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幾年來對人類學非常著迷,不過對我來說,最有趣的部分,倒是用人類學的視角去觀察被社會視為是現代的,先進的群體?,F在我見到的身邊朋友們結婚,越來越多采用西式婚禮,到教堂辦個儀式,披上白雪公主一樣的婚紗,讓人能產生很多浪漫的時尚的想象。而在我看來,西式婚禮充滿封建禮教色彩,甚至包含原始時代的遺跡,而它的莊嚴感和趣味也正在其中。
比如伴郎和伴娘是西式婚禮中很重要的角色,結婚要純按個人主義的理解,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要以大幫子人干嗎?從文化考古的角度來看,這顯然是氏族社會,搶婚制的遺跡。在今天非洲的部落社會,還有男女進入青春期要以同年齡段的性別群體組織類似兄弟姐妹組織的習慣,歐洲也是一樣的。而搶親更是各民族都普遍的最古老的婚姻方式,比如你看《蒙古秘史》里,鐵木真一類的英雄,結安達的主要目地就是搶老婆,或者把給別人搶走的老婆再搶回來。那時候的女孩子,大概也沒有想現在這樣矯情,被搶了,大概更多的反應倒是心頭暗喜,“呵呵,終于被一個英雄搶走了”。所謂一個好漢三個幫,伴郎的質量決定了新娘對婚姻的安全感。
有人說戒指也是表示著男權,因為英文ring,就是環(huán)的意思,意思是古羅馬時代,搶來一個或者買來一個女人,給她帶個環(huán),就標志著,這是俺的女人了。同時栓個鐵環(huán)也可以防止她逃跑。但這么搶來搶去,缺乏貞操觀的玩兒法,總是會有很多麻煩的,社會總會進化到更講規(guī)矩的時代。有一個角色在西式的婚禮上比較凸現。你注意到教堂里婚禮需要有女方的家長,通常是父親挽著女孩的胳膊出來,明明女孩會走路,也要父親攙扶著,然后交到新郎手上,以后新郎才可以揭開婚紗。這典型的代表著西方歷史上漫長的,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代,特別強調家族中男性的家長權威,象征著“未嫁從夫,即嫁從夫”的綱常倫理。
有些人特別愛強調,東方文化如何如何不自由,不尊重個人權利,都是家族本位的,西方傳統如何如何解放個人,這種本質論的認識方法,是很難經得起推敲的。中國經典有父母包辦婚姻西廂記,西方經典里也一樣有被家長棒打鴛鴦的羅密歐與朱麗葉。不過婚紗的進步確實是比較大,原來應該也是像我們傳統的蓋頭或者阿富汗少女的頭罩一樣的材料,現在改成了用蚊帳的材料來遮臉,即能露出新娘的美貌,又增添一絲朦朧美。結下來神父或者牧師出場了,我見過很多平時并不信基督的朋友,也到教堂進行婚禮,他們覺得有牧師主持婚禮,倍兒有面子,倍兒純潔。今天的神職人員在婚禮中的儀式,依然可以看到教會組織歷史上介入婚姻的影子。比如有時候神父會說“誰如果認為他們不適合結為夫妻,請現在說出來,或者永遠不要說。”而在歷史上,不適合結婚在最主要理由,就是其中一人不虔信主。這類似于我們文革中,組織對于婚姻的認可,團支書或者黨支書有權檢查一下你談對象是不是找了黑五類,是不是會耽誤你前途。有一個特別的程序是,牧師要問雙方,張鐵蛋,你愿意娶王美麗嘛?王美麗,你愿意嫁給張鐵蛋么?這在今天聽起來特別像是廢話,不愿意還來找你干嘛?但這種儀式作為一種象征,就體現了教權對宗族權的介入。
可想而知,在歷史上歐洲一定有很多父母和宗族包辦婚姻的情況,所以教會勢力崛起以后,才特別要干預,強調婚姻的自愿性。我國搞土改和文化大革命的時候,也特別強調父母和宗族不能包辦婚姻,但組織可以包辦婚姻。有些人的刻板印象中相當然的覺得,西方基督教傳統天然是自由浪漫的,中國儒家傳統是刻板壓抑人性的。其實西方歷史上的基督教“存天理,滅人欲”的程度,比儒家并無不及。據說到十七世紀,很多教會還要給新婚夫婦各發(fā)一套長袍一樣的“夫妻服”,要求在雙方行周公之禮的時候,遮蓋住全身,只在關鍵部分挖各兩個小洞,這樣可以提醒新人,要牢記“萬惡淫為首”,結婚是“神的旨意”,主要目的是為了繁殖小基督徒做革命接班人,而不能沉溺于肉欲享受。而證婚人的出現則體現了家族宗族權力和教會權力之外的公權力介入婚姻。有公信力的地方紳士,其實是政府的雛形,而公證的重點,據說在歐洲早期,還有類似今天婚前財產公證的效果。中國有些地方的鄉(xiāng)間婚禮,還會請人唱一遍財禮和嫁妝也有類似的意圖。
在一個西式婚禮中,濃縮了至少上千年的社會演化,從氏族部落的搶親,到父母宗族的包辦婚姻,到教會介入男女婚配,到更現代的類政府組織插手婚姻認證,這些傳統都被儀式化的保留了下來,并把似乎格格不入的不同傳統,自然的融合在一起。而在西式婚禮上體現出來的是傳統傳承的延續(xù)性,西方歷史一路走來,也有人文主義思潮,人權運動,但并沒有文化革命式的傳統斷裂。有進步的脈絡,更有理解和妥協,沒有像我們一樣熱衷于狂飆突進式的砸爛傳統,動輒就是改天換地。對西式婚禮的觀察,驗證了我這幾年的一個觀念,尊重傳統并其實不會阻礙我們走向現代。