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句和拗救
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拗句。如果拗了,就要“救”。一般來說,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后面必須(或經(jīng)常)在適當(dāng)位置補(bǔ)償一個平聲。常見的有:
1、特定的一種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可以換成“平平仄平仄”。七言則變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但是要注意,一旦用了這種格式,五言句第一字,七言句第三字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這種格式在唐宋的律詩里是很常見的,幾乎和常規(guī)的律句一樣常見:
[唐]王維《觀獵》
風(fēng)勁角弓鳴,將軍獵渭城。草枯鷹眼疾,雪盡馬蹄輕。
忽過新豐市,還歸細(xì)柳營。回看射雕處,千里暮云平。
[唐]杜甫《恨別》
洛城一別四千里,胡騎長驅(qū)五六年。草木變衰行劍外,兵戈阻絕*邊。
思家步月清宵立,憶弟看云白日眠。聞到河陽近乘勝,司徒急為破幽燕。
這兩首的第七句就是這種格式。
2、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聲(孤平,即:仄平仄仄平),第三字應(yīng)該補(bǔ)償一個平聲,變成“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
例如:[唐]李白《夜宿山寺》
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聲語,恐(拗)驚天(救)上人。
3、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聲(或三、四兩字都用了仄聲),就在對句第三字改平聲來補(bǔ)償。這樣就成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則成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例如:[唐]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
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拗)盡,春風(fēng)吹(救)又生。
遠(yuǎn)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4、第2、3種拗救情況可以聯(lián)合使用。
5、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三字用了仄聲,七言是第五字用了仄聲,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6、還有一種罕見的拗句“平平仄仄仄”,七言則是“仄仄平平仄仄仄”,不要救,但是很少用。
例如:[唐]杜甫《八陣圖》
功蓋三分國,名成八陣圖。江流石(入聲)不(入聲)轉(zhuǎn),遣恨失吞吳。
第三句就是“平平仄仄仄”。
拗救口訣表
學(xué)習(xí)格律詩的難點是拗救。其實,拗救并不難,只是不好記憶和記不全。本人在學(xué)寫格律詩的過程中,按照馬凱“求正容變”的思路,根據(jù)王力、余浩然、屈紅俠、清秋、楊小源、滄浪吟等人的有關(guān)格律資料和記憶口訣草擬了一個《格律詩拗救對照表》,寫詩時對照參考,一目了然,方便實用。
《格律詩拗救口訣》
A式五六小大拗,對句五字是救兵。
B式三拗五自救,一石三鳥真是靈。
特殊句式仄仄腳,五六互換三應(yīng)平。
相應(yīng)句式平平尾,偶爾互換也可行。
七言一字最寬松,三字B式不通融。
A式小拗可不救,二字四字須分明。
說明:
1、本表若不包括D句式拗救內(nèi)容外,便是王力《詩詞格律》中所講的全部四種拗救方法:(1)A、對句相救;(2)B、本句自救;(3)B、對句相救和本句自救同步進(jìn)行;(4)C、特殊格式。
2、D句式一直存在爭議,是不多見的拗句(在“平平仄仄仄平平”的句式中,五六字對換變?yōu)?/span>“平平仄仄平仄平”),過去使用的人不多,承認(rèn)的人很少。唐朝大詩人李白、孟浩然曾經(jīng)使用過。李白《登黃鶴樓》“一拳打碎黃鶴樓”,孟浩然《歲暮歸南山》“北闕休上書”,《臨洞庭上張丞相》“八月湖水平”?,F(xiàn)在按照馬凱“求正容變”的原則,將此句式也納入了拗救范圍,便于在遇到不可替換的固定詞語、對仗、為避免三平尾等特殊情況下使用;一般情況下以盡量不用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