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群里有人拋出了個不太好回答的問題,孩子會不會像我們愛他們那樣愛我們?
這個問題其實以前在網(wǎng)上看到過,也粗粗地掃過兩眼,感覺有些挑事兒,跳過去了。
群里很多伙計,特別是女同志們的結論有些悲觀,最有代表性的看法是,孩子對父母的愛永遠比不上我們對孩子的愛,女孩子還稍微好一些,男孩子,尤其是結婚后,與父母就有著些貌合神離了。
不太茍同這種看法,也沒駁斥別人的意見。
感覺很多伙計把愛物質化具體化了,其實愛應該是精神層面的東西,精神層面的東西不太好比來比去。
很多父母習慣性地認為,自己在孩子衣食住行,上學讀書,戀愛結婚,買房購車等方面幾乎是有求必應,傾其所有,全力以赴,自己的付出遠遠超過子女的回報,這可能就是很多家長認為自己對孩子的愛超過孩子對自己的愛的重要原因吧。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養(yǎng)育和對成人子女的幫扶肯定有愛在其中,但用物質方面付出的數(shù)額來衡量愛的大小多少,肯定不太合適。當年生活困難,父母給我們買輛自行車遠比現(xiàn)在我們送輛汽車給我們的孩子要難很多,能因為汽車比自行車值錢就說我們比父母更愛孩子?有錢人花幾百萬送孩子出國留學就一定比我們只能讓孩子在國內讀一般大學更愛孩子?不好這樣說。
用物質付出來量化愛,比較愛,不僅不合適,也容易傷害愛。聽說過一個故事,一位女同志整天和自己老公叨嘰,說她愛他永遠比他愛她多一點,天天叨嘰,最后的結果是一拍兩散,一別兩寬。
即使在自己孩子身上,如果有了我們愛他永遠比他愛我們多的想法,也會產(chǎn)生怨念和隔閡,甚至會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影響到我們和孩子另一半的關系,影響到家庭的安定團結和幸福和諧。
精神層面的愛,不管是父母子女間的愛,還是夫妻之間的愛,都應該是無私的愛,不求回報的愛,不附加任何條件。
愛的傳遞和表現(xiàn),肯定離不開物質。但有些物質的東西,不僅僅是愛,還有責任和義務的成分在里面。親人之間的物質傳遞,要全力以赴,盡力而為,也要力所能及,孩子要天上的月亮星星都想辦法去摘,這種愛,只能是溺愛。你辦不了,即使能摘下來也不能說明你比別人更愛孩子。
別比較誰更愛,很容易傷害愛。
正確的姿勢,應該是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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