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周臺灣新聞榜最Top的事件,是張尹馨不堪婆婆長期霸凌,在網(wǎng)路公開發(fā)文控訴《我的婆婆殺了我》后輕生。這個事件在小小的臺灣島超過萬人轉發(fā)評論,所有的留言和轉發(fā),都倒一邊,全部站在兒媳婦的角度。
我想了好久,還是決定寫一篇文章,婆媳關系的確是我回臺灣后,發(fā)現(xiàn)與大陸很不一樣的地方。臺灣很多地方是與世界同步的,但一些觀念和習俗卻傳統(tǒng)到讓人穿越回古代。
先來敘述事件:一個受過良好教育,在銀行工作的知識女性,高雄人,夫家在臺北,因婆婆言語虐待,選擇自殺,離開了兩個摯愛的小孩,還有丈夫。
據(jù)說她從小人見人愛,非常善良,常拿書卷獎,“大家都說有她的地方就有陽光與笑容”,之后讀研究所,進遠東商業(yè)銀行、臺新銀行上班,能力受到主管和同事的欣賞(下圖左一)。
結婚后,和婆婆同一屋檐,先后生了兩個小孩,夫家以帶小孩為由叫她辭職。她萬般不舍也欣然接受。她全職在家?guī)『⒑?,也被學校認為是數(shù)一數(shù)二認真的家長,同時在學校當志工。
多年來,她一直和妹妹訴苦被婆婆言語霸凌。自殺前三天,她和妹妹說:說錯話了,可能要接受1個月的言語暴力,要努力讓自己保持正常心態(tài),忍忍忍。自殺前兩天說:自己跟公婆相處了8年,卻被當成垃圾。
到生命最后一刻,她在FB留下遺言,寫出自己的心聲和遭遇,200多個字,然后永遠離開了她摯愛的老公和孩子。她終于解脫了。
女兒過世后,婆家居然不通知娘家,娘家很久才知道女兒走了,聯(lián)系婆家,自己女兒的遺體遺物也不準他們碰。娘家人直到現(xiàn)在都不知道女兒離世前到底發(fā)生了什么事。婆家想方設法只想做一件事:刪臉書遺言。
死者的FB已轉為紀念賬號,誰也刪除不了了。親友紛紛發(fā)文懷念她,有以前的同事,有曾經(jīng)的同學,有兒時的伙伴,也有家人,唯獨沒有一個婆家的人。她的父親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親自寫了一篇追思文,讓人感慨萬千。
有人責罵她老公,為什么讓婆媳關系走到這一步?其實經(jīng)歷單純的學業(yè)生涯和職場環(huán)境,和心愛的人走入婚姻,男人心智還是很不成熟,沒能力解決也算正常。不過已經(jīng)有兩個小孩了,還沒能力,也算是沒用吧
大陸的兒媳婦通常比婆婆受過更多的教育,經(jīng)濟又獨立,婆婆斗不過的居多;但臺灣的婆婆受過良好教育的居多,又是退休在家,有大把的時間和精力對付閱歷簡單的兒媳婦。在臺灣三年,我暫時還沒聽到過婆婆輸?shù)陌咐?,都是贏家
臺灣的教育讓傳統(tǒng)孝道過于根深蒂固,臺灣男人可能只能說出:老婆,對我媽好點,我媽養(yǎng)大我不容易。卻永遠說不出:媽,請你對我老婆好點,我老婆離開父母一個人來我們家不容易,我們好好對她。
我解讀這個事件的背后,是臺灣傳統(tǒng)的孝道禁錮了正常的價值觀,讓晚輩不敢觸逆長輩。
老人首先是人,只要是人,就要遵循生而平等、公平公正的邏輯。“百善孝為先”當然沒錯,但這句話說的是自己的子女孝順自己的父母,沒有血緣關系的另一半恐怕沒有這個義務。
這個島高等教育這么普及,很多祖輩都會一兩門外語;父輩更是海外學習工作經(jīng)歷豐富,很多理論都是世界前列的;這里的人都很有禮貌,對陌生人都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可婆媳這一塊,經(jīng)常亂麻一團,讓人大跌眼鏡。
也許我們沒辦法改變風氣,但女人,首先也是人,要不依賴任何人,要懂得自救。我嘗試從這個事件得出一些自救的理論,希望有用
1. 工薪家庭,不要做全職家庭主婦
我在上海和深圳都生活過,遇到工作女性轉為全職主婦的情況通常只有一個:老公收入非常高,完全有能力讓太太全職。
