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對從原生家庭出發(fā)去理解人、理解悲劇,我反對父母以任何形式對子女進行索取的行為。
前幾天一條「現實版樊勝美」事件被推上了熱搜。在2019年十月份,一位96年出生的女孩LL由于長期疑遭受家里的索取,壓力大喝了點酒去錢塘江散心,結果遇到漲潮,意外去世。事后LL所在公司對LL家屬給了6萬元補償,但三天后LL父母突然出現在公司鬧事,向公司索賠41萬。
家屬提出的原因是“一條命就不值6萬(得41萬)”,經過中間人調解把41萬降到了25萬——這是給兒子(LL的弟弟)買房子的首付錢,最后公司給家屬共補償了16萬。
只是,關于LL意外死亡“經過警方認定,公司并沒有責任”,意味著先前公司的6萬元是出于人道主義精神給這個家庭做的補償,而家屬在此基礎上依舊向公司索取賠償,忽視著LL“求死之心”的真實起因——父母的長期索取。
事件通過一檔“調解”節(jié)目展示出來,即刻引爆了大家的憤慨和熱議——關于原生家庭的影響、關于父母的行為、關于生命與金錢的考量、關于公司的責任、關于人道主義精神……借著這個事件,我們從大家對事件產生的憤慨、起因、原生家庭的捆綁及逃離,四個方面進行一些推演及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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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yōu)楹螒嵖?/span>
所有的情緒都源自于現實情景與原有觀念的沖突,沖突越激烈則情緒越強烈。
事發(fā)之后,警方認定公司無責任,按照“法理”來說無責任就無需承擔,意味著公司沒有補償義務。公司一分錢都不給LL家屬補償,也無可厚非。之所以還是給了,是出于同情這個家庭喪女的遭遇、出于人道主義立場。按常理,家屬對公司的行為應報以感激,誰知3天后他們變本加厲、獅子大開口向公司索賠41萬。出于道義助人,本該是善有善報,反而被狠狠地咬了一口。
對于常識中的“父母”角色,當子女遇到不幸,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將是何等悲慟,以至于茶飯不思、失魂落魄,念叨著子女名字不承認這個事實,不舍得、不愿意自己懷胎十月養(yǎng)育成人的子女就這么說沒就沒了。別說是3天,3年都指不定能從悲慟中緩不過來。這個事件倒好,女兒意外僅3天,母親收拾打扮好了自己,就與他人據理力爭“多賠錢”,僅有的幾滴眼淚也擠了很久?!盀槿烁改浮彪y道就這???
對于公安部門、社會調解團體而言,維持社會的穩(wěn)定和諧固然重要,但是不能亂了公正。若不管三七二十一,和稀泥式的把事“擺平”,未免有些瀆職。在定責的基礎上,家屬為了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管不顧的鬧事、索賠,最后的結果還是“得到了”。那是不是默認了“會哭的孩子有奶吃”——越吵越鬧越能得到好處,通情達理則成了“老實吃虧”,試問這樣將社會公正置于何地?……
最心疼的莫過于發(fā)生意外的女孩LL,大好年華本該是奮斗并享受生命的,卻被父母無情的壓榨。像常規(guī)的家庭里,大多是父母給子女買手機用,或者父母用的是子女淘汰下來的手機。這個家庭卻相反——母親要求女兒給自己買最新款的手機,讓女兒用自己退下來的。別人是父母給女兒時不時的支撐多一些,而這里是女兒每月發(fā)工資前,父母總會想法設法的索要子女工資,即便拿了錢也沒個人真正關心過女兒,就連女兒的死也不忘拿著換錢給兒子買房……試問這到底是怎樣的家庭,是怎樣的父母?
