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朝大奸臣秦檜
秦檜(1090——1155),字會(huì)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25歲中進(jìn)士,從此步入仕途。1127年,金兵大舉南下,秦檜貪生怕死,投靠了金國,為了完成金人的使命,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殘害抗金的大臣和將領(lǐng)。他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了岳飛等人,釀成了千古冤案,不僅如此,他還制造黨禍,打壓政敵,使南宋王朝變得十分黑暗腐敗。南宋軍民對(duì)他無不切齒痛恨,人人欲殺之而后快。秦檜做賊心虛,惶惶不可終日,終于一病不起,于1155年10月一命嗚呼,結(jié)束了罪惡累累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