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十年華與年未五旬》一文中,筆者根據(jù)古人賀吊中使用“旬”的規(guī)矩,推斷“四十年華”與“年未五旬”實質(zhì)是一個意思,都是指曹雪芹只活了四十歲,因此不具備初創(chuàng)《紅樓夢》的基本條件。這個推斷雖然解決了曹雪芹存活年齡的矛盾,可是還沒有解決曹雪芹生卒年份的矛盾。曹雪芹生年無考,紅學界推定曹雪芹的生年,是根據(jù)其卒年減去“四十年華”或“年未五旬”推算的,而曹雪芹的卒年則又是一筆糊涂賬,有甲申、壬午、癸未三說,至今也未能統(tǒng)一。就是說,這個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曹雪芹,暫短的一生竟死了三次。解決不了其卒年,其生年以及存活年齡仍將永遠是一筆糊涂賬,成為紅學家們羞于啟齒的一個老大難問題,讓紅學家們著書立說時究竟以哪個年份為準呢?
在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之前,我們不妨首先回顧一下紅學界到目前為止關(guān)于曹雪芹卒年的三種說法:其一是“壬午說”,認為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即公元1762年2月12日,主要根據(jù)是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第一回眉評:“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持此說的代表人物是胡適和俞平伯兩位新紅學開創(chuàng)者。其二是“癸未說”,認為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即公元1763年2月1日,主要根據(jù)是敦敏《小詩代簡寄曹雪芹》作于癸未年,說明癸未年春曹雪芹還在人世,敦氏兄弟挽詩作于甲申年且上有“新婦”“昨日”字樣,可知雪芹卒于前一年即癸未年。持此說的代表人物是紅學大師周汝昌和吳世昌。其三是“甲申說”,認為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二月十八日,即公元1764年仲春。主要根據(jù)是把脂硯齋批語中“壬午除夕”視為第一條批語的注批時間,而根據(jù)下一條批語“芹為淚盡而逝”的注批時間“甲申八月”推斷曹雪芹卒于本年。持此說的代表人物是著名紅學家梅節(jié)和徐恭時,胡適初創(chuàng)新紅學時亦持此說。
關(guān)于曹雪芹卒年的三種說法出籠后,互相之間曾經(jīng)歷過長期激烈的論爭。壬午、癸未兩說指責甲申說解讀“余??耷?,淚亦待盡”有誤,認為脂硯齋將雪芹死期錯記一年,脂硯齋將甲申誤抄成甲午的證據(jù)不足,對脂硯齋批語的斷句有削足適履之嫌。壬午說指責癸未說對《小詩代簡寄曹雪芹》解讀機械,認為敦敏做此詩時可能并不知道曹雪芹已死,“只信除夕不信壬午”的說法是斷章取義。癸未說反唇相譏指責壬午說的學者缺乏做考證做學問的悟性,認為“壬午除夕”可能系脂硯齋誤記,刻有壬午字樣的張家灣墓石為偽造文物,用“經(jīng)年而葬”的觀點解釋曹雪芹死期顯然缺乏說服力。三派之間種種辯駁不一而足,而辯駁雙方又都拿不出像樣的證據(jù),都不過是憑猜測的“悟性”指責對方而已。論辯至今,三說也都保留著自己難以克服的“小辮子”被對方攥著,誰也不肯放棄自己的觀點但又說服不了對方。
關(guān)于曹雪芹卒年的爭論,三方所使用的“脂硯齋誤記”、“傳抄者訛傳”、“閱評人筆誤”等這樣的所謂論據(jù),顯然都是想當然耳的產(chǎn)物,很難使人信服,像這樣爭辯下去,恐怕一萬年也達不成共識,足見紅學界兗兗諸公在這個問題上已經(jīng)江郎才盡、徒喚奈何了。任何人都只能死一次而不能死三次,曹雪芹再偉大似乎也不能例外,難道我們的紅學家們就眼睜睜地看著他們無限崇拜的曹雪芹,在三次死亡的困局中再掙扎一萬年么?難道就眼睜睜地看著他們無限熱愛的《紅樓夢》,因曹雪芹三次死亡而陷于無源之水境地么?要想擺脫這種困境,我們的紅學家們是否應該反思一下陷入困境的原因所在呢?要想解決這一矛盾,是否應當反思一下矛盾的癥結(jié)何在呢?換句話說,紅學領(lǐng)域之所以出現(xiàn)這種看不到盡頭的困局,我們研究曹雪芹卒年這個課題以及圍繞此課題拼湊起來的證據(jù)體系本身,是否出現(xiàn)了什么問題呢?