如此種種行為所展現出來的觀念,與大眾普遍認可的觀念產生著沖突,讓大家覺得挺難理解,也正因如此,大家的憤概情緒也就自然而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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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產生的原因
情緒的歸情緒,事理的歸事理。
我們嘗試著理解了這些情緒產生的緣由,知道了“為什么憤慨”,但這遠遠不夠。我們關注一件事,目的不在于辨?zhèn)€誰對誰錯,或者來個情緒宣泄,而是要通過對事件觀察,盡可能地避免類似悲劇的再發(fā)生。
關于死人的爭執(zhí),是活人之間地交易。而此前羅列的“爭執(zhí)”并非悲劇,充其量是愚蠢,是本性,難以改變。真正的悲劇是這個女孩LL,她遭受著原生家庭的捆綁并持續(xù)不斷的被壓榨,即便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父母還想在她的死上給弟弟榨一套房子出來。我們心疼這個女孩,希望這類女孩、男孩能避免被原生家庭吞噬的遭遇。
原生家庭的捆綁與壓榨是造成整個事件的本根原因。因為我是你父母,所以你得給我們寄錢;因為他是你弟弟,所以你得給他生活費;因為我是你媽媽,所以你得滿足我的要求——給我買新款手機;因為我是你爸爸,你就得想辦法給我生活費……任何要求前面掛上“家”、“父母”似乎都就合情合理了。如果作為子女的你不滿足,那么你就是不在乎這個家、不在乎“關心”你的家人,你就是沒良心、白眼狼。
更可怕的是“你內心也這么認為”,你也覺得你必須這么做,即便被壓得喘不過氣來,也覺得好像這么做是“應該的”。如果索取大于你的所有,痛苦點也能支撐下去;一旦索取大于你的所有,你就會覺得無法擔負。不擔負,自己內心又過意不去;擔負,客觀實際卻擔負不起,加之索取日益迫切,不堪負重的你感受不到任何可以喘息的希望……逃離,永遠的逃離就成了唯一覺得輕松的選擇。
通過LL生前的社交平臺可知,她主動選擇過逃離這個世界,但是沒能成功,反而給身邊真正在乎她的人添了很多麻煩。算了吧,為了不再添麻煩,還是繼續(xù)忍著吧。誰知,當她主動尋求逃離時沒能成功,卻遇上漲潮被動的離開了這個世界,遂了心愿。
可是,即便這會了,她的父母依舊不放過榨取,人沒了不怕,起碼通過死還能榨一筆。于是有了大家所看到的這個事件,有了這個事件中的種種群體的種種行為。這個家庭吶,對于LL,原本應是避風港,卻一直是著暴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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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家庭的捆綁
大家看到這個事件,心痛的呼吁LL咋不逃離呢?既然是這樣的家庭,為何還要被這樣壓榨呢?如果逃離了出來,你有不錯的工作、穩(wěn)定的收入、有伴侶、有朋友,生活照樣可以陽光燦爛。
確實,LL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如果能逃離這個原生家庭,就不至于逃離這個世界了,也曾表示如果可以用錢買斷原生家庭那就好了,只是她能買斷,也沒有逃離得了。若我們處在了這樣壓榨性極強的原生家庭,要如何才能保全自我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先看看原生家庭與子女是怎樣連接的。
人與人的關系歸根結底是由物質、情感、精神三種利益交換而形成的。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家庭通過物質給養(yǎng)子女、通過關心愛護照顧子女、通過觀念的傳遞塑造子女,從而換得子女“聽話”、換得子女陪伴父母、換得子女提供精神慰藉。這是長久以來家庭觀念下我們形成的不成文的社會規(guī)則,同時也深深的烙在了我們的意識里。
于是就有了父母講“我養(yǎng)你長大,你就應該聽我的”,有了子女“你們養(yǎng)大了我,我得尊重你的要求”。對于父母來說,這是理所應當的,對于子女而言雖“認可”卻不見得舒服(隱性的被控制著),想反抗這種觀念——比如逃離,卻力不從心。導致了子女永遠被捆綁在原生家庭里。
