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戒日
戒由(原因)
犯者報應(果報)
九
月
初一
月朔 - 南斗誕
自初一至初九北斗九星降
(此九日俱宜齋戒)
削祿奪紀
奪紀
初三
五瘟神誕
初八
四天王巡行
初九
斗母誕
酆都大帝誕
玄天上帝飛升
削祿奪紀
初十
斗母降
奪紀
十一
宜戒
十三
孟婆尊神誕
十四
四天王巡行
十五
月望
四天王巡行
奪紀
十七
金龍四大王誕
水厄
十九
日宮月宮會合
觀世音菩薩出家日
減壽
廿三
四天王巡行
廿五
月晦日
楊公忌
減壽
廿七
斗降
奪紀
廿八
入神在陰
得病
廿九
四天王巡行
三十
藥師琉璃光佛誕
月晦日 - 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危疾
減壽
月份
戒日
戒由(原因)
犯者報應(果報)
十
月
初一
月晦 - 民歲臘
四天王降
奪紀
一年內(nèi)死
初三
斗降 - 三茅誕
奪紀
初五
下會日
達摩祖師誕
損壽
初六
天曹考察
奪紀
初八
佛涅槃日大忌色欲
四天王巡行
初十
四天王降
一年內(nèi)死
十一
宜戒
十四
三元降
四天王巡行
減壽
十五
月望 - 三元降
下元水府校籍
四天王巡行
奪紀
十六
三元降
減壽
廿三
楊公忌
四天王巡行
廿五
月晦日
減壽
廿七
斗降
北極紫薇大帝降
奪紀
廿八
人神在陰
得病
廿九
四天王巡行
三十
月晦 - 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減壽
月份
戒日
戒由(原因)
犯者報應(果報)
十
一
月
初一
月朔
奪紀
初三
斗降
奪紀
初四
至圣先師孔子誕
削祿奪紀
初六
西岳大帝誕
初八
四天王巡行
十一
天倉開日
太乙救苦天尊誕
奪紀
十四
四天王巡行
十五
月望
四天王巡行
上半夜犯
男死
下半夜犯
女死
十七
阿彌陀佛誕
十九
太陽日宮誕
奇禍
廿一
楊公忌
廿三
張仙誕
四天王巡行
絕嗣
廿五
掠刷大夫降
月晦日
大兇
廿六
北方五道誕
廿七
斗降
奪紀
廿八
人神在陰
得病
廿九
四天王巡行
三十
月晦 - 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減壽
月份
戒日
戒由(原因)
犯者報應(果報)
十
二
月
初一
月朔
奪紀
初三
斗降
奪紀
初六
天倉開日
雷齋日
減壽
初七
掠刷大夫降
惡疾
初八
王侯臘
釋迦如來成佛之辰
四天王巡行
初旬內(nèi)戊日
奪紀
十二
太素三元君朝真
-
十四
四天王巡行
-
十五
月望
四天王巡行
奪紀
十六
南岳大帝誕
十九
楊公忌
二十
天地交道
促壽
廿一
天猷上帝誕
廿三
五岳神降
四天王巡行
廿四
司命朝天奏人善惡
大禍
廿五
三清玉帝同降考察善惡
奇禍
廿七
斗降
奪紀
廿八
人神在陰
得病
廿九
華嚴菩薩誕
四天王巡行
三十
諸神下降,察訪善惡
犯者男女俱亡
批:以上戒期,每年通共合計二百二十五日,閏月時參照前月。每年的每月戒日,都是固定的。
○二分之月
春分
雷將發(fā)聲。
犯者生子,五官四肢不全。父母有災。
宜從驚蟄節(jié)禁起,戒過一月。
秋分
殺氣浸盛,陽氣日衰。
宜從白露節(jié)禁起,戒過一月。
※此二節(jié)之“前三”“后三”共七日,犯之必得危疾,尤宜切戒。
○二至之月
夏至
陰陽相爭,死生分判之時,宜從芒種節(jié)禁起,戒過一月。
冬至
陰陽相爭,死生分判之時,宜從大雪節(jié)禁起,戒過一月。
※此二節(jié),乃陰陽絕續(xù)之交,最宜禁忌。
