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的集中表現(xiàn)就是“不落夫家”;從上面對“婚”“娶”諸字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這些;三、從“嫁”看買賣婚俗;買賣婚姻在任何一個文明社會都被視為不道德或非法,;買賣婚是把女子看作金錢財物,娶妻納妾必須要用錢財;結婚,對于男人來說是“娶”,對于女人來說就是“嫁;這里引用李梵《漢字簡史》的說法,“嫁”得名于“賈;與買賣無異,所以古人很自然會賦予“嫁”與“賈”、;四、
反抗的集中表現(xiàn)就是“不落夫家”。為對付這種反抗,男人就干脆使用武力來解決婚姻問題了,這或許就是搶婚的根本原因。
從上面對“婚”“娶”諸字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這些字不僅僅向我們揭示了古代的搶婚習俗,也暗含著人類早期的一場革命信息??
三、從“嫁”看買賣婚俗
買賣婚姻在任何一個文明社會都被視為不道德或非法,但一個“嫁”字為我們透視出一些把女人視為商品的一種原始婚俗。
買賣婚是把女子看作金錢財物,娶妻納妾必須要用錢財交易才能進行,而且自己不需要時還可以將妻妾轉賣給別人,把錢財再換回來。如后魏曹彰以妾換馬,子碩賣其庶母以葬生母,都是其例。對于男人來說,女人只不過是自己傳宗接代的工具,與其他財產(chǎn)并無多大區(qū)別;對于女方來說,女子既然必須送出去為他人使用,可以關注的也只有女子的物質價值了;對于出嫁的女子本人來說,既然已經(jīng)喪失了獨立的人格,就只能聽從他人的擺布了。然而,這一切都表明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古人的觀念里,買賣婚制下的女子就只是男人的一種私有財產(chǎn)罷了。
結婚,對于男人來說是“娶”,對于女人來說就是“嫁”。前文我們已經(jīng)對“娶”字已經(jīng)做過分析了,下面再來談談“嫁”字。我們知道在漢字中有“音近義通”的現(xiàn)象,也就是說有些字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在字義上也相同或相近。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在詞匯的發(fā)展過程中,人們往往習慣于用相同或相近的詞語來稱呼類似的事物。因此我們可以通過這個方面去探究一些漢字的得名之由,在這里用來分析“嫁”字就很合適?!凹蕖弊志烤挂蚝蔚妹叭嗽J為“嫁”與“家”有關,故兩字音近。細分起來有兩種觀點:《方言?一》“嫁,往也,自家而出謂之嫁?!薄栋谆⑵?嫁娶》“嫁者,家也。婦人外成,以出適人為家?!鼻罢叩囊馑际牵驗殡x家而出所以叫嫁,后者則認為,女人出嫁才算真正有了家,因此叫嫁。其實這兩種觀點只是囿于字形,都是附會。
這里引用李梵《漢字簡史》的說法,“嫁”得名于“賈”“沽”“購”。在音韻學上,“嫁”“賈”“沽”上古均見“母”“魚”部?!百彙眲t見“母”“侯”部,而“侯”、“魚”二部相鄰為韻,可得旁轉,故“嫁”、“購”二字古音亦十分接近。今天寧波的方言還讀“嫁”為(ɡū),與“購”音無多大差別。《說文》:“賈,市也。”“市”就是買賣?!肮痢币酁橘I賣。在成語里面就有“沽名釣譽”“待價而沽”?!百彙眲t為重金收買,《舊唐書·禇遂良傳》:“太宗嘗出御府錦購求王羲之書遺?!币驗楣艜r嫁女、娶妻
