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些錯誤的認知,很多獨生子女都認為自己理所應當全額繼承父母房產(chǎn),然而,在法律面前,繼承并不是父母傳子女那么簡單的事情。
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遺囑,未將房產(chǎn)贈予子女,那么在其過世后,房產(chǎn)(遺產(chǎn))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參與瓜分,無法令子女全額繼承。
法律規(guī)定的繼承人如下:
按照法律,法定繼承關(guān)系中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就意味著,在祖孫三代關(guān)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果他們生前未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么原屬于父輩的財產(chǎn)(房產(chǎn))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
那么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律師表示,若想子女順利繼承房產(chǎn),最保險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證遺囑。為人父母在年滿50歲以后,最好就準備好立遺囑。立了遺囑如果發(fā)現(xiàn)子女不孝,可 隨時更改遺囑,按自己意愿分配財產(chǎn)。當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將房產(chǎn)之類贈予子女,“并附加條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權(quán)”。
小麗是獨生女兒,父親10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價值約300萬元。
房產(chǎn)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小麗還未成家,因此沒去辦理手續(xù)。 現(xiàn)在母親已經(jīng)去世,小麗也已成家,女兒兩周歲,再過一年就上幼兒園了。因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學區(qū)房,小麗就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戶口遷進去。
房管局拒絕辦理
小麗拿著房產(chǎn)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卻說,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過戶手續(xù)。小麗要么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要么拿法院的判決書去,他們才給辦。小麗沒辦法,誰愿意沒事打官司啊,就馬上去了公證處。
公證處遇到難題
“公證處的人說讓我把我爸媽的親戚全部找到,帶到公證處去才給辦公證??晌野謰尩挠H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國了,我到哪去找他們?”小麗要哭出來了。
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沒有狗血劇情,沒有復雜糾紛,但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