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爭議,本質上是改革與守舊之爭,其危害不亞于忠奸之爭。看看什么叫血淋淋的政治風險!
嘉祐八年(1063年)春,北宋第四任皇帝仁宗趙禎逝世,皇太子趙曙即位,成為宋朝第五任皇帝(史稱宋英宗)。趙曙不是趙禎的親生兒子,而是濮王趙允讓之子,原本沒資格繼承皇位。由于仁宋趙禎所生的三個兒子相繼夭折,趙曙才于嘉祐七年(1062年)被立為皇儲。
英宗即位后幾天表現(xiàn)很不錯,贏得了群臣的擁戴。不料第四天晚上,英宗突然得病并產生幻覺,說有人要殺他。到第八天,為仁宗舉行大殮,英宗竟然在先皇靈柩前呼叫狂奔,幸好宰相韓琦果斷處理,才避免更難堪的場面出現(xiàn)。鑒于英宗生病不能主持政務,群臣請曹太后垂簾聽政,一旦英宗病情好轉,太后就應還政。后來英宗康復了,而已然習慣垂簾聽政的曹太后卻遲遲不肯還政。不過,經過韓琦等大臣據理力爭,曹太后終究還政于英宗。
英宗親政不久,韓琦等人向英宗提議請求有關部門討論英宗生父的名分問題。此時距仁宗去世已有14個月,英宗表示等過了仁宗大祥再議,也就是等到滿24個月再說。英宗有意往后推延,無非是為了減少追封的阻力。治平二年(1065年)四月九日,韓琦等人再次提出這一議題。英宗沒有獨自決斷,而是下詔將議案送到太常禮院,讓兩制(唐、宋翰林學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詔令,稱為內制;中書舍人與他官加知制誥銜者為中書門下撰擬詔令,稱為外制;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合稱兩制)以上官員進行討論。于是,針對英宗生父濮王趙允讓的名分或稱謂展開了一場持續(xù)18個月的論戰(zhàn),這就是北宋史上有名的“濮議”之爭。
這場爭論的焦點是,英宗應該如何稱呼他的生父趙允讓?以韓琦、歐陽修為首的宰執(zhí)們認為,趙允讓是英宗的父親,英宗理應稱其為皇考(已故父親)。而以司馬光、王珪為首的兩制官員則認為,濮王于仁宗為兄,英宗應稱其為皇伯考(已故伯父);他們主張英宗稱其父為伯父,主要是基于儒家學說,依照儒家的宗法觀念,英宗是以“小宗”入繼“大宗”,應以大宗為主,對于大宗“法定父親”(趙禎)的堂兄(趙允讓),當然要稱為伯父。英宗心里傾向于稱皇考,但沒有明確表態(tài),只是將兩種方案提交百官討論。
英宗和宰執(zhí)們原以為,大臣中的大多數(shù)會迎合他們的意頭。誰知情況出乎意料,贊同兩制官員方案的竟然占多數(shù),而支持他們方案的只是少數(shù)。很長一段時間,圍繞已故濮王的名分議論紛紛,雙方唇槍舌劍,針鋒相對,充滿火藥味。同知諫院蔡伉覲見英宗時,跪下來痛哭流涕,說如何稱呼濮王,關系到國家興亡。御史中丞賈黯臨死前特地留下遺書,請英宗一定要稱其生父為伯父。侍御史知雜事呂誨、侍御史范純仁、呂大防等人聯(lián)名上奏,指責歐陽修為取悅皇上而“首開邪議”,并對韓琦、歐陽修進行人身攻擊,把他們歸類為“小人”。曹太后也介入此事,她親自起草詔書,嚴厲指責韓琦等人,認為英宗不應稱濮王為皇考。英宗眼看形勢不妙,只好決定暫緩討論此事。韓琦也意識到,要想扭轉被動的局面,曹太后的態(tài)度是關鍵,因此有必要爭取她改變態(tài)度,在適當?shù)臅r候主動出擊,一錘定音。
治平三年(1066年)正月的一天,英宗與中書大臣議事于垂拱殿。當時韓琦正在家中祭祀,英宗特意把他召來商議,當場即議定稱濮王為皇考,由歐陽修親手起草兩份詔書,一份給皇上,一份送太后。到了中午,太后派官宦將一份封好的文書送給中書省,韓琦、歐陽修等人打開一看,相視而笑,這份文書正是歐陽修起草的詔書,只是上面多了太后的簽押。曹太后一直與養(yǎng)子英宗不和,且不贊同稱皇考,這一次改變主意,似乎令人費解。于是,就出現(xiàn)一些傳言。有人說,這詔書是曹太后酒后誤簽的,酒醒后追悔莫及;有人說,是由于韓琦、歐陽修對太后身邊的官宦做了“公關”,太后最終被說服。不管怎樣,有了太后的權威認可,事情總算搞定了。