與買賣無異,所以古人很自然會賦予“嫁”與“賈”、“沽”、“購”相同或相似的語義。先秦“嫁”字具有“賣”的意思:《韓非子》“天饑歲荒,嫁妻賣子者,必是家也”。“嫁”與“賣”對言,當然也是“賣”義。這顯然又是“嫁”從“賈”“沽”等得名之明證。 關于賣妻過去稱為“嫁妻”,《后漢書·光武紀》中記載東漢光武帝劉秀在建武二年曾頒布詔令,說:“民有嫁妻賣子欲歸父母者,恣聽之。敢拘執(zhí),論如律。”文獻記錄很多,不再贅引?!凹奁蕖辈⒎鞘桥诱煞蛲龉驶螂x婚以后的正常再嫁,而是丈夫以“嫁”賣掉了妻子。從婚姻關系說,“嫁妻”是一次賣斷,一旦成交妻子就和前夫脫離關系,做了買她的那個男子的配偶,所以嫁就是賣。賣妻之所以存在,主要是由于經(jīng)濟上的原因。 由此可見,“嫁”表現(xiàn)了古時的買賣婚俗。也正是有了買賣的實質,所以才產(chǎn)生了嫁女的補償問題,也就出現(xiàn)了女人的高低貴賤之分。如果某女子出嫁時給家族帶來了金錢上的滿足,則是給整個家族帶來了極大的榮譽;若與之相反則是女子自身及其家族的名譽損失。
四、從“舅”和“姑”看氏族互婚
人類原始婚姻制度中,有一種很常見的婚姻形式,即原始族外婚中的固定族團互婚,也就是大致甲、乙兩族因互為通婚對象而世代相互嫁娶。對于現(xiàn)代人來說,近親結婚的后果一般已被人認知,且不被法律和社會接受,但是通過對漢字“舅”、“姑”的分析我們會發(fā)現(xiàn)近親結婚在原始的漢族先民那里似乎是很平常的事情。
“舅”和“姑”本是兩個沒有直接聯(lián)系的漢字,但是,由于他們都是婚姻親緣下產(chǎn)生的親屬稱謂,因此將它們放在一起來探討。眾所周知,“舅”在我們現(xiàn)在的人的觀念里,就是對自己母親兄弟的稱謂;“姑”則是對自己父親的姊妹的稱謂。然而“舅”在古代,是指母親的兄弟,也是媳婦對公公的稱呼,“婦稱夫之父曰舅”;亦為女婿對岳父的稱呼,《三國志?蜀書?先主傳》:“先主未出時,獻帝舅車騎將軍董承辭受帝衣帶中密詔,當誅曹公?!薄肮谩痹诠糯耸菍Ω赣H的姊妹的稱呼外,也是媳婦對婆婆的稱呼,《爾雅?釋親》:“婦稱夫之母曰姑”;亦是女婿對岳母的稱呼,《禮記?坊記》:“昏禮,婿親迎,見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以我們今天的觀念來說,“舅”、“姑”作為最常用的親屬稱謂,它的一名三用似乎不合理,但是從這些漢字產(chǎn)生的原由來說,卻有著深遠的歷史文化背景。
“舅”、“姑”這種親屬稱謂很可能反映的是中國史前先民的親屬關系,也許這種關系不太普遍,但畢竟出現(xiàn)過。親屬稱謂是婚姻制度發(fā)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產(chǎn)生了家庭以后才
出現(xiàn)的,所以說婚姻制度與家庭是親屬稱謂出現(xiàn)的根本原因,親屬稱謂也就受到了家庭以及婚姻制度的約束。所以,“舅、姑”的一名三用可以說明在中國古代社會里,曾經(jīng)有過這樣一種親屬關系:一個男人的岳父往往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岳母是自己的姑姑;而對于一個女人來說,同樣可能公公就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婆婆是自己的姑姑。這樣的親屬稱謂反映的是史前時代的固定族團互婚習俗。
在人類原始婚姻制度中,有一種很常見的婚姻形式,即原始族外婚中的固定族團互婚,所謂固定族團互婚,大致就是甲、乙兩族男女互為通婚對象而世代相互嫁娶。而這種甲、乙兩族同輩男女世代互婚的婚姻形式只須延續(xù)兩代,即將導致姑為婆、舅為公,或姑為岳母、舅為岳父的親屬關系。顯然,從“姑”、“舅”一名三用的語言遺跡,可以推斷固定族團互婚這種較為普遍的原始婚姻形式亦曾流行于中國古代社會?!端螘?后妃傳》載,劉宋時孝武帝之姑下嫁王偃,生子名藻,生女名憲源,孝武帝娶憲源為皇后,又將自己的妹妹臨川長公主許配給藻;又《元史?公主表》載,弘吉刺氏持薛禪父子戰(zhàn)功卓著,皇帝發(fā)圣旨曰:“持薛禪家生女為后,生男尚主,世世不絕?!?中國傳統(tǒng)婚姻習俗尚所謂“親上加親”的“姑舅表婚”也就是兄弟子女與姊妹之子女之間的通婚,這種習尚在文記載中汗牛充棟,可不贅說;“姑母做婆”、“親加親親連親”、“姑媽女,順手娶”之類的俗語是這種習尚的反映。而這種姑舅表婚與固定團互婚有著明顯的淵源聯(lián)系:在家庭產(chǎn)生以這種氏族間的互婚關系如家庭、家族間互婚關系,即為不折不扣的“姑舅表婚”,史學認為這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渡時的氏族婚殘余表現(xiàn)。
