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哨”的含金量?
網(wǎng)上一度盛傳的足球裁判“金哨”陸俊也進(jìn)“局子”的消息,昨日終于水落石出。足協(xié)新掌門韋迪在裁判工作會議上“敲山震虎”證實了這條消息,甚至爆出猛料,陸俊執(zhí)法一場球收受黑錢高達(dá)40萬,實乃黑哨價格之“標(biāo)王”。一貫以道貌岸然、一身正氣形象現(xiàn)身于足壇內(nèi)外的“金哨”,無論怎么喬裝打扮,最終還是原形畢露,還真應(yīng)驗了一句老話“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
市場經(jīng)濟(jì)講究游戲規(guī)則,“黑哨”收錢概不例外。雖是暗箱操作,中甲、中超俱樂部給裁判塞“黑錢”同樣也有行情,絕不會無緣無故地當(dāng)“冤大頭”。憑啥陸俊的行情要“一騎絕塵”高出他人的N倍?說到底還是“權(quán)”字使然。首先是”權(quán)錢交易“。一場需要平局或贏球的比賽,可能對球隊俱樂部的利益生死攸關(guān),輸球了、降級了,贊助商的贊助、門票收入、公司形象、當(dāng)?shù)卣樕皟?yōu)惠政策、賭球的利益……等有形和無形的利益皆可能帶來影響。于是,以最小的投入換回更大的利益,走“旁門左道”,通過行賄裁判“幫忙”不失為一條“捷徑;而裁判嘴上的哨子就是幫這個忙的權(quán)力,但不能白給你用,需要高額回報,因為這是名副其實的“風(fēng)險投資”,一旦東窗事發(fā)后果不言而喻,如果“一拍即合,兩廂情愿”,綠茵場便變成了滋生“假賭黑”的陰溝垃圾箱,陸俊自然有這個權(quán)利——不僅有……而且太有了”!再就是“以權(quán)標(biāo)碼”。既然有行情就要“一分價錢一分貨”,陸俊者何許人也?中國唯一的吹過世界杯的國際裁判,連續(xù)三屆“金哨”得主,踢球的、玩球的、看球的、管球的,哪個不知哪個不曉啊,實在是中國足壇沒人輕易敢惹的主兒,那么精貴的身份,'“賣”起來自然就不是一般的價碼兒;俱樂部作為“買”家當(dāng)然也識貨,花出大的代價也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搞掂“金哨”,安全系數(shù)高:一是“金哨”水平不用質(zhì)疑,“黑哨”會吹得煞有其事、滴水不漏、踏雪無痕、難以覺察;而是“金哨”名氣大,即使萬一不慎漏了底,靠他的人脈和名氣,一般而言,別人也不敢查問,就是犯事了,那“托底的、抹灰的、膩縫的、打撈的”哥們也多了去了,有驚無險,化險為夷,逢兇化吉,難出大事。所以,在“金哨”身上就要做到敢于“出血”,愿意“出血”。如此,“金哨”的含金量焉能不高?概言之,40萬一場“黑哨”球的價格,取決于一是有“權(quán)”,而是“權(quán)”要相當(dāng)?shù)拇螅駝t,難以成交。
由此,當(dāng)下“權(quán)”還真是個好東西,“權(quán)”是有含金量的,“權(quán)”越大含金量則越高。不然豈能有那么多的人趨之若鶩、如蠅逐臭?足壇如此,官場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看得很清楚。已經(jīng)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貪官污吏,越是權(quán)高位重的罪孽也越大。做到“權(quán)為民所用,為民所想”,實乃任重道遠(yu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