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年7月11日,發(fā)生了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規(guī)格最高的決斗。為什么這么說,因為在這次決斗中被打死的那個人在美國歷史上如此重要,以至于他的頭像至今還被印在10美元鈔票上。這個人就是亞歷山大 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華盛頓的副官、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
他對美國的貢獻有多大,只需要看看還有誰能和他一樣,享受到被印在美元上的榮譽就應該大致有個了解了。
一美元:美國第1任總統(tǒng)喬治·華盛頓。
兩美元:美國第3任總統(tǒng)托馬斯·杰弗遜。
五美元:美國第16任總統(tǒng)亞伯拉罕·林肯。
二十美元:美國第7任總統(tǒng)安德魯·杰克遜。
五十美元:美國第18任總統(tǒng)尤利西斯·辛普森·格蘭特。
一百美元:美國政治家、外交官、作家、科學家本杰明·富蘭克林。
而這場決斗的另一個主角也不含糊,正是當時的美國副總統(tǒng)阿倫伯爾(Aaron Burr)。說起來阿倫伯爾之所以屈居副總統(tǒng)而沒能當上總統(tǒng)也拜漢密爾頓所賜。當時美國建立之初,總統(tǒng)的選舉制度并不完善,不像現(xiàn)在是分開選的。那時候總統(tǒng)和副總統(tǒng)是混著選的,最后票多的是總統(tǒng),少的是副總統(tǒng)。
第三任美國副總統(tǒng)阿倫伯爾
在1800年選舉時,阿倫伯爾和杰弗遜票數(shù)一樣,前后投了35次票杰弗遜都沒能超過半數(shù)。眼看還有兩個星期總統(tǒng)就該就職了,但是總統(tǒng)人選還沒定下來,這可如何是好。這時前財政部長漢密爾頓出手了,漢密爾頓和杰弗遜是不同政黨的創(chuàng)始人,正是針鋒相對,但是這次漢密爾頓卻沒有趁勢黑他一把。
倒不是因為漢密爾頓良心發(fā)現(xiàn),而是他雖然討厭杰弗遜,但是更討厭阿倫伯爾。于是漢密爾頓通過操縱自己黨內的選票,使得阿倫伯爾在選舉中敗北。這個梁子可就結大了。
漢密爾頓和阿倫伯爾的仇還遠不止此。漢密爾頓窮小子出身,家庭沒什么背景,但是娶了個媳婦卻是名門望族,他的岳父也曾擔任過聯(lián)邦參議員。
但是后來在選舉的時候被人搶去了位置,正是阿倫伯爾所為。四年后,在漢密爾頓的不屑努力下,又幫他岳父把這個位置重新?lián)屃嘶貋?。阿倫伯爾心中能沒有怨恨么。
這還不算,漢密爾頓乃一時俊杰,也有翠袖添香、紅妝佐酒的風流韻事。事情被人發(fā)現(xiàn)時曾有兩人聯(lián)袂登門,與他當面對質,弄的好不尷尬。
這兩個人一個是杰弗遜的學生、后來擔任第五任總統(tǒng)的門羅。另一個正是阿倫伯爾。當時此二人曾答應為漢密爾頓保守秘密,但是最后這件事還是被媒體捅了出來,漢密爾頓就要尋門羅的晦氣,要跟他決斗,但是被阿倫伯爾攔了下來。
梁子一樁接一樁,阿倫伯爾在副總統(tǒng)任內干的很不愉快,就準備去競選紐約州長。善于把握機會的漢密爾頓再次及時出手,把事情攪黃了。正所謂“無窮舊恨添新恨,不料前仇接后仇”。
這些事情還是小事,錢的問題才是大事。在建立銀行的問題上漢密爾頓和阿倫伯爾更是勢同水火。
新仇舊恨如此多,倆人難免在言辭上相互攻擊。漢密爾頓在報紙上指摘阿倫伯爾的種種不是,伯爾當然咽不下這口氣,要求漢密爾頓道歉。漢密爾頓也是經(jīng)歷過獨立戰(zhàn)爭這種大場面的人,平生擅長以決斗定輸贏,大大小小的決斗20多次,怎么會為了這點小事道歉呢,于是當即拒絕。
阿倫伯爾也不含糊,他也經(jīng)歷過決斗,雖然次數(shù)少于漢密爾頓,只有2次。但是,伯爾也是參加過獨立戰(zhàn)爭的人,而且漢密爾頓是做華盛頓的副官,大多數(shù)時間是在后方的。伯爾可是實打實沖殺在前線的指揮官,若論戰(zhàn)術素養(yǎng)可比漢副官高出不少,當然也不會露怯,于是一場口舌之爭就這樣演變成了一場真實上演的血腥殘殺。
因為當時紐約州和新澤西州都禁止決斗,但是紐約州的懲罰更為嚴厲,所以兩人特意選定了臨近兩州交界處、新澤西州內的一個高地。這里堪稱是決斗圣地,1700年至1845年間,這里一共發(fā)生了18次著名的決斗。
除此之外,3年前也就是1801年,漢密爾頓年僅19歲的長子也正是在這里死于決斗。對漢密爾頓來說,這里是一塊傷心之地。
漢密爾頓與阿倫伯爾決斗
槍響之后,漢密爾頓倒地,之后不治身亡。阿倫伯爾一路跑到南卡羅萊納避難。后來紐約州和新澤西州都起訴了他,但是沒發(fā)現(xiàn)什么非法行徑,就撤訴了,居然就撤訴了......
