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甲木:
木性枯槁,金土乘旺,先丁后庚,丁庚兩全,將甲造成畫戟。七月甲堪為戟,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兩透,科甲定然。
庚祿居申,殺印相生,運(yùn)行金水,身伴明君。
或庚透無丁,一富而已,主為人操心太重,不能坐享。
或丁透庚藏,亦主青衿小富。
或庚多無丁,殘疾病人。若為僧道,災(zāi)厄可免。
或四柱庚旺,支內(nèi)水多,不作棄命從殺,見土多可作從財(cái)而看。
庚多無癸,而壬水多,戊己亦多,此則專用一點(diǎn)丁火,方可制金以養(yǎng)群土。此命大富,丁藏富小不顯。丁露定作富豪。
得二丁,不坐死絕,必然富貴雙全。即風(fēng)水不及,亦可富中取貴,納粟奏名。或癸疊疊制伏丁火,雖滿腹文章,終難顯達(dá)。得運(yùn)行火土,破癸,略可假就功名。歲運(yùn)皆背,刀筆之徒。
支成水局,戊己透干,制去癸水,存其丁火,又可云科甲。但此等命,主為人心奸巧詐,好訟爭(zhēng)非,因貪致禍,奸險(xiǎn)之徒,決非安分之人。
七月甲木,丁火為尊,庚金次之。庚金不可少,火隔水不能熔金,故丁火熔金,必賴甲木引助,方成洪爐。若有癸水阻隔,便滅丁火,壬水無礙,且能合丁。但須見戊土,方可制水存火。
八月甲木:
木囚金旺,丁火為先,次用丙火,庚金再次。
一丁一庚,科甲定顯。癸水一透,科甲不全。
丙庚兩透,富大貴小。
丙丁全無,僧道之命。
丙透無癸,富貴雙全。有癸制丙,平常之人。
支成火局,可許假貴。戊己一透,可作富翁。
或支成金局,必主殘疾。得丙丁破金,亦主老來暗疾。
或支成木局,干透比劫,反取庚金為先,次用丁火。
九月甲木:
木性凋零,獨(dú)愛丁火。壬癸滋扶,丁壬癸透,戊己亦透,此命配得中和,可許一榜。
庚金得所,科甲定然。
或見一二比肩,無庚金制之,平常人也。倘運(yùn)不得用,貧無立錐。一命:甲辰、甲戌、甲辰、甲戌,身伴君主,富貴壽考,此為天元一氣,又名一財(cái)一用。
遇比用財(cái),專取季土。
或見庚丙甲,可許入泮,白手成家。
用火者木妻火子,子肖妻賢。
或四柱木多,用丙用丁,皆不足異,用庚金為妙。
凡四季甲木,總不外乎庚金,譬如木為犁,能疏季土。非庚為犁嘴,安能疏土。雖用丙丁癸,庚決不可少也。
九月卻不取土妻金子,當(dāng)取水妻木子。
凡甲木,多見戊己,定作棄命從財(cái)而看,從財(cái)格,取火妻土子。
或見一派丙丁傷金,不過假道斯文。有癸破了丙丁,技藝之流。
無壬癸破火,支又成火局,乃為枯朽之木,有庚亦何能為力,定作孤貧下賤之輩,男女一理。
或有假傷官,得地逢生,此正合"甲乙秋生貴玄武"之說。
用水制傷官者,以金為妻水為子。
或丁戊俱多,總不見水,又為"傷官生財(cái)格",亦可云富貴,此格取火為妻、土為子。
凡甲多庚透,大貴。庚藏小貴。
若柱中多庚,則又以丁為奇。如庚申、丙戌、甲申、壬申,主功名顯達(dá),有文學(xué),若無庚丙年月,又無火星出干,雖曰好學(xué),終困名揚(yáng)。
九月甲木,雖用丁癸,見戊透必貴。如戊戌、壬戌、甲子、甲申,支成水局,干有壬水,正合貴玄武之說,配得中和,一榜之命,家計(jì)豐足。但庚丁未透出干,不能館選。
本站僅提供存儲(chǔ)服務(wù),所有內(nèi)容均由用戶發(fā)布,如發(fā)現(xiàn)有害或侵權(quán)內(nèi)容,請(qǐng)
點(diǎn)擊舉報(b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