山長羅典,留下了證據,因而才能最終昭雪。事發(fā)后,傅、樊、羅三人即刻處死,一命嗚呼。在咸豐八年的戊午科場案中,據野史記載,也有換卷行為。柏葰找到一本“文理荒謬”的卷子,認定乃是“識字無多”的平齡的,于是用一本“佳卷”暗暗替換,使他得中舉人。當然,從清代檔案來看,此乃謠言,但也證明換卷這種手法的屢禁不止了。
這幾種舞弊手法常年盛行不衰,而“條子”則特興盛于晚清時期。
清人薛福成在《庸盦筆記》中這樣定義“條子”:“條子者,裁紙為條,訂明詩文某處所用文字,以為記驗?!惨庥≌撸瑧{條索之,百不失一?!?/p>
用現代語言來解釋,就是說考生與考官約定,在文章的某些地方(一般是某段的開頭或結尾)使用特定的字眼,通常是如“夫”、“也”等虛字,為防止巧合情況出現,一般要訂三、四處,考官閱卷時,就拿著條子細心比對,見吻合者輒錄齲雖然科舉考試的試卷上名字都糊掉了,而且會另外雇人謄寫,讓考官看不出筆跡,但有了這套暗號,種種防范措施都于無形中失效了。
一品大員喋血菜市口
戊午科場案查清后,接下來就是分別給予處分。
文藝愛好者平齡早就在獄中病死了,秋天才升任一品的柏葰,被判與同案另三人浦安、李鶴齡、羅鴻繹一起“斬立決”。咸豐帝為了表明嚴懲科舉弊案的決心,甚至不顧清代200多年來的規(guī)矩,絕不在行刑前臨時赦免一品大員。次年早春,四人一起被拉到菜市口,恰是柏葰的對頭肅順來當監(jiān)斬官,據《暝庵雜識》記載,得意的肅順還傷口撒鹽,笑問了一句“七哥來早?”。劊子手手起刀落,四人頓往鬼界報到。
仗著父親是副主考官在外收集條子的程炳采,被綁赴菜市口立刻斬首,以儆效尤。他的老父程庭桂則發(fā)往軍臺效力贖罪。至于其他幾個曾經遞條子的大員子弟,則一律發(fā)配往新疆。
這幾名身嬌肉貴的公子哥兒一聽說要到邊荒之地,都十分驚恐,幸而此時恰逢與太平天國交戰(zhàn),國庫空虛,此時為了籌措軍費,原本不能捐銀贖罪的重犯們,也不時獲準繳贖。于是大員們紛紛在外活動,公子們則紛紛上疏,一面自責,一面強烈要求捐銀贖罪。
有錢能使鬼推磨,皇帝也有窘迫的時候,在宣布將他們發(fā)配新疆一個月后,四名案犯被批準花錢消災,又過了兩個月,剩下的三人也依樣畫葫蘆花錢買了個平安。御史陳慶松不識時務,進言“贖罪太驟”、“視法太輕”,反讓咸豐帝不快,奏折被“留中”,不了了之。其余涉案人員,或降職,或罰俸,不一而足,然而也無關緊要—哪個京官靠吃干俸過日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