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教授對一個商人說:“上個星期,我的傘在倫敦一所教堂里被人拿走了。因為傘是朋友作為禮物送給我的,我十分珍惜,所以,我花了幾把傘的價錢登報尋找,可還是沒有找回來?!?/span>
“您的廣告是怎樣寫的?”商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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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在這兒?!苯淌趶目诖锾统鲆粡垙膱蠹埳霞粝聛淼募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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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接過來念道:“上星期日傍晚于教堂遺失黑色綢傘一把,如有仁人君子拾得,煩請送到布羅德街10號,當以5英鎊酬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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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說:“您登的廣告不行,找不到傘的。我給您再寫一個廣告,如果再找不到傘,我就買一把新的賠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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