五、從“媵”看“媵制”
妹隨姊嫁,侄(女)隨姑嫁,姐妹、姑侄共事一夫的婚姻制度,就是所謂的媵制。而這種婚姻流行與春秋時期的貴族階層。今天看來,這種婚姻制度不可思議,在春秋已步入舉手投足皆以“禮”節(jié)的文明時代,這種不分行輩的野蠻之俗作為原始婚俗的遺跡存在,實在是令人瞠目。
古代文獻記載中有一種奇特的婚嫁形式,叫做媵制?!秲x禮?士昏禮》鄭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娣從之,謂之媵?!薄豆騻?莊公十九年》:“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說明媵制其實就是一個女子出嫁,必須有自己的妹妹、侄女陪嫁,也就是姊妹、侄姑共同服侍一個丈夫的婚姻制度。但是,“媵”字的本義與它的初形相符,并不是特指“侄娣從嫁”。這在許多文獻中對“媵”的解釋都可以看到,指的是送女出嫁的行為。單對“媵”字分析后,我們可以看到“媵,從女朕聲”,有許多的從“朕”的漢
字都是古音蒸部,自然是有著同樣的來源。所以,從“朕”得聲的漢字基本上都有“增義”,而“媵”的本義又正好是隨嫁的女人,即嫡婦之外增加的庶婦,它的增益之意就十分明顯了。所以,從上面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知道,“媵”字的得名與造字都與前人對侄娣陪嫁制度特點的認識有著直接的聯(lián)系,這也正說明了“媵”制確實在我國曾經(jīng)出現(xiàn)過。在《史記?五帝本紀》中有:“于是妻之二女,觀其德于二女。”這個傳說說的是古代一個部落的首領,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同時嫁給了虞舜的事實。由此,我們可以得知“媵”制在中國古代社會曾流行一時,而且是貴族間的勢力聯(lián)姻。
六 、“妻”、“妾”、“姒”、“娣”看“多妻制”
“一夫一妻”制度從實際意義上來說,是可以滿足人類的共同愿望的最為理想的婚姻形式,但是,由于奴隸制度的出現(xiàn)和王權的存在,使得君主可以肆意而行,也導致了整個社會的男人破壞了這種制度,形成了男人對女人的獨占的婚姻制度,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夫多妻”制度。
“妻”在《說文解字》中有:“妻,婦與夫齊者也,從女從屮又從又。”《白虎通?嫁娶篇》:“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薄夺屆罚骸笆渴嗽黄?。妻,齊也。夫賤不足以尊稱,故齊等言也?!比欢捌蕖弊值脑~義并非是穩(wěn)定不變的。實際上,甲骨文的“妻”并非“從女從屮又從又”。甲骨文字出現(xiàn)在殷商時期,而在這之前的人類文明史幾乎只能從出土文物和古代流傳下來的神話傳說中推測。殷商時期已經(jīng)進入了完全的父系社會,而在此之前,人類社會是由母系氏族社會過渡而來。在母系氏族社會中,女性具有無與倫比的崇高地位,女性的生殖能力也被神圣化。而甲骨文的“妻”字恰可以這樣分解:在 “女”的一側增加一只手(又)。有學者認為這表示在原始母系氏族社會時期,“男女性活動過后,男性幫助女性整理凌亂的頭發(fā)。并以此喻指男女兩性通過性交往后,社會角色和身份的改變?!彼哉f,在原始古代生民時期,“妻”所指的是在兩性的交往活動之后,對女性身份地位變化后的一種稱呼法,而并沒有具體的“男性配偶”的意義。
