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 褚波
碘鹽風波
● 最近,中國衛(wèi)生部宣布, 將調整食用鹽中的加碘量,從原來35mg±15mg/ kg 調整至“平均加碘為 20mg~30mg/kg”(毫克/ 千克食鹽)。
● 然而, 在沒有得到詳細 解釋和正確引導的情況下, 媒體和公眾誤讀了 “20mg~30mg/kg” 這個 平均值,認為這是把原有 的加碘量減半。
●這種誤解引發(fā)了巨大爭 議,很多人懷疑,衛(wèi)生部作出這次調整,是不是因 為此前的碘濃度過高?爭 議引發(fā)了更深層的擔憂: 碘濃度過高會造成什么疾 ???
我們每餐必吃的碘鹽,現在卻陷入重重 疑云。
2010 年7 月27 日, 衛(wèi)生部“ 突然” 宣布調整食用鹽中的加碘量, 從原來的 20mg~50mg/kg(毫克/ 千克食鹽)調整至 20mg~30mg/kg。加碘量的上限值幾乎降低 一半,這是否意味著以前的加碘量過高?再 加上此前關于碘攝入量過高可能引發(fā)甲狀腺 疾病的傳聞,這條消息立即引起了軒然大波。
面對輿論壓力,衛(wèi)生部也曾回應:“這 次對食鹽碘含量標準的修改只是一次正常調 整,而且食鹽加碘并未造成居民碘攝入過量, 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風險大于碘過量的健康風 險。”缺乏數據的空洞回應并未打消人們的疑 慮,反而讓人更加疑惑:既然碘攝入量沒有 過高,衛(wèi)生部為什么要做出這次調整?含碘 量過高到底對人體有沒有影響?
為什么要調整?
實際上,在此之前,衛(wèi)生部對食鹽中的 碘含量標準已經進行過兩次調整。衛(wèi)生部碘 缺乏病專家咨詢組組長、新標準制定小組負 責人陳祖培告訴記者:“任何一個標準都不可 能長期適用,每隔一定時間,都需要根據標 準實施后的監(jiān)測數據進行調整。”
我國對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最早可追溯 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不過當時僅在河北、 東北等少數病區(qū)試用食鹽加碘法,防治地方 性甲狀腺腫和克汀?。ㄅ咛テ谌狈Φ庖鸬?呆小癥,也稱地方性呆小癥)。取得一定效果 后,從上世紀80 年代開始,我國在病區(qū)大 規(guī)模供應碘鹽。到了90 年代初期,病區(qū)的 地方性甲狀腺腫和克汀病已基本得到控制。
但是,這些措施并沒有完全消除碘缺乏 病,病區(qū)之外的其他廣大地區(qū)居民仍存在不 同程度的碘營養(yǎng)缺乏,甚至像上海、廣東這 樣的沿海城市都有不少人存在碘營養(yǎng)不足的 狀況。于是,全民補碘政策正式出臺。
衛(wèi)生部地方病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天 津醫(yī)科大學內分泌研究所研究員閻玉芹教授 告訴記者,“根據世界衛(wèi)生組織提供的推薦 值,再考慮到碘鹽在生產、銷售過程中,碘 可能會有所損失,我國最早制定的加碘標準 分為三個層次,碘含量分別不得低于40mg、 30mg、20mg/kg。”具體來講,碘鹽從廠家 生產出來時,碘含量不能低于 40mg/kg ;在銷 售這一環(huán)節(jié),碘含量不得低于30mg/kg ;而到 了消費者手中,碘含量最低也得在20mg/kg 以上,這樣才能保證人們能夠攝入足夠的碘。
由于在上世紀90 年代,碘鹽生產商的 生產工藝比較落后,很難把碘含量控制在比 較精確的范圍,因此當時的標準并沒有規(guī)定 加碘量的上限值。
1995 年,衛(wèi)生部決定成立專家組,大 約每隔兩年進行一次全國性的碘營養(yǎng)監(jiān)測和 碘鹽質量檢測,所得結果可以為加碘水平的 調整提供科學依據。而這一年的監(jiān)測結果顯 示,碘鹽中碘含量的全國用戶水平平均為 16.2mg/kg,兒童尿碘水平為 164μg/L(微 克/ 升),用戶水平的合格碘鹽食用率僅為 39.9%。研究人員還發(fā)現,很多鹽商為了保 證碘鹽在抽檢時的含碘量達到合格水平,經 常在食鹽中加入過多的碘。經抽檢,部分地 區(qū)食鹽中的碘含量竟然高達100mg/kg。
根據上述監(jiān)測結果,專家組認為,合格 碘鹽的食用率偏低,全國性的補碘政策應該 堅決執(zhí)行,但為了防止碘鹽生產商向食鹽中 添加過多的碘,建議為加碘量設定上限值: 60mg/kg,即合格碘含量為20mg~60mg/kg, 平均水平為40mg/kg 左右。1996 年,衛(wèi)生部 采納了建議,這一標準開始在全國執(zhí)行,從 而完成了我國對碘鹽中碘含量的第一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