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1952年的時候,當(dāng)時隸屬于河北省的宛平縣就被劃入了北京,到了1956年,隸屬于河北省的昌平縣也被劃入了北京。
1958年,河北省的通縣、房山縣、良鄉(xiāng)縣、大興縣、順義縣、密云縣、懷柔縣、平谷縣、延慶縣共計9個縣被劃入北京。這11個縣的市民全部成為了首都市民。
天津——1952年的時候,隸屬于河北省的天津縣被劃入天津市,天津縣與天津市的名稱相同,只不過當(dāng)時一個是縣、一個是市。
1973年9月,當(dāng)時隸屬于河北省的薊縣被劃入了天津,后來,河北省的武清縣、靜海縣、寶坻縣、寧河縣也被劃入了天津。河北省劃給天津的縣,共計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