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七出”與“三不去”
《禮記·昏義》云:“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不可與之共粢盛(zī chéng);多言,為其離親也;盜竊,為其不義也?!?/p>
據(jù)孔穎達(dá)對《左傳》的注解:“女子出嫁后,倘若被休棄,會騎著當(dāng)初去夫家時(shí)坐的馬回娘家。等到婚后三月完成廟見禮,夫妻關(guān)系穩(wěn)固,丈夫就會把馬送回岳父家,以示夫妻決心白頭偕老”。
什么樣的離婚才合法
文章部分內(nèi)容選自
《中華遺產(chǎn)》2012年10月刊
《中國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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