至節(jié)之“前三”“后三”共七日,犯之必得急疾,尤宜切戒。
○冬至
半夜子時
犯之皆主在一年內(nèi)亡。
后庚辛日,第三戌日。
○三元日,犯之減壽五年。
○四立、四離、四絕日,二社日,犯之皆減壽五年。
○社日受胎者,毛發(fā)皆白。
○三伏日,弦日,晦日,每月三辛日,犯之皆減壽一年。
○甲子日,庚申日,太歲日,拈香持齋供謝佛日,犯之皆滅壽一。
○祖先亡忌日,父母誕日,忌日,犯之皆減壽一年。
○己身夫婦本命誕日,犯之皆減壽。
○丙丁日,天地倉開日,犯之皆得病。
○毀敗日:大月十八日,小月十七日,犯之得病。
○十惡大敗日:甲己年,三月戊戌日,七月癸亥日,十月丙申日,十一月丁亥日。
○乙庚年,四月壬申日,九月乙巳日
○丙辛年,三月辛巳日,九月庚辰日,十月甲辰日。
○丁壬年,無忌。
○戊癸年,六月己丑日。
此皆“大不可犯”之日,宜戒
○陰錯日
正月庚戌日
二月辛酉日
三月庚申日
四月丁未日
此陰不足之日。
俱宜戒。
五月丙午日
六月丁巳日
七月甲辰日
八月乙卯日
九月甲寅日
十月癸丑日
十一月壬子日
十二月癸亥日
○陽錯日
正月申寅日
二月乙卯日
三月甲辰日
四月丁巳日
此陽不足之日。
俱宜戒。
五月丙午日
六月丁未日
七月庚申日
八月辛酉日
九月庚戌日
十月癸亥日
十一月壬子日
十二月癸丑日
批:以上戒期。每年俱宜按照時憲書。逐月查明錄出。夾在此本。遵依禁戒。
●天忌 切宜禁戒
酷暑嚴寒。
犯之得重疾不救。
烈風雷雨。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現(xiàn)地動。
犯之產(chǎn)怪物身死。
白晝。星月之下。燈火之前。
犯之皆減壽。
●地忌 切宜禁戒
廟宇寺觀堂之內(nèi)。
犯之大減祿壽。
井灶圊廁之側(cè)?;膱@冢墓尸柩之旁。
犯之惡神降胎。并產(chǎn)怪物身死。
●人忌 切宜禁戒
郁怒
大怒傷肝。犯之必病。
遠行
行房百里者病。百里行房者死。
醉飽
醉飽行房。五臟反復。
空腹
犯之傷元神。
病后
犯之變證復發(fā)。
胎前
犯之傷胎。故凡有孕后。即宜分床絕欲。一則恪遵胎訓。一則無墮胎之患。及小兒胎毒胎瘁。兇險疳痘。游風驚癇。牙疳等病。二則所生之兒。男必端嚴方正。女必貞靜幽閑,自然不犯淫佚。
產(chǎn)后
十余日內(nèi)犯之婦必死。百日內(nèi)犯之婦必病。
天癸來時
犯之成血麻證。男女俱病。
竹席
竹性寒涼。犯之易感寒氣。
薄衾
犯之寒氣入骨。
窗隙有風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交合才畢。嬰兒在旁啼哭。勿則與乳。
交罷勿即揮扇。及飲冷茶水。以若過受涼。或至即死。
一夕勿兩度。
勿服春方邪藥。
勿蓄縮不泄。
生病
生瘡
出痘
非十分復原。萬不可犯,犯則多半必死。
目疾
未愈或始愈,犯之必瞎。
虛勞證
雖養(yǎng)好強健。猶須斷欲一年。若以為復原而犯,多半必死。
傷損筋骨
好后猶須戒百七八十日。若未過百日。犯之必死。縱過亦必致殘廢。
過辛苦
過操心
過熱
過驚恐
過憂愁
皆不可犯。犯之輕則痼疾。重則即死亡。
按照以上逐月戒期,及“天忌”“人忌”等日外,每月尚有六七日毫無忌犯之日。若論保身之士,每月本屬至多“三、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強固。而且寡欲者,必多生男,后(代)嗣身體,亦必強固。彼少年新娶,往往縱欲傷身,使百年好合,一時耗喪殆盡,深可悲也!為什么不“謹守戒期”,保身立命,使日后,有偕老齊眉之境,子孫眾多之慶,天倫盡享之樂?