于是阿倫伯爾就回到華盛頓繼續(xù)當副總統(tǒng)直到任期結束。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決斗就這樣黯淡的結束了??墒?,阿倫伯爾的審判在哪里呢?
原來伯爾經(jīng)過此事之后,政治生涯就算斷送了,于是就謀求在美國之外再建立個新國家。這個事兒被杰弗遜總統(tǒng)知道了十分高興,要知道漢密爾頓和阿倫伯爾本來就都是杰弗遜的政敵,他倆相互殘殺就已經(jīng)讓杰弗遜暗喜了,這回伯爾又有了新的罪名,可以痛打落水狗了,杰弗遜自然是喜出望外,于是在1807年開始通緝阿倫伯爾。
伯爾一看這個,二話沒說自首去了。結果法官覺得這是政治打擊,直接就給他釋放了。過了幾周,杰弗遜再次通緝阿倫伯爾,伯爾再次自首,這次雖然換了個法官,但是依舊把伯爾釋放了。第三次就沒這個好運氣了,杰弗遜派來一個自己派系的法官,伯爾直接跑路,但是被抓了回來,于是就有了這場官司。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審副總統(tǒng)這可是稀罕事,伯爾打死過在全世界范圍都聲名赫赫的漢密爾頓,這次又是被告的叛國罪,總統(tǒng)杰弗遜一心想弄死他,正是一副標準的落水狗形象啊,這次還有肯幫助他么?還真有,這個人是弗吉尼亞州最出名的律師愛德蒙 倫道夫。
基于同樣的理由,愛德蒙 倫道夫決定為阿倫伯爾辯護。這次審判不僅僅有這一個姓倫道夫的哦,陪審團的首席成員也是倫道夫家族的人,叫做約翰 倫道夫。為什么要提到這個倫道夫家族呢,原來總統(tǒng)杰弗遜也是這個家族里的。
哦,這次是杰弗遜想弄死阿倫伯爾,而伯爾的辯護律師是杰弗遜的表弟,陪審團的首席跟他們也是一家子,這下伯爾豈不是危險了。我們來看看倫道夫家族的譜系圖。
看這幅圖里的佩頓 倫道夫,正是第一屆大陸會議總統(tǒng)。杰弗遜、麥迪遜和門羅分別是美國第3、4、5任總統(tǒng)。露西 格瑞密似乎名氣不大,但是要知道這位美女有位癡情的追隨者就是第1任總統(tǒng)華盛頓。另外,美國那時候最牛X的大學是“威廉 瑪麗學院”(到今天也牛X哄哄),正是威廉 倫道夫創(chuàng)辦的。這樣的一個好生牛X的家族居然出動了三大成員來收拾阿倫伯爾。
好吧,其實這還不止,請看上圖左下角的那個叫做約翰 馬歇爾的人,也是倫道夫家族的,按輩分來看算是杰弗遜的侄子。他是干什么的?他是美國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
要知道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跟總統(tǒng)可不一樣,總統(tǒng)是民選的,大法官是總統(tǒng)任命的,而且是終身制。馬歇爾自從第2任總統(tǒng)亞當斯臨卸任前被任命大法官,在這個位置上足足干了30多年。熬走了N個總統(tǒng)。
好吧,簡單一算時間,原來阿倫伯爾案正是馬歇爾在職期間審判的。哦,這個案子也確實是馬歇爾判的。幕后黑手、自己的律師、陪審團首席甚至連大法官居然都是一家人,伯爾又如何抗的住呢。他是否是一個人在戰(zhàn)斗呢?