濮王的名分雖然塵埃落定,但是由此引發(fā)的爭論并沒有平息。呂誨等人不甘失敗,以辭職要挾,一邊“居家待罪”,一邊聯(lián)名上奏,再次攻擊韓琦、歐陽修,說他們“詿誤圣心”“欺君負國”,應該誅之以謝天下。英宗想息事寧人,召集宰執(zhí)商議對策。韓琦只對英宗說了一句話:“臣等是忠是邪,陛下自然知道?!睔W陽修則表示:既然御史認為他們與臣等難以并立,若陛下認為臣等有罪,即當留御史;若陛下認為臣等無罪,聽候陛下取舍。英宗猶豫再三,最后決定將呂誨等三御史貶出京城。英宗自知這三人也沒犯什么大錯,特地對身邊人囑咐:“不宜責之太重?!笔獠恢?,英宗這個決定引起一些大臣的強烈反應,司馬光等人不僅為三御史鳴冤叫屈,而且聯(lián)手所有臺諫官員請求一同貶職。如此鬧騰,英宗感到壓力“山大”,只好在兩派之間搞平衡,許以執(zhí)政職位安撫反對派主要人物王珪。
現(xiàn)在看來,這一場“濮議”之爭,完全是小題大做。皇帝給生父什么名分,果真是關系到國家興亡的大事么?答案是否定的。毫無疑問,一個國家的興亡關鍵取決于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與君主怎樣稱呼其生父并無關聯(lián)。當然,司馬光、王珪等人硬是把這問題上綱上線,上升到國家興亡的高度,也有他們的道理。在他們看來,英宗已入嗣仁宗,再稱其生父為父親,就不合儒家的宗法禮制,如果違反“禮法”就不成體統(tǒng),就會亂了套,就會危及國家根本。其實,他們的憂慮不僅是偽命題,而且不符合歷史邏輯。綜觀歷史,有哪個王朝的興亡維系于此類事情?古羅馬愷撒將屋大維收為養(yǎng)子,在羅馬并沒有引起爭議,既沒有危及羅馬存亡,也沒有影響屋大維成為一代英主。
不過,那些士大夫敢于據“禮”力爭,也難能可貴,起碼體現(xiàn)出剛正不阿的氣節(jié)和操守。問題在于,他們所堅守的“禮”,卻偏離了常情與常理。從實事求是出發(fā),父親就是父親,這是誰也不可否認的事實,稱自己父親為父親,可謂天經地義,何必非稱伯父不可。然而,那些教條般固守禮法的衛(wèi)道士們,為了一個稱呼竟然口誅筆伐,爭論不休。他們的所作所為,充分體現(xiàn)出思想僵化、食古不化,已經失去判斷時局、辨別利弊輕重的能力。他們視宗法禮制高于一切,而忽視關乎民族存亡的國計民生。在面臨契丹、西夏侵擾和“三冗”(冗官、冗兵、冗費)的雙重壓力下,范仲淹推出新政、王安石實行變法。也正是他們這些人竭力反對,終究讓范仲淹、王安石的富國強兵夢化為泡影。
此外,那些衛(wèi)道士往往以正人君子自居,喜好把持不同見解者一棍子打死,大肆予以人身攻擊。歐陽修就曾被呂誨等人指責為“人神共棄”的“豺狼”“奸邪”,王安石也曾被呂誨等人描述為“大奸似忠,大詐似信”“外示樸野,中藏巧詐,驕蹇慢上,陰賊害物”的惡人。本來是出于公事之論,如若演化為人身攻擊,就容易捆住有擔當政治家的手腳。蘇轍曾經指出:“時執(zhí)政大臣豈皆盡賢,然畏人言,不敢妄作,一有不善,言者即至,隨即屏去?!比绱苏紊鷳B(tài),使得廟堂之上充斥著安于現(xiàn)狀、不思進取、碌碌無為的庸官。王珪在“濮議”之爭中表現(xiàn)得非常活躍,他做了16年宰相,結果毫無建樹,被人譏諷為“三旨宰相”(只知道“取圣旨”“領圣旨”“已得圣旨”)。
“濮議”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為此引發(fā)一場曠日持久的論爭,牽扯了皇帝、宰相和眾多大臣的心力,由此耽誤治國理政大事,可謂得不償失。(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