第十二節(jié).保身廣嗣“要義”
褚尚書,在《廣嗣》中說:‘古代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為的是讓年輕人的身體充分發(fā)育成熟,所謂“陰陽完足”,這樣可以確保“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壽”。然而,后世子孫,不能嚴格遵守這一教誨,男子,未滿十六,女子未滿十四,就早婚,所謂“早通世故”。因為他們的身體尚未發(fā)育成熟,也就是所謂的“五臟”有不滿之處,如此以來,一般在婚后大都有奇怪之病。甚至,“生,多不育;民,多夭亡。”總而言之,都是身為父母的人,而不知“為人父母”之道。父母之道,關(guān)系不小。世間人,做為父親,礙著面子,不便教子;做老師的,羞于啟齒,不便傳弟子。到了后來開始覺悟,然,悔之晚矣!為此,我特講“粗淺”之言,目的是讓“后生”都能明白,都能知曉,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如何才能多子多孫,而且世代不衰。
凡女子,十四歲后,經(jīng)水每月一來,三日方止。一般來講,以三十日來一次為正常。若二十幾日便來,或三十幾日方來,便為經(jīng)水不調(diào)。這種情況,多數(shù)人難得懷孕。故必須要服藥,先調(diào)女經(jīng),經(jīng)調(diào)正常,然后夫婦相合。行房應在經(jīng)血三日干凈之后進行。
袁了凡云:‘凡婦人行經(jīng)將盡,只有一日“絪緼”之候,謂“春意”動也。婦人只是含羞不肯言。做丈夫的,平日要密告之,讓她到了這個時候,要告訴丈夫,如此可以“一舉而得”。
張景岳云:‘男女交姤成胎,精血合和,成后天有形之物。等“一點先天無形之氣”到達,然后成孕。丈夫先天之氣勝者,多生男孩。妻子先天之氣勝者,多生女孩。正常情況下,應“男女兩氣”齊到,適逢其會,即可受孕。對于女子來講,其先天之氣,非情動之極不易到,到則子宮必開,吸而受孕矣。對于男子,所擔心的是,精薄不能成胎,施于無用耳。
因此,最上等的做法是,男子保精數(shù)月才一行。古云:‘寡欲者多生子”就是這個道理。中等的做法是,待女子經(jīng)凈之后則行;或月明朗、無風雨之夜亦可。平常之日,不近女身,或另一房,另一床,另一被,只有這樣,才會“生子易成”,而身體也“保”。下等的做法是,不論時日,或三五夜一次,此人必成內(nèi)傷!最最下等的做法是,夜夜一次,或一夜兩次,這種人堪稱“亡命之徒”!這種人必定精如水薄,不久得暴病而死。
其次,凡朔望(農(nóng)歷的初一和十五)先夜,不可行欲。每天的五更半夜,身中陽氣初生,一次當百次,不可行欲。身有小病,不可行欲。醉飽之后,坐船走路,二三日內(nèi)不可行欲。大風大雷,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前柩后,持齋祭祀,日月燈燭光照,不可行欲。每月的庚申日,甲子日,本命生辰日,每月二十八日,不可行欲。且男女交姤,與夢遺之后,三五日內(nèi),莫下冷水,不可沾一切冷飯食,不可吃涼藥。如有必須服藥之病,寧可對醫(yī)明言。猶其是孕婦,不可全靠勘脈,庶不誤事。暑天,不可貪涼;冷天,不可冒風雨,若犯之,必有厥陰之證,在男縮陽,在女縮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雖想盡辦法而不能救。女子行經(jīng)體虛,禁忌如上。又如小產(chǎn),大半由夫婦不謹,三五月內(nèi)明產(chǎn),人得而知,一月半月內(nèi)暗產(chǎn),人多不知。農(nóng)歷一月,屬肝,肝主疏泄,夫婦不謹,常有前半月受胎,后半月已墮而不知者。甚至有屢孕屢墮,肝脈屢受其傷。最后導致“終身不孕”的人大有人在。
凡是婦人受胎后,謹戒不犯淫欲!確保萬無一失。況孩子在腹中,依賴母親經(jīng)血保養(yǎng),交姤一次,胎元便遭損一次。僥幸生下來,小孩病患必多,痘證必險,多難養(yǎng)成。世間凡是想真正愛護子女的人,務必要多方堤防保全,至到孩子十六七歲時,先天的根本不受傷害,則孩子一生少病。而不知道孕期交媾利害的人,也就不知道,孩子在父母取樂的同時,而在母腹中同時受到嚴重的傷慘,更嚴重的是導致孩子出世后,不得成人!這是誰之過?豈不痛哉!有人用丸散入宮而種子,哪里知道,精血中怎么能容渣滓混合?古語云:‘種子而生子,斷筋穿骨死。’甚至言:‘種未必生,生未必育,徒造孽也。’
