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羲之與“名士風流”
作為文人角色的王羲之,平生專力于書法藝術,偶作詩文,純粹出于內在情懷的自然表達—“抒情言志”。但他的一篇《蘭亭序》,竟成為千古名作,時至今日,也是大中學課堂修習古典散文的必選篇目,與《滕王閣序》《赤壁賦》等名家名作并列。何以至此?文章由簡約玄遠、凝練雋永的語言風格所形成的審美特征固然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但更為根本的,還是作品所表達的人生情懷、生命體驗、思想認識以及作品所凸顯的人格特質,展示出了那個時代文人士子的心靈狀態(tài)和精神所能達到的深度。
《蘭亭序》全文自始至終貫穿著作者對宇宙萬物及人自身生存的感性體驗和智性觀照。這其中有對自然世界及人類文化活動的審美愉悅,也有對人作為一個具有情感意志和精神追求的生命個體之自身存在的審視、洞察,更有對生命超越性存在的幽懷和對生命存在本真、本相的嘆問—而這一切又全部籠罩在人事無常、人生短暫、生命終歸一死的悲慨興嘆中;且這悲慨興嘆之深沉,令每一位讀罷此文的人在心中亦悲情彌漫,揮之不去,拂去還來,久久不能釋懷……作者在文中所展現(xiàn)的心靈形態(tài)正是李澤厚所謂的“智慧兼深情”。這一心靈形態(tài)在觀待外在世界時,表現(xiàn)出的精神特質也恰是馮友蘭所言的“有玄心”“有洞見”“有妙賞”“有深情”。
[東晉]王羲之 蘭亭序卷(神龍本)
24.5cm×69.9cm
紙本 故宮博物院藏
二、《蘭亭序》中的妙賞與玄心
馮友蘭說,“妙賞就是對于美的深切的感覺”?!短m亭序》中既有對自然美的深切的感受,也有對文人雅聚、賦詩詠懷的美好體驗:“暮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边@里對會稽山水之美的感受,與顧愷之及陶淵明筆下的江南山水自然之美何等神似:“千巖競秀,萬壑爭流,草木蒙籠其上,若云興霞蔚。”“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薄奥赌裏o游氛,天高肅景澈。陵岑聳逸峰,遙瞻皆奇絕。芳菊開林耀,青松冠巖列?!蓖豸酥P下的會稽山水之美,正是宗白華從哲學、美學角度所言說的“晉人向外發(fā)現(xiàn)了自然”的具體表征。
[南朝]王志 一日無申帖
紙本 見《唐摹萬歲通天帖》
遼寧省博物館藏
三、《蘭亭序》中的洞見與深情
魏晉文人無論是在“談玄”中對宇宙人生作形而上的探尋,還是在“放浪形骸”中對現(xiàn)實人生作形而下的實踐,根深之處都是個體生命中的那個“內在自我”在尋找其終極所歸,通俗一點說,是靈魂在尋找其安住的家園。這個生命的“內在自我”也就是人的“主體性自我”或“精神性自我”,而對超越性和自由的終極追求則是它的根本特征,抑或就是它的本體性特征。
因此,超越性和自由的實現(xiàn),實際上就是這個“主體性自我”所要獲得的終極存在。人的生命存在,是一個心身(主客)統(tǒng)一體,因而這個“主體性自我”的超越性和自由,是要落實在作為主客(心身)合一的個體生命的生存實踐中的(亦即個體生命內在的自由意志和超越性意愿必須要落實在其自身的生存行為活動中);人的生命存在,也是處于多種關聯(lián)性、制約性、對立性的條件關系—人與自身(心身或精神與肉體)、人與社會(個體與他人)、人與世界(自然萬物、宇宙整體)—中的統(tǒng)一性或整體性存在,因而個體生命的超越性和自由存在,也就是在其現(xiàn)實的生存過程中,消除了心與身、自我與他人、自我與世界的疏離、對立、沖突,使人的內在自我與整個外在世界融合一體,形成主體與客體的同一性存在狀態(tài)。
[東晉]王珣 伯遠帖
25.1cm×17.2cm
紙本 故宮博物院藏
四、王羲之的“智慧兼深情”
魏晉文人悲慨人生“俯仰一世”“終期于盡”,表面上是戀生、渴望生理之軀長存于世,本質上卻是那個主體性自我(或內在自我、精神性自我)沒有獲得終極歸處使然。他們渴望弄清這個“自我”存在的本真本相、為這個“自我”的存在尋求到永恒的居所,但他們卻沒有找到可能的途徑—這一點王羲之在文中做了最深刻的表達:“每覽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
[東晉]謝安 中郎帖(傳為南宋紹興御書院摹本)
23.3cm×25.7cm
紙本 故宮博物院藏
五、魏晉文人生命意識及人格局限
由漢末延至魏晉時代文人士子生命意識的覺醒,是個體生命存在意識、生命自我存在意識或人的主體性自我意識的覺醒,它促成了魏晉文人對個性存在的崇尚和張揚,促成了他們對個體生命的存在價值和獨立人格的追求。
在人類對自身生命的認識過程中,康德最先闡明了人類生命存在的二重性:人首先是自然演化造就的生物性存在,是感性的存在者—存在于生物性、感性狀態(tài)中的人,生理的、心理的活動皆受自然因果律的必然性支配,生命的存在是無法獲得自由的;其次人又是一個有理性的存在者,理性能力的使用可以使人擁有自由意志、獨立的精神人格,從而在現(xiàn)實世界的倫理道德實踐中擺脫自然因果鏈條的束縛,達至生命的超越性狀態(tài)—在自由、自主的人生中與外物融合,與萬有共在,獲得心靈的安寧—但這需要人首先超越以自我存在為中心的生命觀,超越以自我利益為取向的價值準則,而建構起以普世生命的存在為核心的生存意識、價值尺度。
以此而論,魏晉文人(包括王羲之在內)的生命意識,仍是一個困守在“個我”“小我”之核內狹隘的生命存在意識。如果把魏晉文人的縱情山水、隱逸田園、詩酒人生,和晉后興盛起來的大乘佛教的生命觀及其倫理道德實踐相比較,在大乘佛教“眾生平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生命情懷和“普救眾生”的倫理追求及道德實踐中,我們可以看出魏晉文人觀待事物的眼界、生命存在的價值取向及由此生發(fā)的“情”和“悲”,是何等的局限在以自我為中心設置的藩籬內!
【節(jié)選自《中國書畫》2016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