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禮儀之邦,講究孝親悌兄。而在中華傳統(tǒng)文化中,禮儀最考究的就是喪葬禮儀,不同于現(xiàn)在人們過逝直接去火葬場火化,自古中國喪葬習俗有: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習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擺供品、上香、踩院子、燒紙等程式。中國漢人的喪葬習俗非常繁復(fù)。其固定格式有:原墳、燒七、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
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一次紙,燒七次,過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為燒七。
在這期間,就會聽到家里的長輩們說,某人在“五服”內(nèi),誰誰誰“出五服”了,那么,到底什么是“出五服”?
農(nóng)村常說的“五服”,其實是指九族,即: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
而對于這九族之外的家族成員,就是“出五服”的人了!也就關(guān)系越遠了!
提到輩分,在農(nóng)村常見到年長的人會比年輕的輩分低,就出現(xiàn)了很多年輕的已經(jīng)是叔叔爺爺輩。那么為何會有這樣的現(xiàn)象呢?這就要從 “長門的孫子末門的爺”這句老話來分析了。長門就是長子傳下來的那一脈,末門就是小兒子傳下來的那一脈。以人的壽命來說,現(xiàn)在很多村子大概也就在五輩、四輩之間,但是基本上卻不屬于一門。怎樣算不屬于一門呢,那就是出五服。
宗族五服譜系
出五服,基本上就是按照各門的輩分最高者,相互之間的關(guān)系是否在五服之列。而形成“長門的孫子末門的爺”這一現(xiàn)象,是有其宗族傳承的歷史原因的。在舊時候,每家的子孫多,往往都有四五個兒子。加之沒有控制人口的觀念,也就很少采取避孕措施,所以老來得子的現(xiàn)象也不勝枚舉。
農(nóng)村場景·網(wǎng)絡(luò)供圖
一般情況下,長子和小兒子之間的差異都在20歲左右。農(nóng)村結(jié)婚早,這樣一來的話,就可能長子得孫子了,小兒子才結(jié)婚生兒子;這樣對比的話,就出現(xiàn)了年齡差不多,卻是叔侄輩了;這時候就是三輩人中差了一輩。一代一代的出生,長門的長子和末門的小兒子對比的話,這就相差了兩代,同歲數(shù)的就可能爺爺孫子輩了。這時候才存在四輩人,就相差了兩輩;等到五輩之后,或者出五服后,年輕的被喊太爺也就很常見了。
我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范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由高祖到玄孫的九代人,人們常將其稱之為本宗九族。而古代的喪服制度規(guī)定,凡是在本宗九族范圍內(nèi)的親屬,包括直系和旁系的親屬,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五服。
儒家典籍《儀禮》喪服篇中商周時期根據(jù)血緣關(guān)系所制定的五等喪服制度,由重至輕分別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故稱“五服”,一般越親,則服重!
具體表現(xiàn)為:
1、斬衰:
為最重的一等喪服,一般服喪三年(實為25個月)
因以最粗的生麻布制成,衣袖口處不縫邊,簡陋粗惡,猶如刀割斧斬,而喪服上衣為“衰”,因此,被稱為“斬衰”。
適宜人群:臣為均,子為父,未嫁女或回歸宗族的已嫁女為父,妻為夫,承重孫為祖父等。
2、齊衰:
與斬衰服飾材料相同,衣緣袖口也縫邊,但稍顯齊整,所以被稱為“齊衰”。
但會根據(jù)服喪期時間和用杖與否分成四類:
齊衰三年:需用杖,并服喪三年。一般適用于父親已離世后,子女為離世母親。
齊衰杖期:需用杖,并服喪一年。一般適用于父親在世,子女為離世母親,或者是丈夫為妻子。
齊衰不杖期:不用杖,但服喪一年。一般適用于為祖父母、兄弟姐妹,已嫁女為父母等。
齊衰三月:不用杖,但服喪三月。一般適用于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3、大功
也稱為“大紅”。一般用粗熟麻布制成,服喪大概九個月,不用杖。
適宜人群:堂兄弟、未嫁堂姐妹、已嫁姑或姐妹、已嫁女為伯叔父、兄弟等。
4、小功
也稱為“小紅”,一般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喪五個月,不用杖。
適宜人群:祖父的兄弟及其妻、父親的堂兄弟及其妻、父親的堂兄弟之子、已嫁堂姐妹、外祖父母等。
5、緦麻
為最輕的喪服,以最細的熟麻布制成,服喪三個月。
適宜人群:本宗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等,外姓的外甥、外孫、女婿、舅父、姨兄弟、表兄弟、岳父母等。
另外,在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喪服叫作“袒免”。意思是:袒,即袒露左肩;免,即不戴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