人往往是被需求給困住的,你從原生家庭里想換得物質支撐,那你就得聽父母的,不聽就不給你支撐,原生家庭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用這個繩子捆住你。你說你有經濟基礎,不需要家里給你支撐,當然好,但你如果認為親情很重要——親人的認可、祝福、關愛等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為了得到這些,還是會被困住。不管是通過對父母噓寒問暖、還是滿足他們提出的各種需求,目的只有一個——換得親情。如果你前兩者都可以自給自足,剩下可能困住你的就是精神交換,好在這個方面,大部分父母沒有明顯的精神生活,有的只是常規(guī)生活中的行為規(guī)范及觀念——一味地認同或反對都會成為繩索——需要的是自我探索,形成“三觀”自給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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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原生家庭
如果一個人,由于不幸,有一個壓榨式的原生家庭,并且被折磨的夠嗆。除了選擇逃離這個世界,我們還是可以把自己修煉的“強大”,對原生家庭不再依賴,不再有過多的利益交換,這個時候才是真正的逃離出來,擁有新的生命。
具體的修煉,也是從物質、感情、精神三個方面著手:
首先,要經濟獨立。不依賴于家庭的經濟支撐,是逃離原生家庭的第一步,畢竟拿人家的手段,吃人家的話短。舉個簡單地例子,鬧婆媳矛盾的家庭大部分是父母出錢給兒子辦的婚事,在父母潛意識里“是我們出了錢給你們成了家,對你們家庭生活的建議(參與)也就理所應當”,而在小家庭的潛意識里“這是我的家,我有權按照我自己的方式做決定”,當雙方出現差異時——兩代人大部分時候會有差異——矛盾自然就出來了。如果父母不出錢,那潛意識里提建議(參與)也就不會那么理直氣壯了。
其次,要能多渠道獲取情感支撐。怎么講呢?情感交換不僅僅依賴于出自家庭的親情,而還有友情、愛情。否則,即便一個人經濟獨立,依然會因為要得到家人的認可、家人的愛和溫暖,而身不由己的被“控制”,好比父母愛你的前提就是你滿足他們的需求,使得所有行為都成了討好父母換取親情。事件中LL的情況就屬于這種——經濟可獨立,不需要交換,但是渴望得到家的溫暖,一直通過滿足家人的欲望而被榨取著,直至失去生命,也沒換得親情。
最后,精神需求能自給自足。這里說的是一個人的精神生活。子女與原生家庭在精神層面的交換,最直接的表現是家長的認知、觀念、思維方式等對子女潛移默化的塑造,子女認可了父母的價值體系,當面對同一件事情時,自然會得出“父母是對的”的結論,比如事件中父母問LL索要錢財的行為,于父母而言是正常的、應該的;LL從小接受了這樣的觀念,當父母提出這樣的要求時,她也不會去反抗,因為在她的意識里,這“也是對的”,既然是“對的”那么就得想辦法去實現(遺憾的是索要超出了能力范疇)。
而擁有自己的精神世界,就意味著對原有的、受父母影響形成的觀念進行審核,最后形成自己的“三觀”,如此,便會將父母的影響降低到最小——客觀的正向的已經內化、感性的負面的已被剔除。
此時,一個人擁有了獨立的物質基礎、擁有了獲取情感互動的渠道、完善了自己的“三觀”豐富著精神世界,那么與原生家庭的交換還能有哪些呢?
如果你說對父母的撫養(yǎng),那沒有問題,正常的、合理的撫養(yǎng)我這邊義不容辭;你說情感付出,也沒問題,我定期不定期的看望父母、陪他們聊天即可;你說精神回饋,更沒問題,這里是“回饋”,而不是討好式的“聽父母的”,我尊重你們的生活,也請你們尊重我的生活,說得通,一起聊,說不通,各自玩各自的。
如此,不用強調什么逃離不逃離,也不提什么原生家庭,你就是你,獨立且自主的個體。
以上,就是關于 # 現實版樊勝美-原生家庭 # 話題的一些看法。我們對悲劇事件的關注目的在于盡可能地防止悲劇的重演,而防止的第一步就必須從根源了解悲劇為何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