工薪家庭若雙方老人無法帶小孩(通常是健康原因或老人去世了,不是老人不愿意),也會找保姆,不會一方離職。
臺灣就太不一樣了,經(jīng)常看到工薪階層的全職主婦,因老人不給帶小孩,不幫忙的主因還是意愿度不夠的居多,幼童階段媽媽因照顧寶寶離職的現(xiàn)象非常普遍。這一點真的很西方。
臺灣父母不能帶小孩也不算是壞事,可以請保姆。雖然臺灣的保姆真的很貴,但比起家庭里不平等的地位和無法把握的未來,保姆就沒那么貴了。什么,怕虐童?比率還會比大陸高嗎
即使是收入很高的家庭,即使沒有喪失經(jīng)濟主動權,全職家庭主婦也要清楚自己的立場,要有自己的目標和生活,管理好時間和情緒,否則自己的人生一樣會淪陷。
2. 不要和公婆同一屋檐,必須自立
臺北因房價居高不下,再加上男人想被父母照顧,又有太太在身邊,公婆也愛自己的小孩,希望天天見到,所以很多年輕夫妻會和公婆同住。這和上海、深圳完全不同。我想說,小家庭其實還有一種選擇,就是租房。
如果你的女兒為了愛愿意和公婆妥協(xié)同住,娘家也一定要堅持,兩個新人的生活,一定要獨立出來,哪怕只租一室一廳,也畢竟是自己的家。
上海的婆婆很拎得清,從來不會要求和兒媳婦住在一起的,我在上海生活十年都沒聽過婆婆要兒媳婦搬進自己的家的,臺灣婆婆這一點上太庸人自擾。
我的一個80年出生的蠻漂亮的女同事,也是大學畢業(yè),結婚后住進永和區(qū)的婆家,生了兩個小孩。婆婆立的規(guī)矩是,兩個小孩每天我同事接送,晚餐我同事要燒給全家吃,周末公婆不負責照顧小孩。于是她只能找雙和區(qū)的工作,工作時間必須是8:30-5:30。唯一的好處是,如果小朋友工作日生病了,婆婆能偶爾照顧,她不用請?zhí)嗉佟?/p>
她說剛結婚時不太會燒菜,她婆婆居然把她燒的菜當她的面丟到廚余。婆家冰箱分區(qū),她的東西有固定的位置,不能買多。婆婆經(jīng)常為難她,她和老公抱怨,老公永遠都是:你誤解了,她沒那個意思。同一屋檐下,十幾年的生活,和公婆形同陌路,對老公也漸漸不再抱有期待。
不斷累積的焦慮讓她大病了一場,得了甲狀腺癌,還好手術順利,目前恢復良好。
3. 娘家是女兒最強大的后盾,永遠都是
有人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我卻認為是倒過來,愛情誠可貴,生命價更高。生命沒了,什么都沒有了;愛情如果隨便點,哦,對不起,降低一點,倒是很容易找到
對父母來說,孩子在,才是最重要的。臺灣女人結婚了,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也變成了客人,這是我非常費解的地方。
如果老公不能愛她,疼她,護她,女兒就失去了所有,她的脊梁怎樣才能硬得起來?生她養(yǎng)她的地方永遠是她的家,要永遠有她一席之地,無論她是四十歲,還是八十歲,她始終是你的女兒。
有人總結臺灣的每個婆婆都應該知道的道理,我整理一些,隨便看下:
- 您兒子只是個普通人,沒有您想的那么了不起,他娶到兒媳不是姑娘高攀,說不定是你兒子高攀了,每個人都要學會珍惜。
- 您永遠不要讓兒媳婦像您那樣照顧您兒子,他是您兒子,不是兒媳婦的兒子,他只是兒媳的丈夫,兒媳婦也永遠不會把他當兒子。
- 兒媳婦生孩子、帶孩子的時候,您當然可以不幫忙,您的確沒這項義務;但請您記得,在您需要照顧的時候,兒媳婦也沒這項義務。
- 不要認為您對您兒子好,兒媳就欠您的。討債也要找對債權人。兒媳婦的父母也一樣含辛茹苦把她養(yǎng)大,她父母對她好,也不用你們還債。
- 如果您希望媳婦孝順您,關心您,通常只有一種方法,就是將心比心,只有付出愛的老人才有資格要求回報。
當然,如果您有億萬家財,別說兒媳婦,可能全世界都能順著您討好您
希望不再有這種悲劇了,完全不像21世紀的新聞。這一點,傳統(tǒng)的臺灣需要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