以上都是為人“父母之道”。過去年壯的時候,常喜歡給人講,現(xiàn)在老了,沒有辦法到處去講了,只好寫下這篇文字,以代口傳,愿世間人,各知自愛,以愛其子,可也。
1 .◎?qū)O真人曰:‘人身,非金、鐵鑄成之身,乃“氣血”團結(jié)之身。人于色欲不能自知節(jié)制,往往在開始時,認為無所謂,總覺著:“我身體好著呢!就算偶爾任情放逸,也不會有什么大事。”老這么想,于是日損月傷,時間久了,導致精髓虧,氣血敗,而身死矣。
從經(jīng)絡學講,人之“氣、血”,行于六經(jīng)。一日行一經(jīng),六天而周遍“六經(jīng)”一次。所以,外感風寒的人,必須要等七日之后,“氣血”行繞“六經(jīng)”一周之后,才會發(fā)汗而愈,所謂“經(jīng)盡而汗解。”人當欲事濃時,無不心跳,且身不由己地出汗,身熱神迷,此時,因骨節(jié)豁開,筋脈離脫,精髓既泄,一條經(jīng)的“氣血”即傷!一經(jīng)既傷,必須等到七日,氣血再轉(zhuǎn)到“此經(jīng)”之日,方能復元。易云:‘七日來復,就是指“房事后,要休養(yǎng)七日”的意思。’世間人,不到七日又行房而走泄,導致經(jīng)氣不能復元,一傷再傷,以致外感內(nèi)虧,百病俱起!對此,人們都把得病的原因歸罪于時節(jié)氣候,認為得病是正常的事,是自然得病,殊不知,自己所得病,非一朝一夕之功夫,其真正的原因,是過度淫欲,身體經(jīng)脈長期得不到恢復,由此而慢慢形成的。
由于世人沒有理解和嚴格“謹守七日來復”的真實意思,今天特別在此提出來,并立下“限制”,做為“節(jié)欲保身”之本。第一,二十歲時,以七日一次為準。三十歲時,以十四日一次為準。四十歲時,則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歲時,則宜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歲時,則天癸已絕(精水已絕),不能發(fā)生,急宜斷色欲,絕房事,固精髓,以清潔閉藏為本,萬不可走泄矣!
以上“限制日期”,專指“春秋兩季”而言。若“冬夏兩季”,一則火令極熱,發(fā)泄無余。一則水令極寒,閉藏極密。所以,人少年時,應以斷欲為主。二十歲時,或可十四日一次。三十歲時,或可二十八日一次。四十歲時,或可四十五日一次。至五十歲時,血氣大衰,“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冬令”則宜謹守不泄。天地自然之氣與人之氣是同步的,“冬令”閉藏至密,專為來春發(fā)生之本,尤重于“夏令”十倍也。依此者,可卻病延年;違此者,必多病短壽。
2 .◎王蓮航曰:‘昔日,蓮池大師對王大契:“明明安毒藥于惡食中,是殺之慘也;暗暗安毒藥于美食中,是欲之慘也。”嗚呼!古往來今,才人志士,大志成就者為數(shù)甚少,大多壽命短促。究其原因,都是“多欲而致然”也。這類人,在行欲之前,亦知自愛,而于事后,亦知追悔也??墒?,往往事到臨頭,欲心一熾,而壯志遂泯!認為,一次無妨,以后自己多加注意就是。哪里知道,以后還是這么想,乃至“次次皆作如是想”,欲望是越放縱,越熾盛,以至不能自制,無可奈何。由此而導致精竭體弱,病矣,死矣。因此說,事前自愛無益也;事后追悔無及也!怎么辦?必須于將要行事時,而強遏止之。要馬上提起觀照,想想,此事到底有何樂趣?事后會有什么害處?不禁啞然失笑,嗒然喪氣。
人啊,忍“一時之欲”,而伸“畢世之志”。真正的才人志士,應當這么辦,應當這么做。對于那些甘于下流,自損其生的人,我也沒什么好辦法勸戒,只好勸他去看“蓮師大師”的教誨。另外,規(guī)勸也要利用善巧方便,在某種場合下,故意對著那個已經(jīng)在“守戒止欲”的人大聲說,“你要知道節(jié)欲,要知道保身,云云。”兩個人演戲,那么,在旁邊的人,無意之間,也就聽明白了,進而能引起警覺,效果明顯的,馬上就會回頭了。總之,縱欲成患!正常家室,合法夫妻尚且如此,何況那些,縱情欲樂場所,邪淫嫖娼的人,更是自取滅亡,而甘心來世墮淪于畜類,可不哀哉!
