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間,朝廷把原“二十一史”和當(dāng)時定稿的《明史》加以刊刻,又增入《舊唐書》、《舊五代史》,合稱二十四史,并被視為“正史”。具體指:西漢司馬遷撰《史記》一百三十卷,東漢班固撰《漢書》一百卷,南朝宋范曄撰《后漢書》一百二十卷,西晉陳壽撰《三國志》六十五卷,唐房玄齡等撰《晉書》一百三十券,梁沈約撰《宋書》一百卷,梁蕭子顯撰《南齊書》五十九卷,唐姚思廉撰《梁書》五十六卷,唐姚思廉撰《陳書》三十六卷,北齊魏收撰《魏書》一百三十卷,唐李百藥撰《北齊書》五十卷,唐冷狐德棻等撰《周書》五十卷,唐魏徵等撰《情書》八十五卷,唐李延壽撰《南史》八十卷,唐李延壽擺《北史》一百卷,后晉劉昫等撰《舊唐書》二百卷,宋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二百二十五卷,宋薛居正撰《舊五代史》一百五十卷,宋歐陽修撰《新五代史》七十四卷,元脫脫等撰《宋史》四百九十六卷,元脫脫等撰《遼史》一百一十六卷,元脫脫等撰《金史》一百三十五卷,明宋濂等撰《元史》二百一十卷,清張廷玉等撰《明史》三百三十二券??傆?jì)三千二百二十九卷用紀(jì)傳體記載了上古至明代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