仔細分析一下在曹雪芹卒年問題上紅學家們提出的證據(jù)體系,您就會發(fā)現(xiàn),這一體系并非在一個坐標系內(nèi),而是由兩組證據(jù)構(gòu)成的:一組是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中脂硯齋(含畸笏叟)批語構(gòu)成的證據(jù),即所謂文本內(nèi)證;另一組是由敦誠、敦敏兄弟與曹雪芹交往中所賦詩歌構(gòu)成的證據(jù),即所謂書外旁證。如果說關(guān)于曹雪芹卒年的上述三種說法之間存在著矛盾,這些矛盾都是由這兩組證據(jù)之間的矛盾形成的,說到底是內(nèi)證與旁證之間的矛盾。那么,從這兩組證據(jù)之間矛盾的不可調(diào)和性來看,按照邏輯學原理,是否可以換個思路提出這樣的懷疑:這兩組證據(jù)是否都是證明曹雪芹同一個人死亡時間的證據(jù)?記載死亡時間的干支紀年是否都是指乾隆年間曹雪芹的死亡時間?記載死亡原因的互相矛盾的說法是否都是指曹雪芹的死亡原因?如果不是的話,那么紅學界關(guān)于曹雪芹卒年的爭論,不是典型的關(guān)公戰(zhàn)秦瓊么?!
請注意,脂本《石頭記》脂硯齋批語中關(guān)于作者的記載是“芹溪”,有時也簡稱為“芹”,但脂硯齋從未說過這個人姓曹。脂硯齋所說“芹為淚盡而逝”,說的應當是他(或她)所熟悉的作者“芹溪”淚盡死了。而敦氏兄弟吊亡詩中所悼念的那個人是“曹雪芹”,并無一處指出這個人就是“芹溪”,也從未說過這個曹雪芹是《紅樓夢》作者,他的死亡原因是因“伊子早殤”而感傷成疾。紅學家們之所以把“曹雪芹”和“芹溪”認定為同一個人,是因為在張宜泉的《春柳堂詩稿》中發(fā)現(xiàn)了有個叫“曹芹溪”的人,這樣才把“芹溪”與“曹雪芹”混為一談,認為都是乾隆中葉那個名叫“曹霑”之人的字或號,并由此推定《紅樓夢》作者曹霑字“夢阮”,號雪芹,一號芹溪。問題是,這個《春柳堂詩稿》的作者宜泉先生,經(jīng)考證乃是嘉慶、道光時代的人,紅學界對這本詩集的處理有嚴重的故意作偽嫌疑,現(xiàn)在凡嚴肅紅學家?guī)缀醵奸]口不談這個“春柳堂”,但仍然對其提供的夢阮之字與芹溪之號照用不誤,這是很荒誕的。嘉道時期的宜泉先生即使真的認識一個叫“曹芹溪”的人,這個人也不可能是乾隆中葉的曹雪芹,當然更不可能是《紅樓夢》作者。那么,我們的紅學家還有什么理由,認定脂硯齋批語中“淚盡而逝”的“芹溪”,就是敦氏兄弟悼亡詩中說的“曹雪芹”呢?如果把關(guān)于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人的死亡時間記載,混淆在一起去比較研究,那么證據(jù)之間出現(xiàn)矛盾就勢所必然了!