第十三節(jié).辟《自由結(jié)婚邪說》文
人稟天地陰陽之氣,受父母精血之質(zhì)而生。從出生到三、四歲,一舉一動,皆須父母撫育。稍微長大之后,雖然能自由行動,但是,有許多世間的事、理,都需要父母來安排和教導,否則,孩子便不能生存于世。等到年齡長大,則父母為之擇配,從而得享男女居室之樂。期盼內(nèi)外相輔,得以奉養(yǎng)父母而盡子職,傳宗接代,而防老死,此乃天地固然之道。圣人,以自然天道為依據(jù)而制定相應“禮法”,世人則人人各守天倫,以盡人道與子道。青年男女,若不依圣人之禮,不依父母之命,只依自己的意愿,兩情愛戀,自作主張而為夫婦,則與禽獸何異?世間有不辨善惡者,不知好歹者,他們放棄了祖訓圣教,專效歐洲淫亂惡風,極力宣導人權(quán)與自主,主張自由戀愛結(jié)婚。與其如此,為什么不宣導“孩子一出生就該不受父母撫育教導,應該自由成立為人”?如果孩子真能一出世,就能自立,那么,孩子絕不需要受父母的撫育和教導,則自由戀愛和結(jié)婚,可以算作“正當之理事”。若不能如此,偏偏在孩子長大之后,搞自由戀愛,完全自我做主,說實在的,這是“逆天悖理,侮圣蔑倫”的人,才能做出來的事。其罪極重,其“心行”與禽獸相同。實在講,則禽獸不如也。為什么呢?因禽獸不知道倫理,而人知倫理,知倫理而廢倫理,豈不居禽獸之下嗎?無錫章甫,居士楊鐘鈺,欲挽社會頹風,專作了這篇“辟自由結(jié)婚邪說”之文,在此做為“序引”,拋磚引玉,以發(fā)其所未發(fā),祈盼宣導自由戀愛的人,都能有所“覺悟”。
古莘,趙紹伊序
當今世俗,盛倡自由結(jié)婚,此為“蕩子、淫女”之所為。是破“禮義之防”,亂“內(nèi)外之別”的愚癡做法。此等人,正是孟子所斥責的那種“鉆穴踰墻”之徒,《鄭風》中所譏諷的“采蘭贈芍”、“行為不端”之士!
淑靜之女,而堅持要自由結(jié)婚,我們現(xiàn)在就來論一論。
《曲禮》云:‘男女不混雜并坐,不能面對面親手相互遞接東西。男女說話的時候,外面說話的人,不得進入門檻;里面說話的人,不能出門檻。男女之間,沒有中間媒人介紹,彼此不能認識,不知姓名。除非拿錢之外,男女之間不能直接交往,不能有親近的行為。所以說,男女之間,行為清白,如日月當天,無愧于圣人君子;行齋戒,禱告于鬼神;備酒食,以招待“鄉(xiāng)熏僚友”;以此來強化人們“男女之別”的意識。’如是,則世間男女,言行舉止,都會處處謹慎有別,不失小節(jié)。做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哪里有男女之間自由結(jié)婚的道理?
孔子云:‘放鄭聲,鄭聲淫。’“放”是放下,不染的意思;鄭聲是淫色之聲,所以不染世間任何淫色之“聲、語、詞”,叫做放鄭聲。孔夫子非常厭惡“男女無別”的思想和行為。
孟子云:‘大丈夫生到世間,惟愿女子有間室;女子生到世間,惟愿男子有個家。’不經(jīng)“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自由擇配,則會遭到國人的輕賤,輕賤他(她)忘親情,負恩義,少“廉恥”。又云:‘人之所以不同于禽獸,禽獸都是自由戀愛。人是萬物之靈,所以,圣人為世間人制定“禮、義”,以區(qū)別于禽獸之類。無奈現(xiàn)代人已經(jīng)不接受所謂的“禮、義”了。
《昏禮》云:‘父親為兒子舉辦婚禮,祭祀祖先,兒子奉父之命而迎娶。作揖禮拜高堂,再拜奠雁(已去世的祖輩)。兒子結(jié)婚,都是親自奉父母之命而行事。男女“有別”,然后夫婦“有義”。’
郊特牲云:‘婦女,其一生所依從的人,首先是“幼從父、兄”。由此可知,世間男女,都必須遵“父兄”之命,哪有“自由結(jié)婚”的?