伯爾的家族
杰弗遜出身牛X哄哄的倫道夫家族,那阿倫伯爾是否也有同樣顯赫的家族背景來與之抗衡呢?他的家族能和倫道夫這樣顯赫的家族相提并論么?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能。阿倫伯爾的曾祖母姓謝爾曼,所以阿倫伯爾是跟謝爾曼家族有關系的,這個家族都有什么人呢?
在阿倫伯爾之后的若干年后,這個家族里出過:老布什總統(tǒng)、小布什總統(tǒng)、胡佛總統(tǒng)、塔夫脫總統(tǒng)。還有南北戰(zhàn)爭期間北軍的著名將軍威廉 謝爾曼,就是那個推行焦土政策,把南方搞成了一片廢墟的人。
至于比阿倫伯爾高一輩的羅杰 謝爾曼,呵呵,他是美國國父之中唯一一個參加了所有開國文件草擬的人,在制憲會議上提出“偉大妥協(xié)”的人。杰弗遜總統(tǒng)這樣評價這個人:
“這位是來自康涅狄格州的謝爾曼先生,一個平生從來不說蠢話的人?!?/blockquote>羅杰 謝爾曼憑借自己無與倫比的資歷和能力,以及遠見卓識,依靠子女與各個家族的聯(lián)姻建立起了一個龐大的關系網(wǎng)。是一股絕對不容小覷的政治勢力。
在康涅狄格州,羅杰 謝爾曼乃正經(jīng)八百的政治領袖。而羅伯特 佩恩在馬薩諸塞州呼風喚雨。這個阿倫伯爾則是紐約州的政治明星,號稱美國政治選舉的競選之父。
但是此時羅杰已經(jīng)死了,唯一能代表謝爾曼家族與倫道夫家族分庭抗禮的就是阿倫伯爾了。怪不得杰弗遜一定要干掉他呢,事實上也正是因為漢密爾頓和阿倫伯爾在政治生涯上的雙雙隕落,才使得杰弗遜、麥迪遜、門羅三個弗吉尼亞人占據(jù)總統(tǒng)寶座長達24年之久,被稱作“弗吉尼亞王朝”。
而此時的阿倫伯爾,政治生涯已經(jīng)結束,但是性命卻還在倫道夫家族手中掌握,他又是依靠誰來保全性命呢?正是第2任總統(tǒng)約翰 亞當斯。剛才提到羅杰 謝爾曼依靠子女聯(lián)姻跟眾多政治家族建立聯(lián)系,其中就包括亞當斯家族。
而約翰 亞當斯在卸任總統(tǒng)之前曾下了一手妙棋,那就是任命了馬歇爾作為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而正是這位大法官判阿倫伯爾無罪,使他保全了性命。
約翰 馬歇爾 第4任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等等,馬歇爾不是倫道夫家族的人么,怎么他會救阿倫伯爾呢,怎么亞當斯會提拔他呢,要知道亞當斯跟杰弗遜也是十分不對眼。
原來,約翰 馬歇爾也跟杰弗遜不對眼,雖然是一家人,但是政治派系不一樣。一直跟自己的這個大表叔作對??墒谴蟊硎褰芨ミd是多么出色的人物,馬歇爾又何德何能,可以跟自己這位牛X哄哄的大表叔分庭抗禮呢?
