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可以不批嗎?
九菜打工記(十二)
圖:小老弟
(書接上回)
麻辣燙出版社收到了勞動仲裁委員會的開庭通知書,通知書顯示,有人告了他們,要求他們提供離職證明、支付離職補償。
我:栗子姐,我要請帶薪事假。
炒栗子:為啥。
我:因為我年假、探親假都沒有。
炒栗子:你咋就非得休呢,認(rèn)真工作不好嗎?
我:我明天要去開庭。
炒栗子:這種理由也可以?
我:我問仲裁員能不能改到國慶節(jié)再開,他們說不行。
炒栗子:咱們的事假是不帶薪的。
我:那我的工資損失咋辦。
炒栗子:應(yīng)該讓對方賠你誤工費吧?
我:這個建議特別好。
炒栗子:等下,試用期是不批事假的。
我:那我必須去開庭咋辦?
炒栗子:估計算曠工了。
我:but我是為了維護合法權(quán)益哎~
炒栗子:你告的是咱們公司嗎?
我:不是。
炒栗子:也就是說,不是因為公司。。。也就是說,是你自己的私事。。。也就是說,公司沒啥義務(wù)配合。。。
我:搜嘎,那如果我因為咱們公司不批,不去開庭,輸?shù)袅?,咱公司可以適當(dāng)賠償我的損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