內(nèi)則云:‘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是指,不同家庭的男孩女孩, 7 歲之后不得同床休眠,男女不得同桌吃飯。又云:‘禮,起始于謹慎小心,于戶內(nèi)家外,不得有半點懈怠。居住的規(guī)矩是,男子居外,女子居內(nèi);深宮固門,閽寺(官名。閽人、寺人的合稱。閽人,管理內(nèi)廷的門禁 , 寺人,掌管內(nèi)寺及女宮的戒令)守之。
又云:‘男不言內(nèi),女不言外;男子入內(nèi),不嘯不指。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道路男子由左,婦人由右。’男子不負責家務,女子不負責生計;男子到家,不指手畫腳;女子出門,必須圍巾遮擋臉面;走在路上,男子靠左,女子靠右。’男女之別,始于家庭,而達于道路,內(nèi)外謹嚴如此,安得有自由結(jié)婚?更何況,娶媳婦主要是為了盡孝道,養(yǎng)父母,不單單是為了男女情愛。
詩常棣云:‘妻子好合,如鼓瑟琴。’這個“子”是指妻子的“丈夫”,婆婆的兒子,換句話說“夫婦好和,如鼓琴瑟。”
孔子云:‘父母非順矣乎。’意思是,父母的心愿能不順從嗎?
內(nèi)則云:‘兒子過分順從媳婦的意思,則父母就會不高興而搬出去住。兒子不順從媳婦,父母就說:“這才是真孝順我的好兒子。”’兒子行“夫婦之禮”,一生不會衰敗。先哲有言:‘子之孝,不如率婦以為孝。’兒子要盡孝道,不如教導并帶著妻子一起行孝道。在古代,兒媳之所以能盡孝道,是因為“皆由父母主婚”,父母說了算,所以兒媳才會主動博取公婆的歡心,于是乎,孝道可行也。一個人,不順從父母,就不配做人的兒子。家庭婚姻,禮義的“大本”,為人子女,若具有孝心,自然當以父母之心為自己之心??v不能做到完全聽從父母的意見,至少也要做到,以父母的主見為自己的主要見解。如果自己的婚姻,不由父母,不問“門第、德性”,而說:“要自由戀愛”,則與嫖客娼妓何異?我沒見過有“嫖客娼妓”,而能孝養(yǎng)其父母公婆的人。
當今的“自由戀愛”邪說,第一,推翻了婚“禮”,背離了“天常之倫”,遺棄了“父母之命”,不孝,又兼“不信、不義”!其千言萬語,種種理由,不過是“自由戀愛”一句話而已。試問,“羽毛”“鱗介”之族,為什么沒有一個不是搞“自由戀愛”的?它們怎么知道“禮義”?又怎么知道“孝親敬長”?由此可見,人跟動物絕對是有區(qū)別的。
夫婦以“道義”而結(jié)合,以尊親盡孝為主要目的,以堅守信用和盟約為重;以“六禮”標準為婚姻規(guī)范。所以,年輕人,只要能做到其中的一條,終身不改,夫婦同患難,同安樂,則孝親睦族,利益子孫后代,將功不唐捐。
今以自由戀愛為標準,倆人愿意,便成夫婦。如此,則“背尊親,蔑禮義”必然會出現(xiàn),財盡則婚離,色衰而變心。開始若“自由結(jié)合”,那么,最終必“自由離散”。致使“名節(jié)掃地,州鄉(xiāng)不齒”。年輕人以“自由”為終身幸輻,我恐怕這種不正當?shù)?#8220;自由”,會侵害男女青年終身的真正幸福。大部分自由戀愛的人,都是玷家風,斬世澤的人。所以說,凡是道德純厚,行為端正的男子,或是淑靜的女子,絕不忍心搞“自由戀愛”。
《禮》大傳云:‘男女有別,不可與民變革。’男女有別的風俗和觀念,不可以在老百姓中給變革掉或廢除掉。
郊特牲云:‘男女有別,然后父子才有親,因先有夫婦,然后有父子兄弟。男女無別,則夫婦之倫遭到敗壞,而倫常道德盡廢,致使“人禽界混”。自由結(jié)婚之流毒如此,不可不慎!提倡自由戀愛的人,崇洋媚外,以東西各國風俗為借口,外國的好東西很多,可引進和借鑒的東西也很多,好東西沒引進來,單單把“男女自由淫蕩”之風俗給引進了來,導致私自墮胎的人越來越多,刑律不能制止,大背人道主義。
近年來,法國因人口減少,而強迫婚姻。日本因女學生墮落,而注重風紀。究其原因,皆由淫佚。我國教化最先,婦女名節(jié),絕非各外國所能及。今當采各國之長而舍其短,不應當棄我之長,而效彼“淫靡薄俗”之短也!