1962年,約翰 肯尼迪總統(tǒng)在白宮為美國的諾貝爾獎得主舉辦慶祝儀式的時候曾經(jīng)說過這樣的一番話:“這也許是迄今為止在白宮歷史上人類智慧和才華的最杰出的一次聚會,但只有一個可能的例外,那就是當年當托馬斯 杰弗遜在此單獨用餐時?!?/blockquote>執(zhí)劍者:約翰 馬歇爾
美國在建國之初就有很好的設計,打算實行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三權分立。但是理想和現(xiàn)實總是有差距的,事實上在1803年之前,也不過只有立法權和行政權在快樂的玩耍,而司法權就是個P。
那個時候的最高法院完全不是一盤菜,在剛剛建立哥倫比亞特區(qū)做首都的時候,國會甚至完全沒想過這個部門還需要單獨的辦公樓。只是在國會大廈里給它留一個“只需家具”的房間罷了。當時有人這樣描述最高法院的境況:
“一個陌生人,在國會大廈黑暗的通道上轉上一個星期,恐怕也無法找到這個管理著美利堅合眾國司法機構的偏僻角落。”而最高法院所本應占據(jù)的“三權”中的司法權在那個時代其實根本就沒有,但是在現(xiàn)在我們所能見到的美國政治體系中,最高法院是牢牢的占有這項權力的無上權威的。
那么,它這樣巨大的權力是誰賦予它的呢?既不是憲法、也不是選民、更不是國會,而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自己賦予自己的。領導最高法院獲得這樣權力的人,正是約翰 馬歇爾。
故事還得從本文開頭被打死的漢密爾頓和反復提到的第3任總統(tǒng)杰弗遜說起,美國建國之后華盛頓擔任了第1任總統(tǒng),在他執(zhí)政期間漢密爾頓和杰弗遜政見相左,為了讓自己的政見能夠壓倒對方的,兩人都采取了結黨的辦法。
漢密爾頓、亞當斯和約翰 馬歇爾都是渴望聯(lián)邦強大,或者說相對的具備一定的中央集權,而不是各個州變成一盤散沙,這個被稱作國家主義,因為希望聯(lián)邦作為一個實體變的強大起來,所以這個黨被稱作聯(lián)邦黨。而杰弗遜的黨派則被稱作民主共和黨。
前文提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終身制,所以更替速度比總統(tǒng)慢的多,很多總統(tǒng)都沒有機會親自任命大法官,而不同政黨的總統(tǒng)為了多安排些自己人進最高法院可真是費盡周折。聯(lián)邦黨人、第2任總統(tǒng)亞當斯就是這么干的。
1801年1月20日,亞當斯在卸任前任命了馬歇爾為首席大法官。同年2月13日,聯(lián)邦黨人又通過了一個《1801年司法條例》把大法官的名額從6個減少到5個,這樣就大大減少了杰弗遜任命大法官的機會。當時形勢是如此緊張,以至于馬歇爾還沒有卸任國會議員就兼任了大法官的職務,嚴格來說這是違憲的,有些諷刺哦。
2個星期之后,聯(lián)邦黨人又搞出了一個《哥倫比亞特區(qū)組織法》,建立了首都華盛頓特區(qū),而且授權亞當斯總統(tǒng)任命特區(qū)里42個治安法官。
亞當斯自然是安排了42個聯(lián)邦黨人來擔任這些職務,因為時間十分緊張,直到亞當斯卸任當天的凌晨(1801年3與3日)這批法官的任命狀才匆匆的完成了手續(xù)。
在這一天里,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是非常忙碌的,結果忙中出錯,這42份委任狀就沒能都及時的送出去,有一部分就被滯留在了國務院。
而新上任的總統(tǒng)杰弗遜早就憋著勁跟他們算總賬呢,他命令新上任的國務卿、未來的總統(tǒng)麥迪遜把這些還沒來的及發(fā)出去的委任狀都“如同辦公室的廢紙、垃圾一樣處理掉“。
同時他們還迅速出臺了一個《1802年司法條例》,把《1801年司法條例》廢除掉了??偹阍谒痉▎栴}上回擊了聯(lián)邦黨。但是他們并沒有把亞當斯任命的那一批”午夜法官“廢掉,也就是保留了《哥倫比亞特區(qū)組織法》。
兩黨相爭如同狗咬狗,在這個過程中跟老百姓沒啥關系,但是有人吃虧了,是誰呢?自然就是那些因為委任狀被麥迪遜扣下而沒能上任當法官的人唄。
這其中有一個人就十分不服氣,他叫馬伯里,是一個富商,覺得這個治安法官的職務是個非常榮耀的象征,但是居然因為麥迪遜從中作梗,使得自己喪失了這個本就該是自己的機會。
于是一怒之下,馬伯里就把國務卿麥迪遜告上了最高法院。馬歇爾是聯(lián)邦黨人,自然樂意管這種事情。于是最高法院就受理了這個案子。
但是在當時的那個年代,最高法院根本就是個沒人搭理的小衙門。馬歇爾發(fā)給麥迪遜的信函,麥迪遜根本不給任何回復。
于是馬歇爾便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麥迪遜跟杰弗遜是親戚,關系極好。如果判麥迪遜必須交出委任狀的話,麥迪遜十有八九會完全不搭理他,讓他和最高法院的面子就這樣掉在地上摔個粉碎。
如果拒絕馬伯里的合理要求呢,一來自己的聯(lián)邦黨面上無光,二來最高法院就越發(fā)變成了可有可無的擺設機構。
但是就是在這樣的絕境之下,馬歇爾依靠自己的智慧,做出了絕妙的判決,不但逃出了這個兩難境地,而且僅靠一紙判書就使最高法院獲得了巨大的權力,從而真正使美國實現(xiàn)了三權分立。他又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呢?
