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話題20180828
一,背景
8月27日,正在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
這是自1980年個稅立法以來的第七次修改,與上次修改時隔7年,引起了公眾的關注。
二,問題
1,5000元的起征點是否合適?
三,發(fā)言整理
1,月如彎勾
(1)7年前,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3500元。
時隔7年的時間,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升的呼聲得到真正地響應,并給予了起征點為5000元地調升。
(2)實際上,對于5000元的個稅起征點,雖然較以往3500元的起征點增加了超過40%的空間,但仍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其中,對于當前的個稅改革,主要征收的對象還是在于工薪一族、白領階層,而對于富裕階層群體,往往會有不少避稅的策略,而實際情況下真正繳稅的額度比重并不會太高。
至于貧困群體,則基本上未能達標個稅起征點,而這些年的個稅起征點提升,對他們的實際受益程度也不會太高。
與之相比,對于個稅改革以及個稅起征點的提升,最為關心的,莫過于工薪階層以及白領群體。
但是,對于工薪階層以及白領群體,本身會存在不少的開支壓力。
感覺按照目前的日常生活成本以及平均工資收入水平,5000元個稅起征點似乎顯得略微偏低,好像這次市場預期的個稅起征點為7000元至10000元之間。
(3)當然,個稅起征點的提升,不僅需要考慮到受益的范圍,而且還需要考慮到財政收入、調節(jié)社會貧富差距等因素。
其實,在實際情況下,如果起征點過高,受益者會大大增加,但卻影響到財政的收入水平。
但,如果起征點太低,則受益者太少,個稅改革的意義也就不大了。
因此,對于個稅起征點的提升,還是需要在受益者范圍以及財政收入水平之間尋找一個相對平衡點。
(4)還有一種情況,個稅起征點的提升,缺乏了針對性與靈活性。
實際上,對于不同地區(qū)的經濟水平,往往會有不一樣的真實感受。例如,在北上廣深這類特大城市,5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實際上并沒有太大的實惠,而在這些城市工作的白領,平均收入基本上處于7000元以上,而5000元起征點的水平,實際上個稅優(yōu)惠幅度相對有限,即使存在專項附加扣除的因素,但受益程度還不是特別明顯。
但,與之相比,對于三四線城市而言,平均工資可能在3000-4000元的水平,而5000元的起征點也基本上可以享受到個稅改革的優(yōu)惠,且當地的日常生活開支成本不高,5000元左右的工資收入或許也可以過得比較滋潤。
由此可見,對于個稅起征點維持5000元的水平,對不同地區(qū)的群體,往往會有不一樣的體會。
雖然說此次個稅改革給大眾帶來了或多或少的優(yōu)惠福利,但個稅改革仍然有待完善。讓更多的人享受到個稅改革所帶來的福利,應該是個稅改革的目標任務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