筆者考證:《石頭記》作者“芹溪”,乃是康熙時代的大文豪、大詩人、《長生殿》作者洪昇。洪昇(1645——1704)字昉思,號稗畦、南屏樵者,杭州世族出身,曾長期在北京國子監(jiān)求取功名,終因國喪期間聚演《長生殿》而斥革下獄,晚年以家庭“天倫之變”、“蕉園詩社”和“西溪接駕”為素材,創(chuàng)作了《紅樓夢》。他還曾以“芹溪”為號,校閱過《天寶曲史》一書。脂硯齋和畸笏叟乃是洪昇妻子黃蘭次和小妾鄧氏雪兒評點《石頭記》時所用的別號,脂批中關(guān)于“三十年前”或“三十五年前”生活場景的描述,都是洪昇夫婦的共同經(jīng)歷?,F(xiàn)存的甲戌、己卯、庚辰三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都是標明其祖本成書于康熙甲戌(1694)、康熙己卯(1699)和康熙庚辰(1700)年間,比紅學家們認定的乾隆甲戌、己卯、庚辰整整早了六十年。根據(jù)筆者提出的這一學術(shù)體系不難看出,脂硯齋所說的“芹為淚盡而逝”,指的是其丈夫洪昇“淚盡而逝”,當然與六十年后去世的曹雪芹無關(guān)了。
有的朋友曾質(zhì)疑筆者這一說法:洪昇是墜水而死的,芹溪是“淚盡而逝”,死因不同啊?這是不明脂硯齋“淚盡而逝”四個字用典的良苦用心而產(chǎn)生的誤解。屈原自投,淚盡汨羅;太白捉月,淚盡采石?!皽I盡而逝”四字,不過是因憂國憂民、困頓抑郁導致投水而死的代名詞而已。而洪昇正是墜水而死的,時人悼亡詩中多以屈子太白來追悼洪子昉思,就是明證。洪昇的一生,“稱心歲月荒唐過,垂老文章恐懼成”,友人為洪昇所寫的悼亡詩中有:“不向深山帶女蘿,幽魂翻字逐風波”?!凹t蓼花開人不返,白萍風起淚還多”。“笤溪流似沅湘遙,又為騷人賦大招”。“太白騎鯨日,三閭作賦時。茫茫天地闊,萬古使人悲”?!白髻x投湘水,登歌賽汨羅”,“堪將流俗恨,灑淚訴波臣”等,說的都是這個意思。脂硯齋此批,不僅委婉說出了洪昇的死因,也是對洪昇之死的一種曲折解釋——畢竟是墜水猝死嘛。
還有人問筆者:脂硯齋說“芹溪”死于“壬午除夕”,洪昇死于甲申年六月初一,二者時間不合啊!這是對畸笏叟的一條批語誤讀的結(jié)果。這條批語是:“此為第一首標題詩。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耷?,淚亦待盡。每思覓青埂峰再問石兄,奈不遇癩頭和尚何!悵悵!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淚筆。”對這條批語,如果按照梅節(jié)、徐恭時先生的“甲申說”來解釋,就完全與洪昇去世時間吻合了。梅徐二先生認為,這是兩條批語,第一條批語是:“此為第一首標題詩。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span>第二條批語是:“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常哭芹,淚亦待盡。每思覓青埂峰再問石兄,奈不遇癩頭和尚何!悵悵!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淚筆?!?/span>其中“甲午八日”在靖藏本批語中為“甲申八月”。這就對了,這兩條批語分別寫于“壬午除夕”和“甲申八月”,“壬午除夕”是前一條批語的紀年,其時洪昇尚在?!凹咨臧嗽隆被僳旁俅闻喸u點時,洪昇剛剛墜水而死,見到此前“哭成此書”的這條批語,觸景傷情,遂接著寫下后一條“淚筆”批語。
