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一個粉絲問我說,
他的一個職場朋友遇到這樣一件事,
這個朋友目前效益不行他被迫離職了,
但離職當天公司通知他說工資下月才能結清。
類似這樣的問題,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
但事實上根據我國勞動法的明確規(guī)定,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當天,
用人單位就應當結清勞動者所有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無權以公司存在的規(guī)章制度等為由拖欠工資,
甚至是拖到下個月或者是一拖再拖,
如果勞動者遇到這樣的情況,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jiān)察大隊舉報或者申請免費的勞動仲裁。
如果不果斷的采取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很可能你等來的又是下一個承諾什么時候時間了。
對于這樣的問題你怎么看呢?
(我是大鵬,職場HRVP 高級人力資源師 職場自媒體優(yōu)質作者 關注我,幫你快速成長成為職場精英,教你做好職場副業(yè)增加你的收入,幫你維護個人職場權益,有問題留言幫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