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前發(fā)生在韓國京畿道的華城連環(huán)殺人案,【案件詳情回顧請點擊叮---您收到一份在韓安全須知卡~】近日宣告破案。現(xiàn)年56歲的嫌犯李春載承認犯下14起案件,全都是性侵被害者后將其殺害。李春載受訊時表示,小時候曾遭鄰居姐姐性侵,警方認為這可能是導(dǎo)致他性觀念扭曲的主因。韓國刑事政策研究所主任樸亨民表示,連環(huán)性侵殺人犯的共通點之一為價值觀形成的過程中,性觀念因為某些事件而被扭曲了,而這些扭曲的價值觀導(dǎo)致嫌犯犯下性侵案件。
“男人才不會被強奸。”
——當我跟別人說的時候
男生怎么會被性侵?
甚至連自己都不確定:
“他應(yīng)該只是在和我玩吧!”
看這個視頻的時候
小六真的很心疼
幸運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
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我們有呼吁男生應(yīng)該要保護女生,
卻沒有人呼吁,
男生也要保護好自己,提高警惕。
《被性侵的男孩自白:老師、親戚和同學(xué)都可能是侵害者》視頻采訪中,當父親知道自己的兒子小云遭到性侵后,卻說:幸虧你是個男孩。
一句“幸虧你是男孩”
就這樣否定掉了所有,
讓他再也沒有勇氣開口
串起兩場戲的是四毛的一句臺詞:“現(xiàn)在我(男)強上你(女)是強奸,憑什么當時你(女)強上我(男)就不是強奸?”
這不止是四毛的困惑,
也是很多男性的困惑。
由于現(xiàn)在許多國家在法律上對于男性性權(quán)利的保護不完善存在缺失。
韓國2012年才將男性納入性犯罪受害者范圍,日本是2017年,英國2009年也只是把男性納入范疇,但無法以強奸罪起訴女性。包括很多發(fā)達國家,至今都還沒有非常明確的關(guān)于男性也可以是性侵受害者的定義。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將同性性侵(男性之間)納入了強制猥褻罪的范圍被認為是一大突破。但是依舊沒辦法用性侵,強奸來定罪。
性侵是一種行為,
猥褻是一種罪名。
而強制發(fā)生性交的行為,
法律上我們叫做強奸!
——一個在高考前被性侵的男生
最可怕的不是性侵這件事
而是旁觀者漠然的態(tài)度。
不要覺得男性被性侵很搞笑,
一點兒也不覺得好笑……
這就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是犯罪行為。
沉默等于放縱,
不了了之是下一個罪惡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