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始皇帝出游會稽、瑯邪等地,丞相李斯、中車府令趙高和始皇帝的小兒子胡亥等人隨行。到沙丘時,秦始皇病重。他自知離死期不遠了,便叫趙高代為起草詔書,通知遠在邊疆蒙恬軍中監(jiān)軍的長子扶蘇回首都咸陽。詔書寫好后尚未發(fā)出,始皇帝便去世了,因此,詔書和始皇的玉璽都在趙高手里。
由于始皇帝死在路途上,李斯怕消息傳出去后有意外發(fā)生,便封鎖消息不發(fā)喪,只有李斯、趙高、胡亥和最貼身的幾個宦官知道。
趙高從小就在宮為宦,曾教過胡亥,因此與胡亥親近。始皇的長子扶蘇性格剛毅耿直,素來不大喜歡趙高而喜歡武將蒙恬。扶蘇多次直言勸諫始皇,使始皇面子上過不去,因而派他到蒙恬那里去監(jiān)軍。其實始皇也知道扶蘇的意見是正確的,派他到蒙恬那里去,與其說是處罰,不如說是掛職鍛煉。
現(xiàn)在趙高知道扶蘇就要應(yīng)詔回咸陽了。雖然始皇的遺詔并沒有明說誰繼承皇位,但那意思再也清楚不過了,按慣例,當然應(yīng)該是長子扶蘇。趙高怕扶蘇做了皇帝對自己不利,于是便轉(zhuǎn)動腦筋打起鬼主意來。他想,始皇臨死前的意思只有胡亥、李斯和自己三人知道,通知扶蘇回咸陽的遺詔和始皇的玉璽也都還在自己手里。如果說通他們二人,來他個瞞天過海,假傳圣旨說傳位給胡亥,再安一個罪名令扶蘇和蒙恬自殺,那自己豈不是可以高枕無憂,權(quán)位更重于始皇在世了嗎?
主意打定,他便先找到胡亥,悄悄對胡亥說:
“始皇帝駕崩時沒有封你們?nèi)魏我粋€王子,而單單下詔給長子扶蘇?,F(xiàn)在明擺著,長子扶蘇一回咸陽就要繼位做皇帝,而你作為始皇的愛子卻沒有一尺一寸的土地。這怎么公平呢?”
胡亥說:
“是?。〔贿^,我聽人說,明智的君王了解臣下,明智的父親了解兒子,父親既然這樣安排,總有他的道理吧。”
趙高說:
“其實不一定。事在人為,現(xiàn)在天下到底歸你還是歸扶蘇,天知地知,決定權(quán)就在你我和丞相李斯三人身上。讓我去說服李斯,假傳圣旨立你做皇帝吧。”
胡亥開始不愿意,后來經(jīng)趙高再三說服就同意了。趙高又找到李斯,曉以利害,說是扶蘇繼位,必然重用蒙恬做丞相而取代李斯。李斯與胡亥一樣,開始也是不愿意,顧慮重重,但經(jīng)不起趙高的如簧巧舌陳說利害關(guān)系,最后終于同意了。
就這樣,他們馬上篡改了通知扶蘇回咸陽的詔書,以多次直言犯上,誹謗君主為罪名令扶蘇自殺,又以蒙恬將數(shù)十萬人而十多年無軍功為罪名令蒙恬也自殺,將兵權(quán)交給副將王離?;氐较剃枺麄円幻嫘际蓟实鄣乃烙?,一面宣布遺詔,立胡亥為太子繼承皇位,這就是秦二世。
【新說】
瞞天過海,過得海來便是神仙,過不了當然就成為水鬼了。
作為“三十六計”的第一計,瞞天過海大有講究。它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搞陰謀詭計,而是在最公開的場合實現(xiàn)最隱秘的目的。正如“三十六計”按語所說,深更半夜偷東西,偏僻的窄巷子里殺人,這些都是愚蠢無知的人所干的事,不是智謀之士應(yīng)有的作為。
借助最公開的事情、最名正言順的名義潛藏最隱秘的陰謀這才是瞞天過海。
以趙高假詔立二世來說,始皇帝駕崩,立繼位的太子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至于到底立哪一個兒子為太子,就是誰也說不清的了,只有始皇帝自己知道。秦始皇共有二十余個兒子(或說十八個),長子扶蘇曾多次得罪始皇,并被打發(fā)到邊疆去監(jiān)軍,這是誰都知道的;小兒子胡亥最得始皇帝寵愛,這次出游,其他任何兒子不帶,只帶了胡亥,這也是眾所周知的。加之始皇駕崩時只有胡亥、李斯、趙高在他身邊,詔書又有始皇的玉璽為證。所有這些,都造成了最公開、最名正言順、使人無可置疑的現(xiàn)象,誰會知道這當中潛藏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大陰謀呢?
這就是瞞天過海。
當然,他這一海也過得太大了,瞞了全天下的人,立了一個假冒偽劣的天子!
生活中,不是到銀行去撬保險柜,而是拿了一張假支票堂堂正正地從柜臺上取走巨款;不是在公共汽車上掏你的腰包,而是以函授、評獎、集資等光明正大的理由讓你自己把錢拱手相送,如此等等,都是瞞天過海的手段。
只不過海有大小,瞞的人有多少而已。
【典源】
瞞天過海,“三十六計”第一計:“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內(nèi),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語另見明阮大鋮《燕子箋·購幸·梨花兒》:“我做提控最有名,瞞天過海無人問,今年大比期又臨,■,只要賺幾貫銅錢養(yǎng)阿正。”
趙高假詔立二世:事見《史記·李斯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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