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報道了深圳的一起電話詐騙,幾個電話就能夠騙走當事人2200萬,他們的騙術到底有著怎樣的“高明”之處呢?-----
陳先生是一位華僑,42歲,在深圳開了一家公司。在陳先生在報警時的詢問筆錄中,他回憶了被騙的經過----
第一個電話:“電信公司員工”
2010年3月29日,陳先生接到自稱是電信公司員工的一個女子的電話,
“她說我家電話欠費2568元。”這名女子告訴陳先生他家的電話和東莞的一個電話捆綁在了一起,所欠的兩千多塊錢話費就是東莞那個電話撥打產生的。
陳先生強調自己沒有用過這部電話,對方提示只要到公安機關報個案,然后把報警回執(zhí)傳真過去就可以了。
第二個電話:“東莞公安姜警官”
隨后這名女子直接把電話,轉接到了東莞市公安局,一名男子接了電話,自稱是東莞市公安局的,姓姜。“姜警官首先要我確認他的電話,是不是東莞市公安局的報警電話,并告訴我可以打114查詢。”
一句話提醒了陳先生,于是陳先生用手機撥打了114查詢對方給他的電話號碼,114給予了肯定的答復。
陳先生告訴姜警官,沒有去東莞開過欠費的那個電話,姜警官說查一下。
幾分鐘后,姜警官告訴了陳先生一個吃驚的消息----他被檢察機關立案了。
第三個電話:“檢察院檢察官”
陳先生嚇了一大跳,而接下去電話也被這位姜警官轉到了主辦案件的檢察官那里。
電話里的女子自稱是東莞市檢察院的叫劉靜,劉檢察官告訴陳先生,他名下有一個賬戶涉嫌一起洗錢案,中央已經成立了專案組正在調查,陳先生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必須配合他們的調查。“劉檢察官說現(xiàn)在我的所有賬戶都被中央金融專案組監(jiān)控了,如果我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就必須配合他們的工作,不然我名下的賬戶要被凍結180天,還要拘留我45天。”
如果賬戶被凍結的話,對企業(yè)的生產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我答應配合專案組的工作。”
損失2264萬元
這一配合損失就是兩千多萬。從接電話當天到4月2日4天的時間里,陳先生分50次將2264萬轉賬到對方提供的36個不同的賬戶里,對方還告訴陳先生----4天后這起洗錢案將在深圳開庭,之后他的錢就會返回來了。才過了一天,陳先生仔細想了想發(fā)現(xiàn)不對??!東莞的案子憑什么跑到深圳去審理呢?
于是陳先生就給東莞的公安局打了電話詢問案件的具體情況,東莞市公安局接警的民警告訴他沒有姓姜的警官,陳先生可能是被騙了。
警方調查
警方立即對3月29日那天打到陳先生家的電話做了調查。
警方發(fā)現(xiàn)嫌疑人是從境外撥打的陳先生家的電話,為了防止被追蹤嫌疑人還用專門的軟件對原號碼進行了修改,而像這樣的網(wǎng)絡電話要查詢其來源十分困難。
與此同時警方對陳先生匯出去的巨款進行了追查。結果十分不妙----陳先生來報案的時候,他的錢已經全部被犯罪集團取走了。
從3月30日到4月2日四天時間內,
嫌疑人將從陳先生那里詐騙來的2200多萬元人民幣分50次匯到嫌疑人36個賬戶內,這36個賬號分布在廣東,湖南,湖北等10個省,再通過轉賬到了其掌握的1600多個賬戶上,最后通過銀行的自動取款機把錢取走,就此完成了整個的詐騙活動。
目前已有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警方提醒:公檢法不會通過電話草率辦案
警方提醒:其實整個騙的過程不是無懈可擊,警察也好檢察機關也好,他們在調查案件的時候,不可能僅僅通過電話來進行調查。如果識破了這個疑點,可能陳先生就不會有2200萬的巨款被騙子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