孟子云:‘庠序?qū)W校,皆以明倫。’學校教育,要讓學生明了自然的天倫和道德。管子云:‘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國城的四面大墻。竊望全國學界,推行孔孟之教,以化寰球。以批判“邪淫邪遁”之說,而致萬國于“文軌大同”之盛,其必自人人講明倫理,則敦崇禮義廉恥,方能開始。
第十四節(jié).《不可錄》紀驗
紀驗 1 .◎我的一位朋友,季邦采先生,是吳興的知名人士。家住南潯鎮(zhèn)。在我剛開始印刷《不可錄》時,正是季先生在“鎮(zhèn)海”教書的時候。于是我就先寫信給他,說我準備送給他二百本《不可錄》,請他分發(fā)給學生。他接到信函,回信責怪我,說我的做法不切合實際,并且說,他早已經(jīng)把《不可錄》這種書擱到書架高處了。
沒過兩天,他又差人捎口信來說:“愿出資印刷五百本”。我依他前面回信中的說法為理由而拒絕幫他印刷。隨后,季先生又專門派人送來一封信函,態(tài)度懇切,言語真誠。從來信中才知道,季先生夢見他的父親諄諄囑咐:‘你若不印送《不可錄》,你的兒子就不能升學。你應當印刷 1000 本,廣為流布。’后來聽說,季先生接到他兒子采芹升學消息的日子,正是他發(fā)愿印《不可錄》這本書的日子。沒想到,此事如此靈驗。
杭州城的新橋,有座積翠庵,僧人,法號:靜緣,一向好善。一天,下著大雪來叩門,我以為他是來(化)募緣的。我對他說:‘我家貧寒,無力相助。’僧說:‘我愿借你的《不可錄》板,刷印幾千本施送。’我欣然答應了他。繼而又問他:‘你為什么會突然發(fā)此念頭,不惜冒雪而來?’僧答到:‘昨天夜里,夢見土地神告訴我說:“印送《不可錄》,可免大災。”今天一大早,我遍訪施主,才知道《不可錄》的印刷板屬“潭府”所藏,故特來借取。’僧人靜緣在印送《不可錄》之后的第二年,居民失火,左右均遭火燒,損失很重,唯獨“僧庵”無恙。益信神明,勸善規(guī)過,果報彰彰,冥冥不爽。
陳海曙記
紀驗 2 .◎庚午年的初夏,夜里夢見兩個童子來,對我說道:‘文昌帝君,召你有話。’于是隨童子同往。來到中翠亭的一個院子,見其匾額上寫到:大洞閣。繼而隨童子來到大殿。但見文昌帝君坐在中央。我磕頭禮拜,起身站立,等待發(fā)問。文昌帝君慢慢說到:‘世間的善書甚多,惟《不可錄》這部書久已不行,傳播甚少,你當替我“布散”。’接著,即命兩個童子抬出一個箱子,箱子里面都是些“剝蝕字紙”。經(jīng)過檢閱才知道,就是《不可錄》這部書的殘存字帙。我正在念想:“此書從未見過,要想流布,從何辦起?”帝君又做開示:‘鄉(xiāng)試將近,當速速去辦此事。’然后,命兩童子送我出大殿而醒來。
第二天,我就到處查訪,各坊尋覓,都說“不知道。”焦急思慮了一個多月,突然一天,有人來出售《不可錄》的印刷刻板。仔細查看,序文首頁已失,看看結(jié)章節(jié)附注示,方知此乃萬九沙先生所刻。我大喜所望,趕快買下。隨即刷印了三千本。于七月初一早上,虔誠地送到寺院。一來到大門,一位僧人就開口說:‘是不是陳居士送《不可錄》來了?’我支支吾吾,心中非常驚異。來到大殿上,焚香,將《不可錄》叩呈在帝君座之前。那個僧人,把我請進客座待茶。我叩問其法名,原來叫“元本”。我就問他:‘您是怎么知道我是來送書的?而且還知道書名?’僧元本答道:‘昨夜得夢,帝君讓我候門接書。所以,我早起相候。’聽到此話,我深為肅然。可知善書行布世間,上格蒼穹,能身體力行者,其功德尤不可量!所愿大眾,共同體會帝君救世苦心,同登寶筏,望廣為流傳。讓整個世間,以舉世之力,懲其“不可”,勉其“所可”。如此則不負神明之付托和教誨。清朝,嘉慶庚午年,六月。古鹽官陳海曙自記
紀驗 3 .◎丙戌年,我的妹妹回到家來,忽然犯了“痰癇”之證。時常啼哭,飲食不進。有人說,可能是沖犯了“花粉煞”所致。于是,家里就延請“巫師”百方禳解,但都無效驗。而且她不肯服藥,竭數(shù)人之力,湯藥竟然涓滴難入,以致半年之后,身瘦如柴。堂上老母深為憂慮,萬分焦灼!
