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消化不良是指由胃和十二指腸功能紊亂引起的癥狀,而無器質性疾病的一組臨床綜合征。功能性消化不良是臨床上最常見的一種功能性胃腸病。我國胃腸病中一半是功能性消化不良。
病因和發(fā)病機制: 病因和發(fā)病機制至今尚未清楚,可能與下列多種因素有關。
1. 腸動力障礙:包括胃排空起遲、胃十二指腸運動協(xié)調失常。
2. 內臟感覺過敏: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胃的感覺容量明顯低于正常人。內臟感覺過敏可能與外周感受器、傳人神經(jīng)、中樞整合等水平的異常有關。
3. 胃底對食物的容受性舒張功能下降:這一改變常見于有早飽癥狀的患者。
4. 精神和社會因素: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存在個性異常,焦慮、抑郁情況顯著高于正常人和十二指腸潰瘍者。在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生活中,特別是童年期應激事件的發(fā)生頻率高于正常人和十二指腸潰瘍患者,但精神因素的確切致病機制尚未明了,
臨床表現(xiàn)
主要癥狀包括餐后飽脹、早飽感、上腹脹痛、上腹灼熱感、噯氣、食欲不振、惡心等。常以某個或某一組癥狀為主,在病程中癥狀也可發(fā)生變化。起病多緩慢,呈持續(xù)性或反復發(fā)作,許多患者有飲食、精神等誘發(fā)因素。
上腹痛為常見癥狀,常與進食有關,表現(xiàn)為餐后痛,亦可無規(guī)律性,部分患者表現(xiàn)為上腹灼熱感。
餐后飽脹和早飽常與進食密切相關。餐后飽脹是指正常餐量即出現(xiàn)飽脹感;早飽是指有饑餓感但進食后不久即有飽感。
不少患者同時伴有失眠、焦慮、抑郁、頭痛、注意力不集中等精神癥狀。
診斷和鑒別診斷
診斷標準:1.有上腹痛、上腹灼熱感、餐后飽脹和早飽癥狀之一種或多種,呈持續(xù)或反復發(fā)作的慢性過程(標準規(guī)定病程超過6個月,近3個月癥狀持續(xù));2.上述癥狀排便后不能緩解(排除癥狀由腸易激綜合征所致);3.排除可解釋癥狀的器質性疾病。
根據(jù)臨床特點,標準將本病分為兩個臨床亞型:1.上腹痛綜合征:上腹痛和(或)上腹灼熱感:2.餐后不適綜合征,餐后飽脹和(或)早飽。兩型可有重疊。
診斷程序:在全面病史采集和體格檢查的基礎上,應先判斷患者有無下列提示器質性疾病的“報警癥狀和體征”: 45歲以上,近期出現(xiàn)消化不良癥狀,有消瘦、貧血、嘔血、黒糞、吞咽因難、腹部腫塊、黃疸等;消化不良癥狀進行性加重。對有“報警癥狀和體征”者,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直至找到病因。對年齡在45歲以下且無“報警癥狀和體征”者,可選擇基本的實驗室檢查和胃鏡檢查。亦可先于經(jīng)驗性治療2-4周觀察療效,對診斷可疑或治療無效者有針對性地選擇進一步檢查。
需要鑒別的疾病包括:食管、胃和十二指腸的各種器質性疾病如消化性潰瘍、胃癌等;各種肝膽胰疾??;由全身性或其他系統(tǒng)疾病引起的上消化道癥狀如糖尿病、腎臟病、風濕免疫性疾病的精神經(jīng)性疾病等:藥物引起的上消化道癥狀如服用非留體類抗炎藥;其他功能性胃腸病和動力障礙性疾病如胃食管反流病、腸易激綜合征等。應注意,不少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常同時有胃食管反流病、腸易激綜合征及其他功能性胃腸病并存,臨床上稱之為癥狀重疊。
治療措施:主要以緩解癥狀,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為主要目的。遵循綜合治療和個體化治療的原則。
1. 一般治療:
幫助患者認識和理解病情,建立良好的生活和飲食習慣,避免煙、酒及服用非留體抗炎藥。避免食用可能誘發(fā)癥狀的食物。注意根據(jù)患者不同特點進行心理治療。失眠、焦患者可適當服用鎮(zhèn)靜或抗焦慮藥物。
2.藥物治療:目前尚無特效藥物,主要是經(jīng)驗性治療。
1).抑制胃酸藥一般適用于以上腹痛上腹灼熱感為主要癥狀的患者,可選擇H2受體拮抗劑(雷尼替丁類)或質子泵抑制劑(奧美拉唑類)。
2).促胃腸動力藥一般適用于以餐后飽脹、早飽為主要癥狀的患者,可分別選用多潘立酮10mg次、3次/日)、莫沙必利(5mg/次、3次/日)或依托必利(50mg/次、3次/日)。
對療效不佳者,抑制胃酸藥和促胃腸動力藥可換用或合用。
3).助消化藥消化酶制劑可作為治療消化不良的輔助用藥,改善與進餐相關的上腹脹食欲差等癥狀。
4).抗抑郁藥上述治療療效欠佳而伴隨精神癥狀明顯者可試用。常用的有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如阿米替林、選擇性抑制5-羥色胺再攝取的抗抑郁藥如帕羅西汀等,宜從小劑量開始,注意藥物的不良反應。
預防與健康指導:功能性消化不良應注意保持精神愉快,特別在進食時不要生氣、發(fā)怒或抑郁。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避免過度疲勞,保持睡眠充足。飲食宜多樣化、富含營養(yǎng)易于消化。進食宜按時定量,不宜過飽,細嚼慢咽,進食時不宜過熱過冷。避免暴飲暴食,避免酗酒、吸煙,勿過食酸、辛辣或濃茶、咖啡等刺激性食物。加強體育鍛煉,增強體質,可增強胃腸運動功能。盡量避免服用對胃黏膜有傷害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