馬歇爾的判決書是分三層意思:
1、馬伯里主張自己當治安法官的權利這件事是對的,而且是個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所以完全可以上法院打官司。
2、法院還分好多級呢,這里是最高法院,管的都是下級法院打不清楚的官司,你不該直接到我這來告,而是該去哪去哪,從基層法院告起。咦,這樣的審判豈不是放棄了自己聯(lián)邦黨的陣地了,正中杰弗遜的下懷了么,好吧,妙就妙在第三條。
3、你們來最高法院告狀,依據(jù)的是《1789年司法條例》的第13款,這部分內容呢跟美國的憲法是沖突的,所以這個條款不對,從此廢除??嘀黢R伯里一看告了半天原來還是不管我啊,一生氣不告了,跑去當銀行總裁了。
表面上看馬伯里沒能幫聯(lián)邦黨占據(jù)個政治席位,麥迪遜也沒完全沒受這個事情影響,但是實際上馬歇爾卻通過這第三條判決獲取了一個極為牛X的權力:司法審查權。
話說杰弗遜掌控的國會是立法部門,想搞什么法律就搞什么法律,之前也沒人能管的了,但是從這個判例一出,最高法院等于宣布:你們搞你們的,但是我有權說你們搞的不算數(shù),這個權力就是司法審查權。
這樣一來最高法院瞬間就可以和國會分庭抗禮了。可杰弗遜為什么要吃這個啞巴虧呢,這正是馬歇爾的高明之處,我就根本沒讓你們干什么,又沒發(fā)強制執(zhí)行的指令(知道發(fā)了也執(zhí)行不了),這樣民主共和黨執(zhí)政的當局沒有任何借口跟最高法院找茬,于是也就等于默認了最高法院自己賦予自己權力的事實。
馬歇爾廢除了《1789年司法條例》的相關條款,把這個案子推了出去,等于把最高法院自身的權限縮減了,就是明說這許多事情我不管。那么國會如果非讓最高法院管的話,就不能不配合,如果這樣的話馬歇爾肯定判馬伯里勝訴,那么麥迪遜就得乖乖的按法庭的判決執(zhí)行。如此一來,民主共和黨同樣是大敗虧輸、顏面盡失。
所以,面對這樣的判決,以杰弗遜的智慧也只能默默的忍下了。
也正是自此,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才算是真正的被確定了下來。說馬歇爾是美國憲政歷史上最重要的人物毫不為過。馬歇爾的傳記作者史密斯這樣評價:
”如果說喬治 華盛頓創(chuàng)建了美國,約翰 馬歇爾則確定了美國的制度?!?/strong>
從1803年起直到今天,”司法審查權“這柄利劍就一直被最高法院牢牢的握在手中,約翰 馬歇爾正是第一位執(zhí)劍人。以此利器在手的他,自然可以與杰弗遜爭上一爭,也正是恃此利器之威,1807年阿倫伯爾才得以保全性命。
馬歇爾是一位充滿智慧的人,深知國之利器不可輕示人的道理,在確立了自己的權威之后,他與歷屆總統(tǒng)保持了相當?shù)哪鹾涂酥?,這柄利劍再也沒有斬出。
直到多年之后的接掌最高法院的坦尼大法官手中,”司法審查權“這柄利劍才再度亮出了自己鋒芒,卻不幸的斬中了奴隸制存廢問題這塊巨石,碰撞出的火花點燃了整個美國,對南北戰(zhàn)爭的爆發(fā)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那已是54年之后的1857年斯科特訴桑弗特一案了,卻又是一個悲情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