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過程中違法違規(guī)行為常見情形:
1、必須招投標的項目,建設單位沒有進行招投標,直接與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建設單位未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招投標,招投標程序存在瑕疵的;
3、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投標的;
4、在確定中標單位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招投標中投標人違法行為有哪些 ?
(1)投標人掛靠在其他單位投標;
(2)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來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3)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不是本單位人員,投標人不能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4)由其他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上加蓋印章和簽字等行為。
招投標中投標人違法行為2.串通投標
(1)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內容;
(2)投標人之間約定好中標人;
(3)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5)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招投標中投標人違法行為3.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
招投標中投標人違法行為4.虛假投標
(1)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2)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yè)績;
(3)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4)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5)提供虛假的資格證明文件等;
(6)隱瞞真實情況提供其他虛假信息。
招投標中投標人的違法行為會影響招投標的公正性、平等性,要堅決抵制這種行為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