于是我到豐都帝及城隍神前,具疏許愿,印送《不可錄》五千本。許愿后,妹妹的病狀竟即轉(zhuǎn)機,便肯服藥。因為連進消痰之劑,一月后,即平復如常,業(yè)已痊愈。又將近過了一年,其身體比以前更加健康。我用“活字板”,如數(shù)排印《不可錄》,以報答神明的護佑。拜“志靈驗”牌位于右。
清光緒戊子年,三月。婁東下郡悔過生謹記
第十五.惜字近證
書籍的刻印和制作,古代用汗簡,(古代在竹簡上書寫 , 先以火烤竹去濕 , 再刮去竹青部分 , 以便于書寫和防蛀 , 稱為汗青 , 因此后世把著作完成叫做汗青。此處汗簡就是汗青的意思。)一變而用楮墨,再變而為剞劂(刻刀,引申為刻印書籍),浸趨巧便,于是文字的流行愈來愈廣。剞劂之法,先以紙書之,覆而糊之于板,復摩擦其紙背,把紙揭去而字存于板上。此揭去的紙,仍有字形,不可褻污!嘉慶乙丑年的秋天,杭城保佑橋,有位排字印刷工,姓“金”。得病中,見自己被兩個鬼隸抓去,帶到一個大堂上拜謁堂皇,所見之神如貴官像。神說:‘你穢褻字紙,法當刑責。’金訴辨到:‘這是印刷行業(yè),丟棄廢紙,不得不如此。’神說:‘不然,你在摩擦制板的時候,所落下的紙屑,都應該收置凈處,隨時焚送。你是怎么辦的?你確把廢紙和紙屑當做垃圾,灑棄在地上,甚至傾潑到垃圾箱中,令無處不有,這不是穢褻,是什么???’金無言以對,竟受責。等到醒來,感到臀股痛楚殊甚!噫,神的教誡實在是深切。從事現(xiàn)代印刷業(yè)的人,不可不謹慎,此處開一“消孽”法門,不可以不畏懼而不遵行。特轉(zhuǎn)載此事,放在末頁,愿從事印刷業(yè)的人,借此為前車之鑒,而謹循神教,則幸矣!
陳海曙記
(終)
第十六.結(jié)束語
特以印光大師回向頌為本書結(jié)束語:
普為印施《壽康寶鑒》,以及輾轉(zhuǎn)流通和贊揚勸閱等諸善士回向頌曰:
一切事業(yè),身為根本,身若受虧,事俱消隕。傷身之事,種種不一,最酷烈者,莫過淫欲。是以君子,持身如玉,閑邪存誠,夙夜兢惕。如是制心,欲念不起,何況淫欲,蔑倫越理。世有愚夫,不知此義,每致縱欲,不遵禮制,貪暫時樂,受長劫苦,減算折福,尚且小耳。以故前賢,敬輯此編,冀諸同倫,共樂性天。不慧有感,增訂流傳,高懸殷鑒,以拯青年。德廣居士,捐洋六千,印送各界,期登壽域。又有善士,隨緣附印,欲令此編,遍布遠近。愿諸閱者,擴充此心,輾轉(zhuǎn)流布,普令見聞,庶可同倫,悉獲壽康。子嗣賢善,長發(fā)其祥,凡出資者,及贊助人,災障消滅,福壽孔殷。先亡祖禰,超生凈土。后嗣子孫,古慶無已。世運日隆,風俗日美。先賢懿范,人各繼武。爰書俚語,用表芹忱。祈發(fā)大慈,自利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