之后,在母系制向父系制轉變的過程中,隨著男女兩性在經(jīng)濟地位上的變化,男性逐漸在社會經(jīng)濟活動中占據(jù)主導地位,婚姻形態(tài)也發(fā)生了實質性的改變。到了封建社會,宗法制度下的“一夫一妻”中的“妻”實際上指的是婚姻制度上被承認的“妻”,即指的是男子明媒正娶的嫡妻,即正妻?!币簿褪钦f一個男人他可以娶多個女子,但不允許有兩個以上的妻子,在他所娶的諸女子中,僅一人為妻,其他皆為妾。到了這個時候,“妻”這一實名除了表達“男女配偶之間的對應關系”外,還被加上了“宗法制”婚姻文化的烙印
——“嫡、庶”之分。從而產(chǎn)生了 “妻”、“妾”之分,并通過對女性的“嫡、庶”之分延至對她們兒子的“嫡、庶”之分,其根本的目的是為了實現(xiàn)本家族興旺的同時,避免爭亂,從而保持家族的和睦穩(wěn)定。
“妾,從辛從女”恰恰同古文中“妻,從貴從女”相對照,表明了“妾”的低賤身份。在《漢語大字典》中將“妾”解釋為沒有經(jīng)過明媒正娶的女子?!稄V雅?釋親》:“妾,接也,以賤見接幸也;接,續(xù)也?!睆倪@個意思來講,許多從“妾”的字都有續(xù)補的意思,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古人對“妾”所持的觀念:“妾”只不過是作為“妻”的續(xù)補而存在的。例如東魏元孝友曾向孝靜帝奏請:“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眰鹘y(tǒng)上認為,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妾的一個作用,就是續(xù)補“妻子”生育上的缺陷,這是“妾”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其實,對“夫”來講,“妻”往往還有一個更為普遍的缺陷需要“妾”來續(xù)補,那就是“妻”的年老色衰,或者雖然年輕,但是已經(jīng)失去了對丈夫的吸引力,便要娶“妾”來續(xù)補,只是此事不便堂皇言之而已。既然只做續(xù)補,就沒有數(shù)量的限制了,可以隨男人的勢力和財力而定。所以,可能有很多“妾”存在于同一個家里,那么這些人的關系又該怎么看待?在古代,眾“妾”相互稱為“姒娣”。 “姒”,是指同嫁一夫的女子年長者?!稜栄?釋親》:“女子同出,謂先者為姒,后者為娣?!薄版贰眲t恰好與“姒”相反,指同嫁一夫的女子年輕者。綜合上述妻妾地位的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古人對于婦女地位的區(qū)分還是有一定的規(guī)矩可以遵循的。這些都可以說明古代社會中,女人的地位不是固定的,有高低貴賤之分,按常理來說,“妻”的地位要高于妾,但是,如果一個“妻子”在丈夫跟前失寵,那她的地位也就可能不如一個“妾”,這在貴族,特別是皇室中最為明顯。而女人則絕對不能有兩個丈夫,否則就會被看作是不守婦道的淫婦,受到全社會的譴責??傊?,妾、姒、娣等字,證明一個男子可先后娶多個女子為妻。
七、從“媒”、“妁”看包辦婚俗
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就拿婚姻來說,在古人的觀念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似乎顯得尤為重要,中國人一直以來都講究明媒正娶,私奔茍合則會被世代所恥笑唾棄。 《說文》:“媒,謀也,謀合二姓者也?!卞降拿饺?,也泛指媒人?!墩f文》:“妁,酌也,斟酌二姓也?!本褪钦f媒、妁都是謀合二姓婚姻的人。媒、妁二字,表明古時的婚姻不是男女自由戀愛的結果,而需要第三者的撮合。媒妁的起源是很早的,早在公元前9世紀的反映民間愛情生活的詩歌里,就有女主人抱怨情人“匪我衍期,子無良媒”的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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