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400多教師被騙,誰之過?
http://news.0898.net/2008/07/01/387928.html
近日,海南教育期刊社向省內各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報送的一份名單在全省引起軒然大波。該社旗下雜志《新教育》08年第2期被“克隆”,“克隆”期刊上的論文被認定為發(fā)表無效。這就意味著這份被認定發(fā)表論文有效的名單外,有1400多名受騙教師今年可能與職稱評審無緣。據(jù)悉,“克隆”雜志每篇論文收取教師幾百到一千多元不等,按此計算,涉案金額達100多萬元。(
倘是著《儒林外史》的吳敬梓老先生再世,想來是會就此事大書一筆的!這或也算得新時期以來耳聞目賭學界之怪現(xiàn)狀又一樁吧?
按說小學、中學教育不過普及性質而已,中、小學教師也當歸屬于實用型人才的序列,要有這“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作甚來著呢?即便有之,也不必作“硬性規(guī)定”吧?遙想國學大師錢穆先生早年,也曾在無錫、蘇州等地中學教書,但是當一代史學大家顧頡剛先生回鄉(xiāng)省親看到其學術著作《先秦諸子系年》后,卻是稱:“君似不宜長在中學中教國文,宜去大學中教歷史。”,竟而將其推薦到燕京大學做教授去了。——學術研究,于大學教師,乃是本分;而于中、小學教師,卻只宜作為個人興趣愛好,“‘教’有余力”之際提升自身修養(yǎng)之事罷了。
然而,如在海南省,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卻成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硬性要求”(中學高級、一級和小學高級),且自是還與工資、待遇等等相掛鉤的。而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何以為證?又是需在相關期刊發(fā)表一定數(shù)量所謂論文。由此,期刊版面也就“奇貨可居”起來,而一些期刊緣此刊登所謂論文收取版面費,也就成為庶幾盡人皆知的“潛規(guī)則”、“公開的秘密”。
按說學術研究,本當是講究獨立和創(chuàng)新的,可是一旦和工資待遇、版面費等緊密聯(lián)結起來,成為金錢的附庸,又能有何獨立性、創(chuàng)新性可言呢?豈非完全違背了學術研究的客觀規(guī)律、內在要求?——于是乎,“錢、學交易”盛行之下,結果往往就是質量高的論文因沒錢交版面費而發(fā)不出來,甚至據(jù)報道,某地還曾發(fā)生有研究生為發(fā)表論文而去賣血的事情(
記得魯迅先生,曾做過一回《未有天才之前》的演講,其中稱:“譬如想有喬木,想看好花,一定要有好土;沒有土,便沒有花木了。”;而若是依著這“土壤決定論”的邏輯,反向度的打個比方,這1400多名教師的為評職稱而被“克隆”期刊所騙之事,說穿了,也就源于雞蛋本就有縫,而給蒼蠅叮著了而已。
就此事,海南省教育廳一處長黃守超先生表示:“這次事件為我省相關部門敲響了警鐘,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執(zhí)行部門,省教育廳師管處將進一步完善政策,規(guī)范評審程序……《新教育》雜志社也要吸取教訓,進一步端正辦刊思想,加強內部管理。對廣大教師而言,要自尊自愛、求真務實……”,云云;而在我看來,這不過是治標不治本而已。而治本之道,則還在于要對這種不合理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須發(fā)表所謂論文的制度進行根本變革,彌合起屬于結構性問題的“雞蛋之縫”。——如不然,恐怕此等離奇事,只會“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沒準換個姿勢,蒼蠅又張著翅膀嗡嗡嗡的叮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