洪昇是康熙甲申年(1704)六月初一日,在江寧織造府“暢演三日”《長生殿》歸家途中,在大運河畔的浙江烏鎮(zhèn)酒醉墜水“淚盡而逝”的,這一天恰好是他一生鐘愛的楊貴妃的生日,所以當時文人說他“陸海潘江,沉文星于水府;風魂雪魂,赴曲宴于晶宮”。也正因為丈夫剛剛?cè)ナ纼蓚€月,所以其小妾批語在“甲申八月”必為“淚筆”。洪昇與妻妾三人長期夫唱婦隨,相濡以沫,一生雖歷盡波折,受盡磨難,但皆醉心風月,知心知音。這時洪昇和黃蕙夫妻均已去世,所以化名畸笏叟的鄧氏雪兒才希望“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她與黃蕙下輩子能再同事一夫,三人一起繼續(xù)此生的風月生活,因此才會寫下“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的字樣。這個時候,曹雪芹還遠沒出生。這條脂批,如果說與曹家有什么關(guān)系的話,就是洪昇是在江寧織造府歸家途中不幸逝世的,筆者曾推測洪昇去南京暢演三日《長生殿》期間,將《石頭記》手稿(行卷)留在了江寧織造府,這就是曹雪芹后來據(jù)以“披閱增刪”的《石頭記》底本。
如果按照以上分析再去重新審視關(guān)于曹雪芹卒年的三種說法,您就會驚奇的發(fā)現(xiàn),三者之間完全沒有矛盾了。“甲申說”給了六十年前(1704)去世的芹溪先生洪昇,“壬午說”只是畸笏叟批語的紀年(1702),沒有誰死于壬午年,那么就只剩一個“癸未說”留給曹雪芹了,而曹雪芹逝世時間證據(jù)最充分的也就是“癸未說”,不過這個癸未年乃是乾隆癸未(1763),而不是康熙癸未(1703)。曹雪芹的好朋友敦誠的《挽曹雪芹》,敦敏的《小詩代簡寄曹雪芹》,證明曹雪芹逝世時間都指向癸未年。據(jù)史書記載,癸未年春夏秋三季,京師曾大規(guī)模流行天花,造成兒童大量死亡。蔣士銓的《忠雅堂詩集》有絕句曰:“三四月交十月間,九門出兒萬七千。郊關(guān)痘殤莫計數(shù),十家襁褓一二全”!曹雪芹的愛子就是在癸未年大疫期間死于“痘疾”(天花)的。由于“伊子早殤”,曹雪芹傷心過度,加之貧病交加,數(shù)月后不幸去世。具體卒于何月何日難于斷定,但可以肯定不是“除夕”,因為“癸未除夕”說是從“壬午除夕”說中牽強附會借來的,不能成立。
按照以上詮釋,曹雪芹的生卒年和存活年齡都是清楚的:他生于雍正二年甲辰(1724),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存年四十(虛歲),正是“四十年華”和“年未五旬”。紅學家們?yōu)闋帄Z《紅樓夢》“著作權(quán)”無端增加曹雪芹的年齡的努力都是徒勞的,其生也晚的曹雪芹只能是《紅樓夢》的披閱增刪者。本來,《紅樓夢》作品中和紅學資料中關(guān)于成書過程的證據(jù)和結(jié)論都是順理成章的,都是胡適先生的“大膽假設”,用“故弄狡獪”剝奪了原作者“石兄”的著作權(quán),再用并不“小心的考證”把曹雪芹誤成了作者,使《紅樓夢》成書過程變成了謎團。這一切早就到了該撥亂反正的時候了。不過,曹雪芹雖然不是《紅樓夢》的初作者,他本人也從來沒有把自己冒充為“作者”,但在他短暫的一生中,幾乎以畢生精力,將康熙年間洪昇“淚盡而逝”前留在他家的八十回《石頭記》書稿,“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并在續(xù)寫了后四十回后重新“篡成目錄”“分出章回”,方形成了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對于《紅樓夢》這部偉大小說的完善與傳播,應該說曹雪芹貢獻極大,對此不應也不能一概否定。從這個意義來說,也僅僅是在這個意義上,紅學中的曹學一支,還是有一點存在必要的,無需一概抹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