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稅法的出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否還能在提高扣除標準5000原的基礎上繼續(xù)適用國稅發(fā)[2005]9號文件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執(zhí)行,沒有明確的文件出臺。
因此,小編個人認為,2018年按綜合所得納稅還是試行階段,相關的配套文件沒有出臺,2018年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還可以按照舊的計算方法,適用新的扣除標準來計算。但是,2019年是否還存在,我們需要耐心等待配套文件的出臺!
工資薪金減除基本標準從3500提高到5000元,如果個人工資大于5000元(忽略五險一金的情況下),相比稅率調整前到手工資比較如下表:
由對比可知,由于新個稅的實施,稅率變化帶來的直接影響除減除標準提高1500元之外,還因級距調整而帶來了應納稅額的減少。
因此,小編認為,此次個稅的調整,納稅人不能只看扣除標準的提高,還應看到低稅率級距的拉大和稅率的調整帶來的綜合減稅效應。
自2019年1月1日開始試行新個稅法,而社?;鶖?shù)也剛剛調整,且也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由稅務部門來征收。新個稅的實施與社?;鶖?shù)的變化對個人的實際所得的影響到底是怎樣的呢?先來看看新個稅的計算公式:
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個人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費用-個人購買商業(yè)健康險等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由公式可知,個人繳納的社保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項,社保基數(shù)的調高意味著社保費用的增加,必然造成個人所得稅計算時扣除項目的增加,導致個人所得稅的減少。繳納社保增加的金額顯然高于減少的個人所得稅。
因此,小編認為,從短期來看,個人到手的工資金額相對減少了,從長遠來看,個人的社保權益卻會大大增加。
政策終于明確口徑了!根據(jù)《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98號)文件規(guī)定,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tǒng)一按照5000元/月執(zhí)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按照稅法修改前規(guī)定執(zhí)行。
因此,從2018年10月1日(含)到2018年12月31日,在實際取得工資、薪金時,即可按5000元減除,但不實行專項附加扣除;而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只能按3500元的扣除標準執(zhí)行。
來源:眾可信財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